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非法出版物


  摘 要: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一个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出版行为而产生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主要包括印刷型、音像、电子三种类型。其特征形式上粗劣质差,内容上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利益驱动、文化落后、新技术的应用等因素是导致非法出版物泛滥的原因。非法出版物危害社会,冲击经济,侵犯科学,因此要多出精品,合理定价,防范与打击双管齐下。
  关键词:非法出版物;盗版;禁书;遏制措施
  
  1.非法出版物的定义
  
  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一个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出版行为而产生的出版物。一是从事出版活动的主体不具备法
  定的资格而产生的出版物。国务院1987年7月6日《关于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规定:“除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版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违者属非法出版活动。”“非出版单位编印、翻录内部使用的非营利性的资料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须报主管单位批准,并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出版(文化)行政机关或音像管理机关核准并发给准印证,方可印制。违者亦视为非法出版活动。”可见,非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印制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与电子出版物等均是非法出版物。二是在主体合法的前提下出版单位出版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载内容的出版物或出版单位通过卖书号、刊号、版号而产生的出版物也是非法出版物。
  
  2.非法出版物的主要类型和特征
  
  2.1非法出版物的类型
  非法出版物从载体形式上,主要分为三种类型:[1]①印刷型非法出版物。印刷型非法出版物是指通过非法出版物活动,以纸张为载体的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地图挂历、年画、年历画、画册、音像制品与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②非法音像出版物。非法音像出版物是指通过非法出版活动,以磁性、激光材料等非法材料为载体的出版物。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等。③非法电子出版物。非法电子出版物是指通过非法出版活动,以数字代码形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磁、光、电介质上的一种出版物。包括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集成电路卡(IC Card)等。
  2.2非法出版物的特征
  非法出版物的特征从装帧形式上看,80年代以16开为主,一般占非法出版物60%至80%;1995年以后以32开为主,占非法出版物的80%印刷型非法出版物错漏字缺页现象严重,或文字、图像、表格模糊,用纸粗劣,印刷、装订质量差,或无CIP数据,或无定价,或无版权页,或以“特价书”招摇图书市场。从书名、刊名看,低级庸俗,一看就知道是“黄”“黑”书刊。内容上初期主要表现为低级、庸俗和格调不高;中期为色情淫秽和有政治问题;近期为教辅读物、文学作品、迷信等;后期呈“历史化”趋势,附庸风雅。例如:《帝王丑史》、《帝后艳史》等等。目前,从制作生产上表现为公开化、集团化、产业化、技术化等新特点。非法出版物的特征类型主要有:①内容有严重的政治问题或淫秽、色情内容、或宣扬凶杀、暴力的出版物;②非法出版单位擅自印制的出版物;③冒名、盗名、伪称或盗印、盗制并发售的出版物;④买卖书号、刊号或违反协作出版等规定而印制的出版物;⑤走私或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口的出版物。[1]
  
  3.盗版与禁书
  
  盗版又叫“海盗版”。《实用出版词典》对“海盗版” 的注释为:“盗用版权而印制的作品的复制本。”[2]可见,盗版主要表现为盗印、盗制出版物和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出版物。《出版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对盗版行为明确规定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盗印、盗制出版物的,没收出版物和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伪造出版单位或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予以取缔,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侵犯其他出版单位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王永康主编的《简明编辑出版词典》对“禁书”是作这样解释:“国家出版管理机关,或主管宣传教育的机关明令禁止出版发行,或禁止流传阅读的书刊。不同的社会制度,禁书的标准各有不同;在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因政策不同,禁书的标准也不同。”可见,禁书主要是相对出版物内容而言。
   总之,盗版书与禁书均属于非法出版物。
  
