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职业继续教育发展的共性分析与启示

摘要:国外各主要国家职业继续教育制度的发展呈现实施法制化、培养技能化、管理专业化、资格平等化和学分系统化等特征,多元化和信息化趋势明显。基于我国现阶段发展职业继续教育的紧迫要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和民间力量在职业继续教育中的角色扮演及其职业继续教育制度的共性特征对我国具有启示意义。我国职业继续教育制度需要界定其现代意义,确认其结构内涵,探析其相关联的其他问题。

关键词: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教育比较;共性特征分析

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04-171-03

一、国外职业继续教育制度发展趋势

各国职业继续教育发展的鸟瞰,可以为规划我国职业继续教育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综合并归纳各类文献可以发现,英国、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其职业继续教育制度具有如下之发展趋势。

1.职业继续教育的实施具有法律依据。各国施行的职业继续教育都有其法律基础,如英国的“教育法”、“扩充及高等教育法”、“学习及技能法”;德国的“职业训练法”、“职业训练促进法”、“升级训练协助法”;美国的“卡尔迪柏金斯职业及技术教育法”、“成人教育及家庭识读法”、“劳动力投资法”;日本的“学校教育法”、“产业教育振兴法”、“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生涯学习振兴法”。

2.职业继续教育的教育内容包括职业教育与职业训练。纵观各国实施的职业继续教育的内容可以发现,他们皆强调职业教育与职业训练的结合。例如,英国扩充教育,提供现代学徒学程、现代学徒高级学程及国家实习生学程,有利于学习者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德国职业教育与训练二元系统则是强化行动导向、实践导向及应用导向之学习并提供学习者专业资格训练;美国社区学院提供职业准备、职业再训练及职业升级教育与训练的学程;日本短期大学则提供设科及领域弹性,协助学生取得各种资格认证。

3.职业继续教育管理趋向专业化及重视绩效。英国于2003年施行全国性的计划管理资格,有利手相关职业继续教育管理人员专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人员领导与监督能力的学习与培养。德国政府于2003年提出制定保障职业继续教育远距学习质量及消费者的立法。另外,美国除采取以公开学生成就信息方式,促使大众了解各机构的办学情形外,还于2004年提出“卡尔迪柏金斯中等及技术教育卓越法案”,明示中等教育后之教育机构的办学指标,作为审核各中等教育后的教育机构在提供成人职业继续教育的经费补助标准。

4.职业继续教育的多元化和信息化发展趋势。为使成人进入高等教育就读及强化高等教育的就业导向,英国政府于2003年提出设置以雇主为导向的基础学位,提供与专业工作技能相关的学位课程;同时,英格兰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特别设计、发展以工作为主的学习模式。英国政府希望通过与各单位的整合,确保提供成人有关劳动市场所需职业资格的最新情报。由此,英国政府特别建立资格结构目标,有效地为成人提供合适的职业教育训练课程及认证资格讯息。德国则强调非正式学习,关注如何在工作过程中、社会环境中及自我组织学习中,借助信息与通信科技的运用,发展个体职业技能及扩展就业能力。美国依靠其以成人教师、义工及社区资源为基础的组织与企业,支持以工作为主的职业教育学习及办理职业继续教育;而日本则提出大学向成人开放,并建立衔接制度,施行单科注册学习制度,设立专门职业研究所的制度,同时制定法律,促使研究所必须开设全日授课课程及假日函授课程,为成人提供突破时间限制的教育。

5.职业继续教育资格平等化与学分系统化发展趋势。英国政府为使成人获得依实际需求自行组合的学习内容及职业资格,于2003年提出为成人发展全国学分标准系统,有利于成人弹性组合学习及获得职业资格条件。成人学分系统并非学习单元的随意组合。2008年,英国政府将成人学分架构与高等教育学分系统连接,并在此基础上架构全国学分系统的基础。德国则于2006年针对职业继续教育与训练中的信息科技职业部分,实行有关学分承认事宜,把取得职业继续教育与训练中的信息科技证书等同于获得大学文凭,而且依据成效与经验,逐步扩及其他职业分类,以有效运用人力资源。此外,德国在政策制定时将学分转换系统明确化、透明化,与目前施行中的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相连接,以广开学习渠道,认可学习者在不同国家所习得的专业能力。

