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治监督“三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党课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建教研部助理研究员 罗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再次强调,政治监督“要在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是新时代新征程强化政治监督的基本遵循和科学方法论,为强化政治监督指明了方向。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要把政治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推进政治监督“三化”,创新方式方法,以高质量政治监督确保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023年1月18日,浙江省桐庐县纪委监委全面摸排公车使用、停放、管理相关情况,严格查阅公车出车还车、加油维修等记录。图:新华社

加强政治监督是解决党内各种问题的治本之策,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新时代新征程,加强政治监督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加强政治监督,是对中国共产党历史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的继承与发展

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逐步形成并完善了党的政治监督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通过整党整风、思想教育等多种方式解决党内存在的政治问题,通过构建完备的制度规范和监督机制不断推进自我革命。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构建监督体系、完善监督制度的过程中进一步发展完善了政治监督的新形态。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提出,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坚决破除空泛式表态、应景式过场、运动式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2019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对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系统部署,要求“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系统阐述了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和着力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命题,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如何推进政治监督“三化”进行了具体部署。

(二)加强政治监督,是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政治监督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深刻阐释了政治监督在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命题,作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统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引领和推动新时代政治监督开辟了新境界。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是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但同时也要看到,党内还存在许多政治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存在的很多问题都同政治问题相关联,都是因为党的政治建设没有抓紧、没有抓实。比如,从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上看,一些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于一身,有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有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政治监督是政治建设在监督领域实践的具体形态,根本任务是做到“两个维护”,目标方向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只有通过有力有效的政治监督,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才能使这些问题得到解决,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将党的政治建设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相反,如果缺乏持续性的、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党的政治建设的许多目标无法达成,许多举措也难以实施。

(三)加强政治监督,为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提供了重要的路径方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百年大党实践成就,针对管党治党遇到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政党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创造性地提出大党独有难题的重大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用六个“如何始终”对大党独有难题形成原因、主要表现、破解之道进行深刻阐释。政治监督作为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为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路径。比如,想要实现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目标,就需要坚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证全党上下行为一致,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予以惩治,对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坚决予以惩处,进而推动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向前进。比如,想要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就要通过有效的政治监督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幸福。再比如,想要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有效的政治监督,让党员干部经常接受政治体检,过滤杂质,清除毒素,才能有效避免党员干部道德败坏、丧失底线、野心膨胀,以及腐败治理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等情况的出现。

全覆盖。图:徐骏/新华社

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是立足于不同维度、不同方面,对新时代推进政治监督提出的重要要求,必须从整体的维度加以理解和把握。要深刻把握政治监督“三化”之间的内涵关系、目标任务、重点要求,以具体求深入,以精准求实效,以常态求长效,把政治监督贯穿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一)政治监督具体化

在过去一个时期,曾经有部分人对政治监督认识较为模糊,认为政治监督比较抽象空泛,不易抓实抓具体。政治监督具体化,就是要求对政治监督的任务、对象、内容、标准明确具体,对监督谁、为谁监督、监督什么作出清晰的界定,使得监督工作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一是政治监督任务要具体化。新时代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牢牢做到“两个维护”。具体来看,政治监督的内容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转变进行调整。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只有这样才能督促全党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要通过看地方单位部门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否有细化、具体的落实举措,进而衡量其是否做到了政治监督具体化。二是政治监督的内容要具体化,即要紧紧聚焦于“国之大者”开展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明确指出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就是“国之大者”。目前,政治监督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展开,通过有效监督确保党的二十大的相关决策部署能够有效落地见效。要看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每一个方面都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都与十四亿多人民当下和未来的生活紧密相关,都是强化政治监督的重点和着力点。要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紧密结合,及时关注党中央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是否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属于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有没有切实担负起来。要加强对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贯彻部署落实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着力解决“七个有之”的问题,坚决清除表里不一、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三是政治监督的标准要具体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开展政治监督,必须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化。要从夯实党执政根基的高度,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政治监督的突出位置,通过有效的政治监督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政治监督精准化

政治监督重在精准,也难在精准。政治监督精准化,要求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分析问题、精准反映问题、精准推动解决问题。之所以特别强调政治监督的精准问题,是因为在目前政治监督实践中还存在不准、不实、不深的情况,影响了监督效果。比如,有的对政治监督的性质内涵、职能定位、任务内容等认识不够明确,开展政治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通过推进政治监督的精准化予以解决。一是监督内容要精准,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政治监督的要义在“政治”二字,政治监督赋予了监督新的内涵,即主要强调从内容的维度对监督进行相应的界定。而其他监督形式,即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政协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主要是着眼于监督的主体进行定位的。这就决定了把握政治监督内容的核心要义,从紧紧围绕“政治”两字出发。要紧密结合被监督对象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职责使命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善于从监督中发现政治因素,从各种问题背后挖掘出政治根源,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实现政治监督的精准化,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提高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能力,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坚决纠治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阳奉阴违、自行其是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问题。二是监督对象要精准。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发布,明确规定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政治监督必须突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这个重点,以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政治监督的重点,强化对党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三是追责问责精准。政治监督精准化有一个重要要求,就是定责要准,问题和责任必须匹配。要搞清楚是谁的责任、负什么责任,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是领导责任、还是具体责任,不能含糊其辞。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不能用问责代替负责,不能用问责下级代替上级责任,既防止问责泛化,也防止问责不严。准确把握政策、分清利弊,做到建议精准。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三)政治监督常态化