  4.非法出版物泛滥的原因
  
  4.1经济利益驱动
  由于追逐经济利益,历代不法书商铤而走险,大肆进行非法出版活动。例如:宋代朝廷实行“赁板钱”,导致一些书商私自印造违禁历日和“苏黄文集”。又如现代出版发行行业出现的盗版、盗印、买卖书号、刊号、版号以及协作出版等等。仅1991年在江苏省镇江查获的“9.18”特大非法出版案主犯曹志欣,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就盗版、盗印非法出版物25种,135.9万册,总码洋达491.1万元。不法书商从事非法出版活动,不付稿费、版税、偷税漏税,从而在经济上牟取暴利,导致非法出版物的大肆泛滥。
  4.2文化落后,精神空虚
  政治上极左,思想上禁锢,导致一部分人精神空虚,外来思想容易趁虚而入。另一方面,我国整体文化水平不高,科学知识(包括性知识)的普及落后,决定了通俗、消谴、娱乐性读物有大量的读者群。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西方文化不断冲击着我国的政治思想、文化教育乃至生活方式。一些人对西方的学术文化推崇备至,对资产阶级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开始倾斜,同时,文艺作品中开始出现大量表现人的性本能,宣泄性冲动的内容。偷奸淫乱的性描写,格调低下、内容庸俗的作品充斥市场,这对在封闭状态下的一部分读者来说,就更加具有诱惑力,迎合了一部分人的低级趣味,导致了一些宣扬资产阶级思想的非法出版物得以出笼以及一些图书、报刊、音像等出版物的“性”泛滥。
  4.3现代技术与印刷业的完美结合,使非法出版物获得“繁荣”
  现代技术与印刷业的完美结合,“激发”了非法出版活动的活力。印刷术的发明创造,促进了图书事业的发展。由于计算机技术在印刷业中的广泛应用,一本书从激光照排、制版、上机印刷,短时间内即可完成。简单的打字、复印店也能从事盗版的照排工作。甚至可以易地照排、制版,易地印刷。尤其是计算机扫描技术与现代印刷技术完美结合,“不但速度快,而且在图书、文字的分辨率上能达到正版书的90%以上区分度,真假难分。[1]这是近年盗版、盗印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计算机技术本身是没有过错的,这正如火药与人类的关系一样。
  4.4走私和好奇心理
  改革开放后,国际交往日益增多,走私频繁,不法分子内外勾结,谎报瞒关,走私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光盘生产线,大肆进行疯狂的盗版活动。此外,“书不禁尚可,一禁却越是有人要读,有的仅仅是出于一种好奇心理。这在古今中外,几乎都一样”。“雪夜闭门读禁书”充分说明了禁书流传民间、禁书的隐蔽性、禁书吸引读者的魔力,因此,一些人甘冒一定的危险偷着阅读。有人要读,就会有人去印,这就是奇妙的市场供需关系。
  
  5.非法出版物的危害性
  
  非法出版物的危害是多方面的。政治方面:由于非法出版物在内容上的反动和有政治问题或违反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或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或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或泄露国家机密,或宣传错误的思想和政治观点,破坏了社会主义的稳定,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产业方面:首先,由于非法出版物假冒出版单位名义或书号,且装帧低劣,差错严重,败坏了正规出版单位的声誉。其次,非法出版活动抢夺书稿、纸张、印刷设备、人力资源,印刷非法出版物,导致了正规出版物的缓印,纸张供应不足。其三,挤占正规出版物的市场,侵吞了合法出版物单位的利润。其四,由于不法书商偷税漏税,同时以利相诱,许以重酬,导致一些出版社“买卖书号”或出版工作人员泄露选题,偷窃书稿、校样,进行内外的盗版、盗印活动,不但加剧了行业间不正当竞争,而且严重地腐蚀了出版干部队伍;科学文化方面:非法出版物不需支付稿酬,粗制滥造,错误较多,质量低劣,不堪卒读。不但侵害了作者的著作权和声誉,而且也侵害了文化消费者的权益。同时,盗版、盗印侵犯了合法出版单位的出版权,挤占了市场,扰乱了出版行业秩序,严重影响了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