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汇编

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 综合应急预案 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日 28 编审人员签字 矿 长 技术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产科长 编 制 1、总则3 1.1编制目的3 1.2编制依据3 1.3适用范围3 1.4应急预案体系3 1.5应急工作原则4 2、矿井的危险性分析4 2.1矿井概况4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5 3、组织机构及职责6 3.1应急组织体系7 3.2组织机构及职责7 4、预防与预警10 4.1危险源监控10 4.2预警行动17 4.3信息报告与处置17 5、应急响应19 5.1响应分级19 5.2响应程序19 5.3应急结束20 6、信息发布20 7、后期处置20 8、保障措施21 8.1通信与信息保障21 8.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21 8.3经费保障21 8.4治安保障21 8.5技术保障22 9、培训与演练22 9.1培训22 9.2演练22 10、奖惩22 10.1奖励22 10.2责任追究23 11、附则23 11.1术语和定义23 11.2预案的备案24 11.3维护和更新24 11.4应急预案实施24 12、附件24 12.1附录一台东山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通讯录24 12.2附录二煤矿安全事故报告单24 12.3附录三抢险救灾调度记录簿2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我矿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矿区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员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东山煤矿下列事故灾难的应急抢险。

(1)矿井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过本矿救援能力,需增援的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 1.4.1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应急救援的方针、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1.5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序地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在矿党政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4)依靠科学,规范有序。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6)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结合起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力量,并发挥作用。

2、矿井的危险性分析 2.1矿井概况 山阴县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朔州市山阴县县城西北约30km处的玉井镇北祖村,行政区划隶属山阴县玉井镇管辖。井田位于大同煤田的南部,井田面积11.681km2。批准开采4、9、11煤层,井田总体为一向北西倾伏的单斜构造,地质条件简单;
水文地质条件西部较复杂;
煤层瓦斯含量低,属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Ⅱ级、自燃,最短自然发火期为3个月;
煤尘具有爆炸性危险。

矿井开拓方式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主斜井净宽4.5m,净断面12.90m2,倾角18,斜长593m,装一条1400mm宽钢绳芯强力胶带输送机担负全矿井的运煤任务,兼作安全出口和进风井;
副井净宽3.2m,净断面9.50m2,倾角18,斜长345m,设台阶,采用单钩串车提升,担负辅助运输任务,兼作进风、安全出口;
回风斜井净宽3.2m,净断面9.50m2,担负矿井的回风任务。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顶板危险源 (1)存在地点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交汇点;
采煤工作面煤壁附近、上下出口、放顶线附近、地质构造线附近、采空区等地点。

(2)风险分析根据目前回采的9煤顶底板特性分析,顶板岩性较硬,不易发生跨面事故。

2.2.2煤尘危险源 (1)存在地点 存在的主要地点为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头、各转载点等煤尘易积聚的地方。

(2)风险分析煤尘是危害性较大的危险源,煤层具有爆炸性。

2.2.3瓦斯危险源 (1)存在地点为低瓦斯矿井。

(2)风险分析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瓦斯爆炸事故。

2.2.4火灾危险源 (1)存在地点矿井在采煤层存在自燃发火的可能性、井下皮带系统、有油脂存放点等区域。

(2)风险分析矿井现属基建技改矿井,不存在煤层自燃发火事故。

2.2.5水患危险源 二叠系的砂岩、粉砂岩、砂质泥岩、泥岩以及第四系的洪积、冲洪积物。井田内地表水系不发育,无常年性河流,仅在雨季沟谷中才有流水。区内各主要含水岩组织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其特点是受气候变化及地理环境影响较大。在雨季,当大气渗入地下而形成地下径流。

(1)井田内主要含水岩组为太原组、山西组裂隙含水岩组,富水性较弱,井田内附近无地表水体,地质构造简单。断裂构造不发育,地形条件有利于水的自然排泄,奥灰水的水位标高低于井田内煤层的标高 ,不会产生水患。因此,本井田矿床水文地质类型确定为二类一型,属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井。

