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聚居区失依儿童状况的调查研究

摘要:本文运用参与观察法、访谈法、文献研究法等调查方法,以失依儿童在彝族聚居区的状况为切入点和主线,通过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彝族失依儿童的调查,围绕彝族失依儿童的家庭状况、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心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以期高效地保护彝族失依儿童的权益,促进彝族聚居区的发展。

关键词:凉山 彝族 失依儿童

一、前言

按照有关资料界定,由于各种原因失去生身父母和其他具有亲情关系的成年人正式照顾的16岁以下儿童,叫失依儿童。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新闻媒体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四川凉山地区的彝族失依儿童。笔者曾深入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调研彝族失依儿童,希望为改变凉山彝族失依儿童的境况提出一些有用的思考。

二、调查地概况

越西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北部,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该县有269896人,少数民族人口为213819人,占79.22%,其中,彝族人口为210639人,占78.04%。该县辖9个地区工委、5个镇、35个乡,全县总人口中,农村人口占87.9%。这里是一个以彝族为主的山区少数民族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经济模式以农牧业为主,第二、第三产业为辅,农村经济比较落后。

三、彝族聚居区失依儿童的状况

(一)家庭状况

在我们的调查中,凉山彝族失依儿童家庭相对贫困、封闭、落后,甚至具有一定的悲剧色彩。

个案1:马卡伍支莫 女 彝族 1999年7月27日 瓦里觉中心校

马卡伍支莫的母亲在她4岁时因病死亡,借钱看病欠下大笔债务。家里土地贫瘠,粮食生产量低,父亲无力偿还债务,在她5岁时外出打工,至今没有消息。现在她和64岁的奶奶相依为命,奶奶年老多病,没有经济来源,过着温饱不定的生活。

个案2:沙马石布莫 女 彝族 2004年8月20日 越城镇中心校

2010年8月28日,她的父亲因病死亡,借钱就医无力偿还。母亲无力照顾两个孩子,把家中值钱的东西变卖,土地也低价转让他人,离家出走,不知音讯。留下两个孩子和70岁的残疾奶奶生活,靠喂猪种地生活。

个案3:甲卡小龙 男 彝族 2005年2月10日 越西县大花中心校

他的母亲木出阿妹因病死亡,父亲甲卡尼古子外出打工死亡。爷爷奶奶为寻子将土地出卖寻找3年才知道儿子死于外面,至今死因不明。甲卡小龙两兄弟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奶奶患有肺结核。一家人过着饥饱不均,常年过着以土豆为主食的生活。

从这三个个案中不难看出,家庭经济收入偏低,加之家庭亲人生病、亡故之类的天灾人祸的拖累而欠债,并无力偿还,造成凉山彝族失依儿童家庭生活条件差,生存压力巨大。

(二)教育状况

个案1:吉皮五来木 女 彝族 1998年5月2日 普雄民族学校

吉皮五来木在六年级(3)班排名第二名,语文75分(100分制)、数学69分(100分制),曾经获得学校数学比赛二等奖。

个案2:吉木拉布目 男 彝族 1999年9月26日 尔赛乡中心校格依小学

他就读的小学一共有两间教室一间厕所,只有一、二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一个班级。该生所在的二年级有23个学生,他是班里的第三名,四门课程里,他的语文39分(100分制)、数学42分(100分制)、英语65分(100分制)、体育87分(100分制)。

从这两个个案可以看出,凉山彝族失依儿童在教育方面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压力。相对落后封闭的学校教育、相对艰苦的学校环境,并未挫伤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三)身体状况

凉山彝族失依儿童往往承担着沉重的家庭事务,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极易造成生理损伤。

个案1:吉木里布 男 彝族 2004年7月15日 马拖乡瑞一小学

他和哥哥吉木尼机和70多岁的爷爷奶奶生活,因为他们家是后来搬到村里的,家中就全靠承包别人家的两亩田地来维持生活。父母双亡后,两个孩子成了一家之主,担负起家中的一切重要事务。除了上学以外,洗衣、做饭、农活都要承担,不幸的是吉木里布在干活时左手被开水烫伤,造成左手四指不全的残废。