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就是要把政治监督作为一种经常性工作、正常化工作,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实现过程上的全覆盖、责任上的全链条、制度上的全贯通,让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一是时间上的长期性。政治监督常态化要求把政治监督贯彻落实到方方面面的工作中去。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定了必须把政治监督作为党长期执政下的重要战略,坚决摒弃权宜之计、一时之举的思想,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坚决防止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二是过程上的全覆盖。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相匹配的监督形态必然是全过程监督,要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落实到监督过程中,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不断提高全覆盖的质量和效果。从监督对象上看,要确保监督全覆盖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消除权力监督的盲区。从监督过程上看,要抓住政策制定权、审批监管权、执法司法权等关键点,通过构建全覆盖的监督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把监督延伸到公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和权力主体履行职责全过程。从监督的形式上看,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三是责任上的全链条。推进政治监督“三化”,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党委(党组)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通过健全主体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等制度,实现对政治监督全方位的领导。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立足于自身职责定位,落实双重领导体制,通过处理问题线索、执纪审查等活动开展政治监督。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政治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督。四是制度上的全贯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并初步搭建起了政治监督体系的“四梁八柱”,制定了大量关于政治监督的法规制度,形成了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格局。比如,通过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着力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化政治巡视,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利剑作用;
制定并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严字当头,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以坚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制度保障政治监督落实落地。

要将政治监督“三化”的要求落到实处,就要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更加注重发挥政治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统领作用,以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开展监督工作,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方式方法,进而实现将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目标。

(一)实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习近平总书记曾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了专门阐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作出要求。政治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实现“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是确保政治监督实效的根本和基础。党委(党组)要履行全面监督职责,把强化政治监督的责任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要在领导和主导党内监督各主体发挥作用,推动各监督单位在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优势互补、力量叠加,引领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把政治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善于从日常监督中发现和分析政治问题,就要在日常工作中找到“国之大者”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职责任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特别是在具体监督实践中要处理好政治与业务的关系。一要透过业务看政治,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业务问题背后的政治问题、政治风险并及时解决。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深入发现贯彻执行中的政治落差、温差、偏差、时差。二要将政治监督贯通到履行监督职责的全过程,注重从政治上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治政治偏差;
在线索处置中,注重发现政治问题有关线索,单独摘录并进行优先处理;
在谈话函询中,注重思想教育和唤醒党员意识,优先了解政治方面表现情况;
在审查调查中,优先处理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
在落实以案促改促治中,优先处理和整改政治问题,并建章立制保障执行。在执纪执法活动中,要优先考虑政治标准、政治要求,力争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三者有机统一。

强化监督。图:王鹏/新华社

(二)坚持完善政治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统领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政治监督在各项监督中处于根本性地位,在贯通各类监督中发挥了统领性作用。只有始终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穿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全过程各方面,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才能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各项目标真正落到实处。一方面,政治监督作为最根本的监督类型,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它的提出能够从根本上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另一方面,政治监督是贯穿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的主线,存在于各类监督子系统的全过程、各方面,促使各类监督实现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一体推进,进而推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的健全与完善。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各类监督聚焦政治原则、政治生态、政治担当,以强化政治监督为基础推动贯通协调,引领带动各监督单位从政治高度发现问题,从政治立场出发纠正偏差,合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三)以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推进政治监督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对于推进政治监督“三化”有着重要指导意义。政治监督本身就是一项系统性和全局性工作,需要融入全局统筹考虑、系统谋划、一体推进落实。要深刻理解“三不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准确把握“惩、治、防”的辩证统一关系,增强总体效果。政治监督注重从政治的高度来看,发现政治问题、纠正政治偏差、防范政治风险,是从事后治理、事中监督向事前防范的拓展和延伸,二者具有天然的契合性。要坚定查办案件这个“监督的后墙”,查清腐败案件中的政治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四边”工作方法,及时将成熟有效的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巩固工作成果。同时,将制度执行和监督落实统一起来,防止制度“空转”,筑牢思想根基,一方面,将监督执纪执法作为思想教育的过程,唤醒初心使命、强化信念宗旨;
另一方面,加强对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检查,用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弘扬廉洁文化,高线引导和底线警醒同向、同时发力。

(四)创新政治监督方式方法,激发监督活力

政治监督想要取得良好的成效,不仅取决于好的价值理念,更需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一是开展常态化政治监督谈话。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开展的定期谈话制度。谈话制度落脚在对一般性问题的及时提醒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批评教育上,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将政治监督与谈心谈话结合起来,在日常注意政治教育和思想引导,把警示与关爱结合起来,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解决问题同时提高干部政治觉悟。二是定期进行政治生态研判。政治生态不是朦胧含混、虚无缥缈的,相反,政治生态恰恰是具体现实的,如同自然生态一样是可透视、可检视、可量化的,精准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可以从加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地区或部门历史情况,“一把手”政治修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社会或部门生态,选人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成效,问题线索的特点和发展变化,社情民意和群众满意度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政治生态要结合地域和层级等特点,做到客观全面评价;
明确有关地区、部门政治生态的重点问题、突出表现、根本原因;
提出建设性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的思路举措。三是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为巡视整改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关键在于落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压紧压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督促其更加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管党治党、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视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完善巡视整改公开机制,探索建立巡视整改评估和整改问责机制,形成整改监督闭环。巡视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综合情况向党委(党组)报告。四是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有意识将“促改促治”的理念贯穿始终,深入研究案件并进行剖析,认真查找案件暴露的根本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汲取教训、加强整改,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最终提升治理能力。要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释放出强有力的震慑。五是推进专项治理。对待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和形成的建议应进一步进行分析,结合同类案件深入分析重点行业、系统是否存在着普遍性、系统性问题,依托所涉行业和系统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审慎稳妥推进专项治理,释放以“监督促治理”效能。比如,2023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针对粮食系统内存在的系统性腐败问题,以专项整治的形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就是以专项整治推动政治监督的实践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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