(2)风险分析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过任何水灾事故。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矿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地点设在矿调度室。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各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助理 指挥部成员矿调度室、生产技术部、通风安全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助理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通风安全部 生产技术部 调度室 综合办公室 保卫部门 项目部 3.2组织机构及职责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①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向集团公司及当地政府通报事故的情况;

③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集团公司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④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

⑤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⑥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

⑦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2)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是矿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者,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事故应急救援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参与制订和落实营救遇难人员及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

(4)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职责负责事故发生时的技术保障工作,对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进行分头把关。

(5)调度室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及其它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负责提供并维护通讯设施,保障通讯畅通。完成通讯线路设施的掐接工作,保证灾害抢救和处理时,通讯畅通无阻。值班电话接线员接到矿调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通话,开放事故信号,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矿调度室待命,并协助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命令。

(6)生产技术部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进行抢险救灾的有关工作;
准备好必要的图纸、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相关工作。

(7)通风安全部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进行抢险救灾的有关工作;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建立、调整及井下生产场所的配风工作,对井下采掘头面及其他场所实行不间断瓦斯监测,重点把握井下通防安全重点。消除通防隐患,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

(8)项目部负责将伤亡人员及时运送上井,保证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保证各类设备运转正常。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制度,除保证其正常运转外,掌握矿井内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和安装机电设备,消除机电隐患,完成其它有关任务。灯房应根据入井人员的灯牌及矿灯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对未持有经生产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和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

(9)财务部门负责准备好应急救援抢险必需的救灾设备和有关其他物资,在救援过程中根据指挥部命令迅速将抢险救援物资运输到指定地点;
保证抢险资金及时到位;
做好应急队伍的人力资源配置工作。

(10)综合办公室负责事故抢救所需车辆的调配。事故发生后,做好与外界协调工作;
负责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矿区的秩序维护、警戒设置、治安保卫、人员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区逗留、围观。

(11)有关基层区队负责清点留在本区域工作的人数,采取措施将人员有组织地撒到安全地点,并将现场情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
随时准备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灾害处理抢救任务。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顶板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一)加强巷道修护工作 随着矿井的开掘,矿压显现将有所明显,为此矿井采取了以下措施 (1)实行区域安全包保责任制 矿井划区域进行了安全包保,对以巷道支护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安全责任进行包保,对出现巷道喷体开裂、脱落等现象时,由责任单位进行找掉处理,以确保日常井下巷道行人安全。

(2)加强修护巷道的修护工作 每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通风安全部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矿井巷道锚杆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因动压引起的锚杆失效而造成顶板脱落的,由生产技术部及时协调修护力量进行修护,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a修护方式 修护巷道以锚杆、托梁和金属网联合支护的修护方式为主,对主要巷道在上述支护的基础上辅之于喷浆、锚索和锚注等支护,对少数巷道采取套金属梯形棚的修护方式,以有效地加强巷道的支护强度。

b采取措施 在巷道修护或找掉活矸危岩前,均须严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审批,并由单位技术员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在现场认真落实,以确保施工安全。

(二)加强工作面支护强度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巷道掘进采用了锚网梁联合支护的主动支护方式,提高巷道的施工质量,切实提高了巷道的支护效果。

4.1.2煤尘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1)采取减少煤尘产生量的措施(即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原始煤尘发生量)。

(a)煤体注水;

(b)采空区灌浆;

(c)湿式打眼;

(e)禁止用放炮处理大矸石。

(2)采取降低浮游煤尘浓度的措施。

(a)割煤喷雾;

(b)转载点喷雾洒水;

(c)合理选择风速。

(3)采取防止积尘参与爆炸的措施。

(a)冲洗巷道;

(b)清扫积尘;

