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行业的“赈灾”之路

中国电信行业无论设备商和运营商都赚钱,使得多年以来电信行业薪酬高居各行业榜首,这已然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近年来屡屡揭开的黑幕,又将这一行业的腐败问题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由于送钱者和收钱者之间配合默契,行贿、受贿手法高明,所以失手甚少。面对电信行业这块巨大的利益蛋糕,不少官员纷纷“前腐后继”。

2000年8月10日,原山东省邮电管理局高级工程师崔忠良因利用职务之便敛财600多万元,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1年9月18日,陕西省咸阳市通信公司原副总经理兼物资供应公司经理孙全文先后45次收受18家业务单位好处费50余万元,还有66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孙全文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同年12月14日,南开大学国际经济博士后、广东省邮电管理局原顾问兼副总经济师刘钊因挪用公款3800万元炒股,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刘钊挪用公款炒股非法所得的248.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02年1月,湖南省移动通信公司株洲分公司原总经理唐运祥利用职务之便,高价购买设备,借机收受贿赂37.5万元用于炒股。被湖南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唐运祥有期徒刑十二年,所得赃款均上缴国库。

1月31日,湖北省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华仙军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依法逮捕,其妻子罗梅此前于2001年12月22日也被依法逮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华仙军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判处参与受贿的其妻子罗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同年,重庆南川市电信局原局长程驰文在担任局长的六年时间中,利用职务之便私分“小金库”和收受业务往来单位贿赂近50万元。程驰文被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2003年11月17日,原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局长张秀发受贿373.5万元,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其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年12月,由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原高坪区电信分公司总经理易云、副总经理龙长斌、维护部主任李建华及网管主办魏建华等四人集体贪污大案经高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至三年。

12月底,湖南省电信公司永州分公司原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永州市电信局局长(正处级)孙湘敏,因受贿罪被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被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没收赃款14万余元。

2004年2月,山东省莒南县通信分公司原办公室主任兼供应科科长梁兴培因犯贪污罪被莒南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莒南县纪委作出决定,开除梁兴培党籍;莒南通信分公司作出决定,对梁兴培开除公职。

9月10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江苏省通州市电信局原局长周金坤,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20万元,赃款42.98万元,上缴国库。

2004年10月22日,北京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强,因在联通进出口公司、联通兴业公司主管设备、SIM卡采购过程中收受人民币共计570余万,之后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同年11月11日,以浙江省电信公司副总经理卢耀辉为首,涉嫌将一笔高达1.05亿元的巨额资金占为己有,此案被称为“信产第一案”。

2012年3月2日晚间,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鲁向东因涉嫌经济问题,目前正协助司法机关调查。”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鲁向东于2月28日晚间被吉林省检察院带离北京,接受调查。这可能意味着,检察院已掌握了其涉及职务或贪腐刑事犯罪的基本证据,经进一步核实后会在较短时间内向法院起诉。目前鲁向东的涉案缘由尚未披露。至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下称“中国移动集团”)及下属企业已有12名高管先后“落马”。鲁向东也成为继中国移动集团原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张春江之后,头衔最高的“落马”高管。

困境:电信行业缘何成为腐败沃土

审计风暴式反腐难解体制之困

面对中国电信行业高管腐败如此普遍的现象,人们自然要问,从地方到中央,中国电信行业腐败窝案的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

一是行业暴利。苏金生担任中国电信管理局局长曾达九年之久,这期间,飞速发展的电信行业成为巨大的“掘金市场”。而苏金生恰好掌管着CP、SP牌照的发放大权,这相当于掌握了众多互联网公司的生杀大权,令国内不少网络营运商乃至黄色网站对苏金生虎视眈眈。在无线电音乐产业链中,众多SP(增值业务提供商,主要是网站)和CP(内容提供商,诸如各大唱片公司、音乐歌手)都需要通过电信营运商将产品输送给终端客户,一些网络服务商便和营运商签约,获取手机代扣费业务。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出现了大量的违规经营和乱扣费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曾透露一个数据,电信每年违规扣费达到70亿元。

二是权利集中。据新闻媒体披露,各家网站都会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和违规经营情况,每年专门支出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的公关费用,用来在移动公司和通信管理局内部进行深入公关,寻找一些领导官员为其违规经营保驾护航。中国移动音乐营运中心原总经理李向东就是这样的例子。李向东一人掌握着手机音乐的SP资质。没有他的点头,任何企业都无法进入一年数百亿元初产值的无线音乐行业。李向东就成了服务商的“香饽饽”,他也从一开始的“不粘锅”,到现在拥有数辆豪华车的富豪生活。中国电信公司在快速发展的拓荒年份,每个省份公司的设备采购量少则20亿元,多则近百亿元。中国移动每年的采购支出大约是其收入的四分之一。如此估算,十年大发展,每年有数千亿元的设备采购以及IT采购、数十亿元的广告招标,数目惊人的电信增值服务和各类工程采购……权利的集中,注定了是一场国内外企业皆参与的角逐。国外设备商为了争取中国市场份额,在中国电信行业领导身上“下工夫”的事件层出不穷。昔日的小灵通UT斯达康公司,曾因贿赂中国相关电信公司而被美国司法部门惩罚,最终支付了300万美元才得以脱身。为了顺利签署数百万美元的电信设备采购合同,阿尔卡特朗讯公司曾邀请中国的电信行业相关高层访美观光并承担费用,被美国司法部处以250万美元的罚金。

三是官商一家。1999年,中国移动从中国电信的移动分局分离出来。十一年来,他们身兼数职,包括纪检、监察以及审计工作,与此同时,电信行业迅速发展,十年来,营业额呈现十倍、百倍的增长,他们既是电信监管者,又是营运商,掌握着大规模网络基础设备建设,垄断新网络营运这种“独家资源”,他们拥有政府和市场企业的两头好处,成为“最有钱的官员”和“最有权的商人”,缺乏相应治理和监督机制,难以洁身自好。

面临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压力,2010年初,中国移动通信针对上述饱受诟病的问题,开始大規模反腐调查,主要针对三大运营商,进行全面的审计排查。一位运营商透露,北京移动甚至将金额不足二十万的项目都纳入排查表中。而中国电信更已开始大规模自查,以前每年都会对前一年的五千万以上项目进行审计,这次却是历史上所有五千万以上的项目全部都要进行审计,最近五年的项目审计尤为严格。此行动被称为电信行业自身掀起的“新一轮审计风暴”。必须承认,纪检监察部门(监审部)的内部监督与审计,对于防范内部贪腐、渎职起了积极的作用。但这是否是引发电信行业腐败问题的根本呢?腐败之根究竟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