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湖南水运发展新局面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


  2012年湖南水运发展成就
  2012年是实施湖南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十分重要的一年,全省完成投资30.7亿元,创历史新高,为年计划30亿元的102.3%,同比增长46%。重点建设28个水运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湘江2000吨级航道建设一期工程(株洲-城陵矶)、株洲港铜塘湾港区一期工程、全省水上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工程等10个续建项目工程进度稳步推进;岳阳港湘阴港区漕溪作业区二期工程、湘潭港易俗河港区千吨级码头工程等7个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实现蓄水和船闸通航,长沙船舶厂新厂造船滑道和舾装码头工程、湘潭港铁牛埠港区寒鸡港作业区(顺达)散货码头工程、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油品及化工品码头工程、国电益阳发电有限公司水运煤码头工程等4个港口项目完工投产。全省新增千吨级泊位4个,液、散货吞吐能力354万吨。
  水运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大力发展标准化、大型化船舶,运力结构继续优化。2012年底,全省船舶总运力达到342万总吨(其中集装箱5848标准箱位),同比增长11.2%;全省内河机动货船平均吨位413总吨,同比增长8.7%。扶持引导港航企业集约化经营,企业结构趋于优化。目前全省共有水路运输企业162家,其中省际运输企业132家,水路运输服务企业108家。2012年,全省水路货运量及其货物周转量分别为1.87亿吨、562.26亿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4.2%、33.8%;主要港口货物及其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2.19亿吨、29.57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3.8%、26.99%。水运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占全社会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的比重分别为10%、14%。岳阳港成为全省首个亿吨大港。
  2013年湖南水运重点工作
  2013年湖南省水运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加快水运发展为中心,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渡口改造等民生工程为保障,以严格落实水上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加快“四型”海事建设,履行职责、负重前行,全面推进湖南水运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协调发展、创新发展,为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水路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快推进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水运相关规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重点做好全省“十二五”水运建设规划的中期调整,积极争取更多重点项目新增列入部“十二五”调整规划,积极支持和督促市县做好港口总体规划。继续加大水运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沅水浦市至常德航道建设工程、澧水澧县至茅草街航道工程等年内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洞庭湖岳阳综合枢纽、涟水复航等重大水运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年水运建设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加快推进26个水运重点项目。继续加快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工程、湘江2000吨级航道一期工程(株洲-城陵矶)、岳阳港湘阴港区漕溪作业区二期工程、全省水上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工程等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尽早开工建设沅水浦市至常德航道工程、澧水澧县至茅草街航道工程、南茅运河航道整治工程等10个重点项目,并力争湘江2000吨级航道二期工程(衡阳-株洲)、长沙港铜官港区码头工程、岳阳港云溪(道仁矶)码头工程等8个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力争新增3000吨级泊位2个、1000吨级泊位7个、500吨级泊位7个。
  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渡口改造、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和全省锚地等民生工程建设,力争全省水运安全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对渡口进行整合,对桥梁上下游5公里范围内的渡口进行调整优化,改造491道有船渡口;全面推广应用抗沉性、操作性好的10客位、30客位标准船型,完成1273艘客(渡)船标准化改造,提高船舶安全系数;建成紧急避险锚地23处,加快解决船舶安全停靠和紧急避险问题。
  2、全面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全面、全覆盖监管体系,做到“五个无”:水域安全责任覆盖无缝衔接、船舶登记无遗漏、船员培训无空白、制度衔接无空缺、现场监管无盲点。责任体系建设涵盖所有管理和监管对象,包括全水域、所有船舶、全部水上设施、各个港口码头、船舶修造企业、水上从业人员和执法队伍等,不留管理真空,实现水上交通安全无缝化监管目标。坚持“签单发航”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开展乡镇非运输船舶、农村公路汽车渡口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执行水域安全管理巡航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省海事系统巡航工作制度(试行)》。三级及以上航道每星期巡航不少于一次,四级航道每半个月巡航不少于一次,五级以下航道及重点库区每月巡航不少于一次;渡口、码头、客运集散地、重点水域实施分片责任到人,在节假日、赶集日等客流高峰时段,定时、定人现场值守;加强对运砂船的动态管理;加强对船舶通航密集区域、渡口渡船、库区、封闭水域的监控,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省局将检查市、县两级海事机构巡航情况,检查巡航记录和违法违章行为处罚记录;对县级海事机构巡航工作抽查面全年不少于30%。
  认真抓好水上交通从业人员及监管人员培训。重点加强海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海事管理制度的领会贯彻,完成500名以上海事执法人员培训。对客(渡)船船员安排不少于4小时的培训时间,以提高船员的专业素质与临危处置能力。突出加强乡镇政府分管水上交通安全负责人培训,增强县乡一线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加快推进科技兴安战略。继续推进全省渡口客船港区泊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30客位以上客船视频监控功能得到实现;继续推广船载AIS、GPS、VHF终端的应用;推广应用船舶“一卡通”工程,实现全省所有的县级海事机构全部启用船舶电子签证和安检系统;建立省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尽快开通12395水上交通安全接警处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