(4)防止煤尘爆炸事故扩大,采取隔爆措施。

(5)每年对煤尘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不定期开展检测工作。

4.1.3瓦斯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1)加强矿井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a)建立合理、完善的通风系统,做到稳定、连续的向井下所有用风地点供风,并保持足够的风量;

(b)实行分区通风。各采区(面)都要有单独的回风道,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12、114条规定对串联通风管理。严禁二次串联通风;

(c)及时建筑和管理好通风构筑物。对风门、调节风窗、密闭墙等通风设施要保证规格质量,并经常检查维修;

(d)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e)巷道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严防风流短路或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

(2)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爆炸事故。

(a)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b)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检查与管理的各项规定;

(c)强化现场瓦斯检查,防止和及时发现、处理局部瓦斯积聚,严禁超限作业;

(d)完善安全监测机构,按规定安设瓦斯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3)防止引爆火源的出现。

(a)防止出现明火;

(b)防止出现电火花;

(c)防止出现炮火;

(d)防止出现其它火源。

(4)加强瓦斯检查工作,防止瓦斯爆炸事故。

(a)杜绝空班漏检,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巡回检查和检查次数的规定;

(b)使每一个瓦斯员都十分了解和掌握分工区域内各处瓦斯涌出状况和变化规律;

(c)对所分工区域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重点部位和地点,必须随时检查,密切注视;

(d)做到及时发现瓦斯积聚、超限等不安全隐患;

(e)对任何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关于通风、防尘、放炮等有关规定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任何人,都必须坚决抵制和制止。

(5)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

(a)实行分区通风,禁止一切不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b)认真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一个入井人员都应熟悉灾变时的撤退路线;

(c)及时清扫煤尘,防止煤尘参与爆炸;

(d)主要通风机出风井口装设防爆门,且要保证爆炸时能被冲开,以释放能量;

(e)安设隔爆设施;

(f)入井人员都必须佩带自救器。

(6)每年对瓦斯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评估,不定期进行检测。

4.1.4火灾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1)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a)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头或用火炉取暖;
井下候车室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
井下电气焊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井下不准存放汽油、变压器油等,使用润滑油地点要加强管理;

(b)预防放炮起火要严格火工品管理制度,放炮员按章操作,按正确方法装药,使用好水炮泥,保证炮眼封泥长度,不准使用可燃物代替炮泥,不准放明炮、糊炮;

(c)预防电气火花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失爆现象发生;

(d)预防磨擦起火禁止穿化纤衣服入井,皮带运输、轨道运输、各种保护传动、滚动装置完好;

(e)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带、阻燃风筒和阻燃电缆,液压联轴器使用难燃液;

(f)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皮带机峒室、井口房等地点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由通风安全部定检查。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的数量、品种、规程按需要储备齐全,定期检查,对失效的要及时进行更换。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常见火灾的扑灭方法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本工作区域内的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g)随着井下采掘地点的变化,不断完善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加强消防水管路系统的管理、检查和维修。

(2)内因火灾(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a)选择正确的开采方式,合理集中生产,提高回采速度,加强工作面回采率的管理,减少煤炭丢失以减少采空区煤炭自燃发火的机率;

(b)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及时封闭采空区,完善矿井的注浆系统,对采空区及时进行预防性灌浆;

(c)加强对采区防灭火的管理,定期对密封墙内的气体、温度情况进行检查,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及其它可能发火地点加强监测,做好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

(d)正确选择通风系统,合理调节井下风压,减少采空区漏风量,对原火区加强监测工作,加强对密闭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e)加强对煤炭自燃发火的早期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将煤炭自燃消灭在萌芽状态。

(3)每年对井下火灾危险源进行一次综合评估,不定期进行检测。

4.1.5水患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1)针对富含水区域,应采取选择合理的开采方法,减少矿井涌水量和留设防水煤柱。