个案2:布的阿支木 女 彝族 2002年12月6日 马拖乡中心校

布的约布子 男 彝族 2004年3月9日 马拖乡中心校

他们的母亲沙马阿拉莫死后,父亲外出打工失去音讯,如今已失踪两年。5个孩子跟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平时10岁的布的阿支木会去砍柴、割草,8岁的布的约布子也会帮家里做饭。生活劳累又缺乏营养,导致他们的身体状况欠佳。

父母缺失而监护人照顾欠缺,加之沉重的家庭责任和劳动任务,影响了凉山彝族失依儿童的身体状况。

(四)心理状况

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凉山彝族失依儿童在性格、行为、交际等等方面与非失依儿童存在一定的差异。

个案1:刘合尔布 男 彝族 2004年11月13日 马拖乡中心校

2009年,其父刘合石呷子外出打工不幸身亡,母亲后称外出打工,一去不返,没有负担孩子的任何生活费。刘合尔布和年近70岁的爷爷奶奶生活。见面时,刘合尔布一直在低头玩他的蓝色塑料变形金刚玩具,笔者问他玩的是什么,可不可以借来玩一下,他不抬头也不做声。爷爷在身后跟他说话,他也只是一直低头不语。

个案2:马海克的 男 彝族 2001年8月31日 幸福小学

他的父亲不幸被火车压死,母亲失踪,现在跟着爷爷奶奶。两位老人已丧失劳动能力,家境十分贫困,生活靠亲朋救济。15岁的哥哥马海加改已辍学,现在在外流浪。在调查中我们与他有这样一段对话:

笔者:“平时在家用不用帮爷爷奶奶干活?”

马海克的:“要,我会砍柴、会做饭、会洗衣服还会喂鸡喂马。”

笔者:“这么小就会做饭了,真能干。那平时做饭都做什么呢?”

马海克的:“土豆。有时候会做猪肉,十几天一次。”

收到这个学期的助学金后,马海克的腼腆地走出门口。我们在收拾资料,他又突然折回来,对我们大声说了一句:“谢谢!”不等我们回头,他又跑远了。

凉山彝族失依儿童倾向于沉默寡言,却也不失活泼。从这两个个案中不难看出。

四、彝族聚居区失依儿童现状的成因

(一)医学知识普及率低,医疗卫生条件落后

在凉山彝族偏远地区,由于受彝族宗教文化传统的影响,仪式治疗疾病依然占主导地位,主要由“毕摩”和“苏尼”两类神职人员承担。他们不仅是宗教人员,更是当地彝族生活中主要的“医生”。几乎所有的当地彝族人,无论家庭经济、家庭地位、家庭状况如何,都倾向于请“毕摩”“苏尼”治病。

个案1:布的阿支木 女 彝族 2002年12月6日 马拖乡中心校

布的阿支木的母亲沙马阿拉莫死后,父亲称外出打工之后没有音讯,失踪两年从来没有回过家,5 个孩子跟年近70岁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

布的阿支木的母亲曾生病3年,生病期间一直请彝族祭师“毕摩”作法。大法事一共3次,小法事数不清。因为法事杀掉了家里的鸡、猪和羊,可是病情并未好转。最后,直到母亲沙马阿拉莫死时,家人也不清楚其病死的原因。

个案2:吉皮五来木 女 彝族 1998年5月2日 普雄民族学校

她的父亲于2010年病故,吉皮五来木只知道父亲是因为眼睛疼去世的。2009年到2010年生病期间,请了多次“毕摩”作法,花费了大笔钱财。“毕摩”作法之后,又辗转于越西、西昌甚至成都的医院,可是病情继续恶化。最后,送回老家想请当地的“毕摩”,可是请了三四次“毕摩”都不肯来。最后,吉皮五来木的父亲病死。

对于多数彝族农村家庭来说,生病后首选的治疗方式是“作毕”。在凉山地区的农村,存在不少医生无法解决而经“毕摩”作仪式治愈的情况,也有“毕摩”作毕后不见效果而求助于医生的事实。“毕摩”的仪式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心理暗示作用,然而对于重大疾病,更科学有效的还是依靠现代医学。当地彝族家庭对现代医学缺乏充分认识,加之当地农村医疗条件落后,往往耽误了病人最佳治疗时机。当地彝族父母的病逝,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孩子成为失依儿童。

(二)暴力犯罪、吸毒贩毒、艾滋病困扰

彝族传统文化的影响加之彝族社会发育不健全,是导致当地彝族犯罪的重要原因。而且,文化水平偏低、法制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也催生了犯罪。