二、完善职业继续教育的紧迫性

认识与发展职业智能、技能与态度的职业继续教育活动,对于成人的生存以及理解与适应现代社会至关重要…。对于成人而言,接受职业继续教育是充实自己、增强自己竞争能力之有效方法。因此,职业继续教育已经被视为成人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途径。从德国的职业教育与训练二元系统、英国的联合行政部门及社会伙伴共同成立技能联盟、美国建立在信仰和小区基础上的以工作为主的职业继续教育方式、日本的由企业主导的职业教育训练计划可以发现,以上各国的职业继续教育体现的是职业教育与职业训练的结合,它们极具实践价值。另外,在信息与通信科技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职业继续教育被广泛定义为正规教育的延伸,是有其现实性的。

在职学习与训练,因其为成人提供工作能力而成为增进生活质量与维持成人生存的基本工具。就此而言,职业继续教育的施行与终身学习的概念相同,已经成为成人生涯发展的迫切需要心]。在国际取向、市场取向、专家系统取向、个人化取向、风险管理取向及流动化取向影响下,职业继续教育除作为成人自身的终身学习中的重要历程外,其自身也存在价值的动态实现的迫切要求。

三、政府在职业继续教育制度中的角色定位

参考英国、德国、美国、日本等国政府在职业继续教育中扮演的角色,笔者认为,政府在职业继续教育制度中应扮演政策制定者、政策协调者及政策管理者的角色。

1.政府作为职业继续教育政策的制定者。职业继续教育的政策制定过程是包括问题认定、议程设定、政策规划、政策合法化、政策执行、政策评估及政策革新七阶段的循环过程。我国教育主管机构很少邀请民间参与政策的制定,或与其他部门协调政策,对于政策的有效执行也缺乏规模化的大型调查和可行性评估。行政机关、学校或与学校合作机构,因人员更迭、时间流逝、目标转变等原因,导致相关法律无法继续作为职业继续教育政策制定的依据。因此,我国职业继续教育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明显缺乏系统化的设计。

相比较而言,美国政府在建制职业继续教育制度时,步骤完备,程序科学,而且已经遵循七阶段的循环过程,并形成常态化机制,维持了政策的质量。比如,美国政府制定的“卡尔迪柏金斯中等及技术教育卓越法案”,以弥补“卡尔迪柏金斯职业及技术教育法”的不足;用“成人基础及识读教育法”和“劳动力再投资及成人教育法”取代早期的“成人教育及家庭识读法”与“劳动力投资法”,

其目的都是进一步协调社会伙伴,如工会组织、企业、社区等,共同强化劳动力投资,为成人提供更完备的职业继续教育与训练渠道。

2.政府作为职业继续教育政策的协调者。职业继续教育具有提升成人就业的能力、促使成人充分就业的教育目的,职业继续教育具有协助就业、增强转业、发展职业等三大功能。由此可知,职业继续教育并非纯粹归属教育性质,而是紧密牵涉社会、经济、政治及科技领域。因此,政府的政策协调不可或缺。

英国政府已经成立23个有关部门技能委员会,为地域性及全国性的技能需求、信息、竞争力及发展提供持续的对话平台。德国政府为确保职业继续教育渠道的透明及维持一定品质,在“劳动力促进法”的经费支持下,建立并完善了全国职业继续教育与训练认证系统。根据英国职业继续教育信息化及德国职业继续教育与训练渠道透明化的趋势,我国职业继续教育政策中有关政府作为政策协调者角色的内容必须成为重要考量因素。