(2)利用井下截水措施,在井下适当地点修筑截水建筑物,当井下局部发生涌水时,将其截住,使其不致危及其他地区以保证开采安全。

(3)做好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对可能有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对穿越、打透或邻近老巷、老空区时,必须做好探放水工作。探、放水时,必须事先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水文观测工作,定期对各观测点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5)布置工作面时,要充分考虑工作面影响范围内钻孔的情况,对于封孔不好、不可靠的钻孔要编制专门措施。

(6)采掘工作面施工过程中要有畅通可靠的排水系统,以防水流进入储煤井,防止窜楼事故。

(7)经管部要加强对下井职工的培训和学习,让有关人员熟知透水事故的预兆,人人都有防范意识。

(8)每年对存在的水患危险源进行排查,并制定可行的防治措施。

4.2预警行动 矿调度室接到井上、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应对方案,立即安排相关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或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1)报警电话 朔州市山阴县救护队电话0349-7075759 矿调度室电话地面事故0349-7059469;
矿内电话8000。

(2)事故通报程序 矿调度室接到事故发生的汇报后,调度员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即电话通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其通知程序如下 调度室指挥抢救重大事故汇报程序 集团公司调度 1、值班矿领导 2、矿长 3、生产矿长 4、总工程师 5、安全副矿长 6、机电副矿长 7、矿长助理 1、调度室主任 2、生产技术部长 3、通风安全部长 4、项目部 5、财务部门 矿调度 1、矿山救护队 2、医院 4.3.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向集团公司、中煤集团等上级和地方部门汇报。

4.3.3信息传递 事故发生后,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向集团公司、中煤集团等上级和地方部门汇报事故抢救及伤亡情况。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启动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5.2响应程序 当进行Ⅰ、Ⅱ、Ⅲ级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当进行Ⅳ级响应行动时,矿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

5.3应急结束 5.3.1当遇险(含失踪)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作业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5.3.2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规定时间内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集团公司。

5.3.3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规定时间内将事故处理过程收集的资料和证据移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5.3.4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灾难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及其处理结果等。

6、信息发布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上报和发布工作。

7、后期处置 (1)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恢复生产,现场清理和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矿区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根据事故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及不完善的地方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相关内容。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调度室负责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维护等制度。应急状态时,要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组织、新闻媒体、医院、上级政府和外部救援机构之间建立畅通的通讯网络。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的通讯联络方式见附录一。

8.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2.1财务部门负责采购和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装备;
负责建立抢险救灾物资储备。

8.2.2井下按规定建立应急物资装备库。

8.3经费保障 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确保用于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的投入及资料的消耗等抢险救灾费用及时到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碍、拖延。

8.4治安保障 由矿保卫部门负责治安保障,必要时报请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援助。

8.5技术保障 由矿组织生产技术部、通风安全部、财务部门、项目部等相关单位人员成立安全救援小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力、物资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安全部负责将应急救援培训纳入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普通工种培训的内容,组织应急管理机构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

9.2演练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毕后,可行时指挥部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根据演习、检测结果完善应急救援,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主要验证下列内容 (1)通信指挥系统是否正常有效;

(2)生产处理步骤是否安全有效;

(3)应急救援步骤是否安全有效;

(4)应急救援物质、救援设备是否充足完好;

(5)应急救援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掌握良好。

10、奖惩 10.1奖励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在救援抢险过程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0.2责任追究 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一般作如下处理决定 (1)事故责任者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事故责任者中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3)对事故责任单位及其他责任人的处罚,由通风安全部按照矿相关文件规定分别进行落实和考核。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11.1.1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害的措施。

11.1.2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预案要求充分考虑现有物资、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够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为。

11.2预案的备案 本应急预案必须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通风安全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
上级应急预案对基本原则、内容另有规定的,按上级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