个案1:阿约木沙 男 彝族 2007年6月6日 蚂蝗沟小学

阿约木沙的父母之间发生纠纷,父亲被谋杀,母亲也被判无期徒刑。四个兄弟姐妹现由已残疾多年的奶奶抚养。家里有一亩田地,主要经济来源是亲戚的捐助。

途经凉山彝族自治州的成昆铁路被称为毒品犯罪的“黄金通道”。据相关资料记载,20世纪40年代以来,凉山彝族自治州就被境外毒品犯罪分子利用,成为毒品从“金三角”地区进入境内后由滇入川并输往全国的重要集散地。当前,凉山彝族自治州毒品泛滥的地区绝大部分在建国前就是毒品盛行地区,许多毒品犯罪分子的家庭都有毒品犯罪历史,当地彝族认为种植、运输、贩卖毒品是祖辈流传下来养家糊口的本事而非犯罪。一些彝族聚居区,受“有酒大家喝,有肉大家吃,有烟大家吸”的彝族传统习惯影响,民间普遍存在以提供吸食毒品为招待贵宾最高规格待遇,更加导致了毒品吸食在当地的泛滥。[1]

由于吸毒“共针”现象的泛滥,加之婚前性行为和多性伴性行为的普遍存在,伴随而来的是艾滋病的流行。

个案2:巴足依布莫 女 彝族 2001年5月15日 瓦里觉中心校

其父巴久伟坡因注射吸毒于2009年10月15日死亡,吸毒时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并且外债累累。其母俄来阿果木因病死亡。父母双亡后,无人照顾四兄妹,只有靠叔叔照顾。叔叔也贫穷至极,至今未婚,生活相当艰难。

暴力犯罪、吸毒贩毒、艾滋病等等导致了彝族失依儿童的悲剧,而且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产生着深层的影响。

(三)彝族民族文化的婚俗传统

在彝族婚姻习惯法上,夫妻一方死亡后,允许解除婚姻关系。女方提出解除的,要加倍或者加数倍退还男方聘金;男方提出解除的,不能要回聘金,并给女方家支一定的财物作为赔礼。但是,彝族妇女无财产权,因此无论谁提出解除,包括女方陪嫁在内的全部家庭财产都成为丈夫的财产。[2]

至于子女的抚养,在彝族父权社会中,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后不论多少子女、不论性别,一律归男方抚养,成为男方家支的成员,女方则从此失去对子女的抚养权,离婚后回娘家居住或者改嫁。[3]

个案1:海来伍支莫 女 彝族 2001年12月1日 尔觉乡中心小学

父亲生病时,把仅有5分地卖了给父亲治病,但最终也离开了人世。母亲在父亲去世的第二天,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卖了,离海来伍支莫而去。现在,海来伍支莫和80岁的奶奶生活。

个案2:八角木来 男 彝族 2000年2月3日 尔赛乡中心校

他在一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为给父亲治病卖掉家中值钱的东西和土地。父亲死后,母亲无力照顾两个小孩,远嫁他乡,丢下两个孩子让爷爷奶奶抚养。

在彝族婚姻习惯法中,当父亲死亡的情况发生,母亲往往由于复杂的利益关系而离家出走或者改嫁。

(四)彝族人民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的影响

“喝在酒上,穿在银上,用在神上”,这是凉山当地彝族人民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的真实写照。由于特定的生存环境、社会历史背景和心理文化积淀的影响,酒几乎到了“无处不在,无处不有”的地步,形成了一种“以酒当茶、杀牲待客、来客必敬”的共喝、共吃、轻功利、重人际的民族文化心态。[4]无节制的酗酒,成为导致彝族失依儿童悲剧的一个不可小视的因素。

个案1:的阿呷木 女 彝族 2004年2月25日 瓦里觉中心校

父亲的约哈子在的阿呷木1岁时,在家中喝醉上吊而死。母亲曲比伍果木在丈夫死后2年,无法忍受家庭的贫困状况,回娘家嫁人,不知嫁到哪里。两姐妹不敢独自在家中生活且没有经济收入,叔叔地介子把她们接到自己家中生活。叔叔家有5个儿女,靠种地生活,生活十分困难。

(五)多子女,无节制生育现象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