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域事件对内地出版业的警示


  台湾地区出版业在世界书业舞台上,不是什么重要的角色,然而,却因为它同属于华文出版,又与大陆有着深厚的文化历史渊源,所以那里的一举一动,特别是某些特殊事件对内地出版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最近,台湾地区第二大图书批发商凌域公司与知名连锁书店金石堂的纠纷,表面上看是两家书商的一些货款纠纷,而事件本身存在很多疑点。比如,凌域公司是一家颇具规模的图书批发商,为什么仅仅由于一家零售书店拖欠书款,便陷入倒闭的边缘?而赫赫有名的金石堂书店,为什么只是与一家图书分销商的纠纷,却引来众多出版商的封杀?台湾地区两家书商产生矛盾的真正原因,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清楚。由此,我们联想到内地图书批发商、出版社与图书零售商之间相处的现状,以及相互来往中一些敏感的事情,而这些敏感因素都是不可回避、必须认真对待的日常工作。
  
  协调买卖双方的供货方式
  
  由于内地书业的特殊性,特别是出版领域半遮半掩的市场化运营方式,使得供书方在与书店来往中,常常持有一种把弄人情世故的态度。这种做法短期内对销售图书可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长期运作则是一种不可取的方式。
  图书批发商、出版社在与书店交往中,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角色,我们是供书方,是可能为书店带来销售收入的生意伙伴;其次要明白怎样才能与书店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图书交易中,供书方扮演着卖方的角色,而书店则扮演着买方的角色,买卖双方能否合作愉快,想必不是靠人情世故可以维系的事情。一般来说,书店最看重的供书方,是那些能够制作或提供更多畅销、常销图书的出版社或批发商。而供书方最看重的书店,是那些能够带来更多销售额的书店。
  协调供书方和书店业务往来的供货方式,在书业内部流通中具有重要意义。出版社、批发商给书店主发书,目前是书店进货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对大型书店、连锁书店更是如此。主发书的好处是极大地提升了新书的流通速度,但弊病是容易与书店实际需求产生矛盾。内地图书销售地域性十分强,供书方如果比较了解所在地书店销售特点,有针对性地发书,一般可以减少后期的退货负担。但实际状况是,很多供书方对了解不同书店的不同销售特点,并没有投入更多的精力。
  
  把握好赊销制的游戏规则
  
  类似此次台湾地区两家书商所发生的书款纠纷事件,一些书业人士怪罪于国际书业普遍采用的图书赊销制度,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在小额消费品商业领域,赊销制是行业流畅运转的基础,书业也不例外。不难想象,假如书店每采购一本书都要先付款,供书商收到书款后,再给书店发货,一本书从出版商,到批发商,再到书店,其缓慢的流通速度,恐怕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事情。供书方与书店之间书款出现问题,与赊销制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更不应该承担连带的责任,要怪只能怪没有遵循赊销游戏规则的某一方,或者怪罪自己没有把握住赊销制度的游戏规则。
  内地供书方给书店供货,一般都签有某种书面协议或合同,尽管很多协议或合同非常不正规,但在遇到某些纠纷、付诸法律时,仍然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在图书出版、批发、零售流通过程中,内地书业普遍存在一个怪现象,协议或合同双方都认可、签署了,但在实际运行中,很多人却并不严格执行合同。
  在日常工作中,一些出版社认可了供书协议,但当书店提出补书时,出版社并不能保证及时发货;一些书店合同中签署了结算规则,可实际情况是经常拖欠书款,或者瞒报图书的实际销售册数,截流书款。
  结算更是供书方与书店业务往来中敏感的事情,很多矛盾都起源于书款结算。就内地现有的书业结算体系来看,梦想实现图书流通实销实结的理想状态,几乎不可能。每家书店都明白已经销售的图书和需要按协议及时给供书方结算书款,但实际操作中,能够遵循这种结算规则的书店并不是很多。营业状况良性运转的书店,供书方一般还容易结算书款,如果书店遇到某些特殊情况,资金出现断流,或者书款被书店挪为他用,双方便很容易产生摩擦。
  整体来说,目前内地书业流通领域没有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供书方与书店之间,主要靠一些走过场的协议或合同相互约束,人脉关系也是维系相互关系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