11.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2、附件 12.1附录一台东山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通讯录 12.2附录二煤矿安全事故报告单 12.3附录三抢险救灾调度记录簿 附录一台东山煤矿应急指挥部人员通讯录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张焕喜 矿长 8801 15110811500 岳宝祥 生产矿长 8804 13934199307 李占平 经营矿长 13934920933 赵明伟 安全矿长 8808 15235060413 曹立志 总工程师 8803 15110812262 韩宝祥 机电副矿长 8807 15235060412 孙明伟 矿长助理 13643499016 陈迪奎 生产技术部长 8827 13663690636 王汝安 综合办主任 8825 13663690315 调 度 7059469、8000、805、808 附录二煤矿安全事故报告单 事故时间(年、月、日、分) 事故类别 名称 伤亡 情况 死亡 行政属别(市、县) 重伤 经济类型 轻伤 采矿许可证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工 龄 工 种 学 历 伤害 部位 生产证可证 工商营业执照 矿长资格证 矿井生产能力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情况 事故原因 事故现场示意图 附录三抢险救灾调度记录簿 时间 地点 井下情况汇报 汇报人 指挥部指令 104 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机电运输系统 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台东山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日 编审人员签字 矿 长 技术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产科长 编 制 机电运输系统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一、机电运输系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张焕喜 副总指挥岳宝祥、李占平、韩宝祥、曹立志、赵明伟、孙明伟 成 员陈迪奎、王汝安、冯 前、尚汉成、金广元、李树华 李兆忠、李祖刚、赖广军、贺明龙、谢玉宝、韩刘军 通讯联络组组长冯 前 通 风 组 组 长孙明伟 机 电 组 组 长韩宝祥 运 输 组 组 长李祖刚 安全监察组组长赵明伟 物质供应组组长李占平 急救救援指挥部设在矿调度,电话8000、805、808。

指挥部成员电话 姓 名 办公室电话 手机 外线 张焕喜 8801 15110811500 7059428 李占平 13934920933 岳宝祥 8804 13934199307 曹立志 8803 15110812262 赵明伟 8808 15235060413 韩宝祥 8807 15235060412 孙明伟 13643499016 王汝安 8825 13663690315 7059476 陈迪奎 8809 13663690636 调 度 8000、805、808 7059469 (二)发生事故时汇报程序 知情人矿调度矿值班领导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矿业公司调度其他矿领导相关各科室。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职责。

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总经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机电矿长是处理机电事故的主要指挥者,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

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机电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
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通风队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对本矿救护人员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生产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井下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工作。

各单位队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带领他们有组织地搞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保安区、矿长、矿总工程师、集团公司调度室、救护队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命令;
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升入井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信息站考勤和矿灯房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矿帽的射频卡号和矿类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取矿灯,井口检身人员必须严格检查,制止入井。

矿办主任负责事故处理、恢复生产过程的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井下、井上事故抢险救援中的人员、设备、器材的运输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人员食宿安排等后勤保障和职工家属陪护工作以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山的正常秩序,配合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保健站站长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抢救和伤员的救治工作,负责与上级医疗单位有关联系、配合工作。

二、各类机电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及措施 (一)全矿井停电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及措施 出现全矿井停电事故后,矿调度按机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同时要查明事故原因及预计复电时间,将详细情况及时汇报指挥部领导,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发生全矿井停电事故,矿井主扇风机停运后 (1)矿调度立即通知井下采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至进风巷待命。

(2)队跟班干部接到通知后安排人员将开关停电,关好风水管路阀门,然后组织撤人。安监员、瓦检员协助跟班干部组织撤人。

(3)井下各上下山拉放车人员,要将绞车闸住,并采取临时锁车措施,将停在斜巷上的车锁牢,确认无误后撤至进风巷待命。

(4)瓦检员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及风量并汇报矿调度。

(5)中央变电所值班员及各采区变电所值班员原地待命。

(6)付井上下护罐人员通过梯子间喊话,通知罐笼内滞留人员在罐笼内待救,不得擅自行动。

2、在10分钟内主扇风机没能恢复运转时 (1)矿调度室通知井下采区作业人员立即全部撤至皮带运输大巷待命。

(2)跟班干部接到通知后组织人员撤离,安监员、瓦检员协助跟班干部组织撤人。瓦检员随时检查运输大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及风量,并及时汇报矿调度。