3.政府作为职业继续教育政策的管理者。在现代化潮流下,各国对于职业继续教育的管理,都已采用弹性、鼓励、沟通、指导、效率、合作、互动、协力、风险管理、专业管理及注重绩效的方式,代替僵硬的惩罚及强制约束。例如,在英国、德国、美国及日本,职业继续教育所赖以实施的法律规定,皆明示了经费补助措施、原则及范围,以保证专项用于职工之职业教育及培训,严禁挪作他用。我国政府要保证在中国特色的市场模式下,明确教育财产权与教育经济决策权的归属,且针对教育服务市场是否因信息科技创新与网络效应,而有独占、结合、联合行为或不公平竞争,也应明确规范,以有利于维持政府公正的立场,妥善扮演职业继续教育的管理者角色。

四、民间力量在职业继续教育制度中的角色定位

在深入考察英国、德国、美国、日本等国的职业继续教育提供者与职业继续教育接受者等民间因素,在职业继续教育中扮演的角色后,笔者认为,民间应作为职业继续教育政策制定的协助者、职业继续教育的提供者和职业继续教育制度的评价者发挥作用。

1.民间作为职业继续教育政策制定的协助者。民间参与职业继续教育政策制定,不仅能促使政策制定透明化,且能加速成人自我学习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往,我国教育政策的制定多采取精英决策方式。在当今多元化时代,由于各方利益团体借助其成员、财源、动员能力及与决策单位的亲疏等因素施加影响,决策模式已向团体协商等多元化方向迈进。最终使得职业继续教育内容以及职业继续教育的目的、目标、模式、过程、行为及管理等,更适合学习者需求。

2.民间作为职业继续教育内容的提供者。根据英国扩充教育、德国职业教育与训练二元系统、美国社区学院、日本短期大学在各国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职业继续教育的办学方式越来越多元化。以德国为例,其正在进行的“正式职场中非正式学习记录工具研究”,包括建立职业继续教育与训练人员资历档案、个体技能检视表、在线与多媒体技能记录器及个体档案记录表。由此可知,职业继续教育接受者自身,正在将自身的知识、技能及系统化的工作经验通过信息通信科技的运用,提供给其他职业继续教育接受者。因此,将来职业继续教育接受者也必将扮演职业继续教育提供者的角色。

3.民间作为职业继续教育政策的评量者。英、美、德、日等国职业继续教育的经验显示,在政府主管职业继续教育的机关之外,还有其他单位负责职业继续教育执行成效的评估。例如,英国政府联合行政部门,如教育及技能部、贸易及工业部、职业及年金抚恤部及财政部等,社会伙伴如小型企业委员会,以及执行机构,如学习及技能委员会、部门技能发展局、资格及课程委员会、国家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学习提供者协会等,共同成立了“技能联盟”,共同负责技能策略的施行。为避免民间作为职业继续教育政策评量者流于形式,国家在制度法制化过程中即应将其纳入,并在规划设计中予以明确。

五、我国职业继续教育制度规划步骤探讨

1.要界定职业继续教育的现代意义。笔者认为,职业继续教育应为成人生涯发展的途径,其内容则涵括职业教育与职业训练的整合,其教育形式为正规教育的延伸,并且是终身学习。

2.应该确认职业继续教育之结构内涵。笔者发现,各国普遍接受的观点是,职业继续教育的结构核心应该包括职业继续教育目标、职业继续教育主体、职业继续教育内容、职业继续教育行为和职业继续教育管理等五大层面。

3.要探析职业继续教育的问题。根据各主要国家的经验,职业继续教育制度规划问题包括组织结构、特定功能、角色扮演和行为规范等四个层面的问题。职业继续教育的经济效益问题涵盖计划模式与市场模式取向、教育服务市场多元化与公平竞争、教育投资效率等三项问题;而职业继续教育之决策分析则涉及人、方法和时间的问题;信息科技运用于职业继续教育时,则需重视信息沟通、教师训练、产权管理和经费支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