自贸区设立对广东航运业发展的影响研究


  【摘要】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在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广东自贸区的总体方案获得通过。广东主打港澳牌,以及通过制度创新推动粤港澳交易规则的对接,实现区内货物与服务贸易自由化。本文将根据广东自贸区设立将对广东航运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针对性的提出促进广东航运业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广东自贸区;航运业;影响因素;发展建议
  一、广东自贸区简介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面积达到116.2平方公里,包括南沙新区、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自贸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分为五个部分:一是建设国际化、市场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深化投资管理体系改革和放宽对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其次是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准入限制,试行粤港澳认证及相关检测业务互认制度,推进粤港澳服务行业管理标准和规则相衔接,为港澳投资者营造一个更为宽松的环境;三是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简化金融机构准入方式,实现跨境人民币,推动投资融资便利化;五是增强自貿试验区辐射带动功能,探索构建国际商品交易集散中心、信息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与上海自贸区相比,广东自贸区最大的特色是面向港澳服务内陆,香港和澳门作为中国特别行政区仍然在WTO中享有单独关税区的地位,这些特殊地位和优势的发挥,有利于广东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
  二、自贸区的设立对广东航运业发展的影响
  广东自贸区总体方案将增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作为重点任务,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物流枢纽,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协同运作模式。自贸区的设立为航运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开放度和优惠政策,将简化办理手续、降低航运成本,在港口基础设施、航运基础贸易、航运金融市场和政府支持与行政效率等方面促进广东航运业发展,加快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笔者认为自贸区的设立对广东航运业发展主要影响因素有:
  (一)港口基础设施。正式挂牌以来,广东自贸区全面贯彻实施《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以南沙港区为核心,全力打造国际航运枢纽,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南沙港三期已建成投产3个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年吞吐能力可增加570万标箱;集疏运体系逐步完善,目前已有内外贸班轮航线75条,新增加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航线9条。自贸区的设立促进了广州航运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对航运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
  (二)航运贸易基础。广东自贸区的设立简化了船舶通关手续,提高船舶通过率,吸引更多腹地贸易商从广东申报出口货物,并在广东进行贸易中转,提升腹地贸易货物。自贸区设立以来货物吞吐量保持较快增长,新增航运物流企业近1066家,国际中转和全球维修等业务取得新进展。
  (三)航运金融市场。航运金融为国际航运中心提供建设贷款、保险、投资等金融服务。至2015年底,注册前海的金融企业已达31352家,注册资本金达23943.13亿元,其中商业保理企业占全国三分之二,融资租赁企业占全国17.8%。入驻前海的金融持牌机构已达98家。前海微众银行成为全国第一家民营互联网银行。引进台湾玉山银行,成为深圳首家台资法人银行。2013年12月底,前海只有71家商业保理企业;截至2015年12月底,前海自贸片区注册成立的商业保理公司数量已经突破1600家,约占全国商业保理公司总数的80%,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248亿元。大量企业入驻、多家银行挂牌等使航运金融体系得以逐渐完善,航运金融得以发展。
  (四)政府性环境。广东自贸区设立以来,各片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开展了三证合一、一照三号、一照一码等改革方案,使工商证件办理速度明显提升,政府职能得到完善,有利于航运市场的发展。先后分别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的批复》、《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
  三、提升广东航运业发展的建议
  为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广东应抓紧机遇,在自贸区的环境下,加强港口建设、提升航运基础贸易、完善航运服务和物流体系、加快体制创新、培养高端航运人才等,提升航运综合竞争力。
  (一)优化集疏运系统,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广东航运的集疏运条件日益完善,已基本形成以多种运输方式组成的综合运输网络,但货物集疏运方式以公路为主,海铁联运规模不大,广东港口集疏运结构布局仍需优化。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通过水路、公路与铁路、机场等立体交通体系和内陆“无水港”建设,使广东形成海陆联运、海空联运、海铁联运的现代化集疏运体系格局,以适应快速增长的吞吐量和城市发展的需要。
  (二)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提升航运服务能级。积极培育与规范水路运输业,优化运力结构,扶持有发展前景的航运企业与起步阶段的高端航运服务企业。大力发展航运金融和保险、船舶注册和租赁、航运信息咨询、海事仲裁、游轮游艇服务等高端现代航运服务业,以航运交易为载体,推动高端航运服务业的发展。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与着力发展服务范围更广的高端航运服务业并行,提高航运服务能级。
  (三)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航运业的快速发展,迫切要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降低无效制度成本,构建适应国际航运中心的新机制和新体制。围绕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目标,深入推进与航运业相关的行政管理体系、投资融资体制及其他相关的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航运的发展提供高效的制度支持。
  (四)完善航运教育体系,培养航运高端人才。航运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航运人才,广东自贸区的设立突破现有制度,吸引航运人才入驻,但相对于国际航运中心来说,广东的航运人才仍然是阻碍广东航运发展的不可忽略的因素。一方面,政府应在土地、资金等方面支持海事院校建立,建立对接国际航运中心的人才培养体系,提高航运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建立特殊管理规定和奖励措施,吸引境外高端航运人才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