(3)中央变电所值班员原地待命,并观察水仓水位,随时向矿调度汇报。各采区变电所值班员、井下信号工、井口安监员原地待命,未经指挥部允许不准离岗。

(4)安监队、机电队认真核实井下作业人员人数,汇报矿调度。

3、在30分钟内主扇风机没能恢复运转时 (1)矿调度经请示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和总工程师批准,通知井下人员从副井安全出口有组织地撤至地面。

(2)跟班干部接到通知后组织人员升井,安监员、瓦检员协助跟班干部组织撤人工作。瓦检员随时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及风量,并及时汇报矿调度。

(3)中央变电所值班员原地待命,并观察水仓水位,随时向矿调度汇报。采区变电所值班员撤至中央变电所待命。中央变电所值班员、井下付井信号工、井口安监员、配车调度员原地待命,未经指挥部允许不冷擅自撤离工作岗位。

(4)安监队、机电队真核实井下作业人员数量及从安全出口升井人数,并汇报矿调度。

(5)由指挥部下达命令,通过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待人员安全撤至地面后,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复电后恢复通风和排放瓦斯及送电措施,供电恢复后按措施组织实施。

4、矿调度按全矿井停电应急救援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详细了解停电原因,包括事故地点、电缆及设备损坏等现场情况。并向矿总值班和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

如停电原因是我矿自身电气事故造成的,则迅速做出应急救援安排,派抢险小组和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查找事故原因,迅速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并最大限度地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完毕后,矿抢险小组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并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找事故原因,找出事故教训,并制定出今后的防范措施。

5、如停电原因不是我矿自身造成的,矿调度要随时向事故单位积极了解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如需我矿人力物力支援,要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以便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做出反映,组织人员和物资赶赴事故现场,积极协助事故单位处理故障,尽快恢复供电。

6、全矿井恢复供电的程序 恢复供电时,矿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按以下程序组织全矿井的复电工作。

(1)全矿主要高压电源送电顺序 ①高压供电系统正常后,依次送主扇副井压风机房低压变电所高压电源。

②井下通风恢复正常后,由通风队指定专职瓦检员分别检查井下运输大巷和各变电所瓦斯情况,向矿调度汇报。

③井下运输大巷和各变电所瓦斯浓度符合送电要求后,依次送中央变电所各采区变电所各采区变电所风机专用变压器高压电源。

④变流机室供电正常后,排放瓦斯。

⑤排放瓦斯人员到位后,按排入瓦斯指挥人员要求配送各掘进工作面风机志用电源。

⑥瓦斯排放完后,按各采区生产单位的要求向各采区配送高低压电源。

⑦地面其它场所在指挥以上场所恢复供电的间歇时间指挥地面其它场所恢复供电。

(2)复电工作具体要求 ①高压变电所供电正常后,矿调度立即按送电顺序全面配送我矿各高压线路电源。

②矿调度立即通知主扇恢复好防爆井盖,风井开机,恢复井下通风。

③付井、压风机、低压变电所恢复供电后,矿调度立即指挥恢复这些场所的设备运转和配送低压变电所所带电源。

(二)井下采区电所短路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现场人员发现电气短路后要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如附近有电源开关或变电所,现场人员应立即停电或通知变电所停电,切断故障电源,矿调度接现场人员汇报后,立即通知故障线路或设备的维护单位,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修。同时通知机电科管理人员,牵涉井下局扇的,还要通知通风队。有备用系统的要立即起用备用系统供电。

2、如电气短路引起火灾的①矿调度按现场人员汇报后,立即通知火灾附近及起火点下风流侧所有作业人员立刻按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火灾预防及处理计划”中规定的安全路线撤出。相关单位跟班干部组织撤人,现场安监员协助撤人,并清点好人数。待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汇报矿调度,待命。同时通时火灾相关变电所将火灾附近所有高低压电源全部停电,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②矿调度按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并详细了解火灾现场情况,包括事故地点、电缆及设备损坏等现场情况,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③矿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迅速做出应急救援安排,指派抢险小组和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并最大限度地保护事故现场。④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火灾预防及处理计划”程序组织灭火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矿抢险小组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4、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找事故原因,找出事故教训,并制定出今后的防范措施。

(三)井下电缆着火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现场人员发现电缆着火后要立即向矿调度汇报,如附近有电源开关或变电所,现场人员应立即停电或通知变电所停电,矿调度接现场人汇报后,立即通知火灾附近及起火点下风流侧所有作业人员立刻按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火灾预防及处理计划”中规定的安全路线撤出。相关单位的跟班干部组织撤人,现场安监员协助撤人,并清点好人数。待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汇报矿调度,待命。

2、矿调度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同时通知电缆火灾相关变电所将火灾附近所有高低压电源全部停电,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3、矿调度室按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汇报和通知顺序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并详细了解火灾现场情况,包括事故地点、电缆及设备损坏等现场情况。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

4、矿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迅速做出应急救援安排,指派抢险小组和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并最大限度地保护事故现场。

5、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中“火灾预防及处理计划”程序组织灭火工作。

6、事故处理完毕后,矿抢险小组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7、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找事故原因,找出事故教训,并制定出今后的防范措施。

(四)井下人身触电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当发生触电事故时,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不得弃触电人员自逃,应立即采取措施施救,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同时将事故地眯、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等现场情况汇报矿调度。矿调度同时将情况汇报给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

2、在对触电人员救助中(现场另有两人以上的情况下),在场人员必须服从一人指挥,不得所有人员齐上阵,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现场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方法及施救措施 (1)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脱离电源 ①如果触电者的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以立即把开关拉下或把插销拨出,断开电源。

②如果触电的地点没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以用带有绝缘柄的钳子或带有干燥木柄的斧子把电线砍断,也可以用其它带有绝缘的用具,强行切断电源。

③如果是电线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触电者把电线压在身下,可用干燥的木棒或木板等绝缘物把电线挑开,或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等拉开触电者,使其脱离电源。

④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施救者也可以用一只手直接去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但抢救者不能触及带电的皮肤和鞋等易导电部位,防止触电。

(2)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①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对该处进行停电,如果附近有电源开关,现场人员应立即进行停电,不必向有关部门请示,以缩短触电时间,但必须确保自身安全。

②如果方便而且有条件,可以立即穿上绝缘靴,戴上绝缘手套,用相应绝缘等级工具,把触电者拉开,或把电线切断,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③如果上述条件都不具备,在现场也可以抛掷金属裸线或金属材料,使线路短路,使其断电保护装置动作,而切断电源,但抛掷金属材料时,要注意投掷部位,并注意触电者和投掷者的人身安全,同时,在投掷前应将金属线的一端可靠接地。

(3)在架空线上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 ①按照高压触电脱离电源方法,对触电者进行抢救。

②抢救者一定要确认线路已停电,才能触及触电者。

③对触电者应做好防摔措施,以免脱离电源后可能摔伤,即使在平地上也要注意触电者倒下的方向。

(4)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在触电过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这种情况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等待医务人员前来救治。

(5)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经失去知觉,但学有心跳和呼吸存在,这种情况应使触电安静舒适放平仰卧,周围不要站人,使空气流通,解开胸前衣服以利呼吸,如果条件允许,可闻一闻氨水或者摩擦其全身。如环境温度较低,还应对其进行保暖,等待医务人员前来救治。如果触电者呼吸困难、呼吸稀少或发生痉挛等现象,应准备一旦停止呼吸时立即施行人工呼吸。

(6)如果触电者的伤势严重,心跳和呼吸均已停止,应立即旅行人工呼吸和压胸恢复心脏跳动,等待医务人员前来做进一步救治。

4、矿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迅速做出应急救援安排,指派保健站医务人员带齐必备的工具及器材,立刻赶往事故地点,立即展开抢救工作,同时通知汽车队、副井、井下配车将车辆及罐笼准备好,待救援人员到后立刻发车赶往事故现场。

5、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对触电人进行抢救,待触电人员情况稳定后,按指挥部命令,再进行进一步救治。

6、对已救助下来的触电人员,立即送往集团公司总医院进行救治。

7、当发生触电事故后,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安排组成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触电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并把具体情况及时汇报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8、如事故影响生产,及时启动备用系统,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9、事故处理完毕后,矿抢险小组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找事故原因,找出事故教训,并制定出今后的防范措施。

(五)雷击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发生雷击事故后,现场人员第一时间内向矿调度及抢险小组指挥员汇报,讲清事故地点、人员伤亡及设备、建筑物损坏等现场情况。

2、矿调度及抢险小组指挥员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3、矿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迅速做出应急救援安排,指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4、如事故影响部分线路供电,要及时启动备用供电系统,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如果雷击造成全矿井停电,按全矿井停电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组织实施。

5、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雷击事故后;
①引起火灾的,现场人员要立即撤至安全地点,立即向矿调度汇报现场情况,矿调度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如有人员伤亡,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抢救人员。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附近电源停电。矿应急指挥中心接报告后,要立即组织灭火及对人员的抢救工作。②没有引起火灾但造成设备损坏的,现场人员要立即汇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相关单位,立即调运设备,组织更换。有备用系统的要立即起用备用系统供电。③只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中跳闸断电的,现场人员要立即恢复供电和设备运转,并汇报矿调度及相关单位,矿调度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6、建筑物遭遇雷击造成建筑物损坏的,现场人员要立即撤至安全地点,立即向矿调度汇报现场情况,并在可能情况下,将附近电源停电,如有人员伤亡,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抢救人员,并汇报矿调度,矿调度要立即通知矿应急指挥中心,矿应急指挥中心要立即组织现场抢修和人员的施救工作。

7、地面通讯、网络和监测系统遭遇雷击遭到破坏后,知情人要立即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立即汇报矿总值班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并通知抢险小组及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恢复遭到破坏的系统,破坏较严重不能立即恢复系统运行时,矿调度要立即汇报矿总值班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尽快恢复系统运行。

8、事故处理完毕后,安排抢险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相关单位作好事故的其它善后工作。

9、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找事故原因,找出事故教训,并制定出今后的防范措施。

(六)矿井主扇风机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由于停电造成主扇风机停机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主扇风机停机事故发生后,主扇司机和现场知情人要迅速汇报矿调度。汇报人要详细汇报事故的准确时间、地点、性质、范围,受灾现场情况以及汇报人单位、姓名等。并说明是主扇供电设备本身故障造成停电,还是高压供电线路原因导致主扇停电。

(2)矿调度要按照机电运输事故汇报与通知顺序,迅速将事故情况汇报有关领导,并通知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

(3)主扇风机停机事故发生后,如果是高压供电线路原因导致主扇停电,矿调度要立即指挥主扇司机将停机的主扇倒到备用高压供电线路上,然后重新启动风机。应急情况下,主扇司机可先操作、后汇报。

(4)如果是主扇供电设备本身故障造成停电,备用风机具备运行条件时,矿调度要立即指挥主扇司机开备用风机。应急情况下,主扇司机可先操作、后汇报。

(5)由矿总值班人员、机电科、安监队、运转队有关人员迅速组成现场抢修处理小组,争分夺秒组织抢修。其中运转队值班干部和维修电工要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抢修。现场人员要将现场情况及时汇报矿救灾指挥部,为指挥部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6)在现场指挥人员、矿指挥部人员未到场或矿救灾指挥部尚未下达具体抢险救灾指令之前。事故现场主扇司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