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民法问题解析


  摘 要 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资本流通速度加快,除了国家正规机构贷款之外,部分企业或者是个人尝试民间贷款,也是重要的融资渠道。本课题在阐述民间借贷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对民间借贷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最后提出了如何完善民间借贷法律制度的相关建议,旨在规范民间借贷程序,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健康以及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民间借贷 民法问题 法律制度
  作者简介:陈志坚,江苏四牌楼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284
  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资本的运作不断加快,国家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在政策限制的背景下,无法满足企业或者是个人资金运转需求。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借贷方式,在资本流通、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民间借贷在具体的操作中,暴露出众多问题,影响到民间借贷的发展,影响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社会的发展。鉴于此,本文对民间借贷的民法问题及完善措施进行更深层次的剖析具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与价值。
  一、民间借贷相关内容概述
  (一)民间借贷含义概述
  作为传统的借贷方式,民间借贷从古至今一直存在,同时作为借贷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对资本的流动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发生在普通百姓当中,鉴于普通百姓民事纠纷,基本依据民法处理,因此,民间借贷与民法具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由民间借贷引发的一些问题,大部分也可以归结为民法问题。现如今,要想切实解决民间借贷相关问题,就需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民间借贷的含义、定义范畴的明确十分关键。对于民间借贷的含义,全世界相关专家对此持有不同的观点,就外国而言,外国专家在民间借贷定义上,持有民间借贷并不是正规的金融活动,仅仅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私下金融活动这一类观点。然而我国专家认为民间借贷属于一种不是国家金融民法责任行为,一旦出现利益冲突,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虽然国内外对民间借贷的具体定义,存在着本质性的差异,但是可以从中加以分析并归纳,可以得出民间借贷定义为民间自发产生的金融行为。
  参考民间借贷的基本含义与性质,民间借贷可以大致分为四大类。一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相帮助,发生的借贷行为,该借贷方式不具备商业性;二是企业或者是个人,通过国家正规渠道,或者是,民间非金融机构发生的个人信贷行为;三是商业信贷,具有一定的土地性质;四是商品性质的商业信贷。除此之外,根据借贷行为是否产生了盈利,可将借贷行为划分为两种类型,盈利性房贷以及互助性房贷。
  (二)民间借贷形式分析
  基于民间借贷基本内容,可将民间借贷形式分为三种基本形式。首先,通过各种关系网,发起的一种借贷行为,例如生活朋友圈、亲戚等,然而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这种借贷方式,所索取的款项均是亲友家中积蓄。这种借贷期限,通常情况下较短,数额较小,基本上不收取任何利息或者是收取小额利益。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借贷方式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其次,与贷款相结合的一种借贷行为。最后,具有着高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利息数额的借贷行为,采用民间的说法就是高利贷,这种借贷行为具有借贷时间长、涉及金额数量大以及利率高等特点。
  (三)民间借贷的基本特征概述
  民间借贷的基本特征,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相对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借贷行为而言,民间借贷在具体操作上,并没有规范的手续,同时没有众多繁琐的要求,例如信用、偿还能力等。另外,民间借贷并没有固定的借贷流程,更为严重的是没有固定的利率,一切事宜均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确定。(2)民间借贷的标志物主要以货币为主,究其原因在于借贷功能本是促进资本流通,货币作为资本的一种集中体现方式。然而在此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货币,并不是只有人民币,也包括国债、外币以及有价证券等。(3)民间借贷的对象主要是人以及非金融结构组织,虽然借贷双方均是非正规的金融机构,但是具体行为也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约束与保护。(4)借贷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的生活积蓄,并且非金融机构或者是人的自有资金。(5)民间借贷的基础是个人信用,鉴于民间借贷行为发生在普通民众身上,所以借贷的基础,就是对借方相关信息具有着一个清楚的认识,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放款风险。
  二、民間借贷存在的民法问题分析
  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资本运转加大、加快,仅仅依靠正规金融机构放贷,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求,这一情况的出现,无形中促进了民间借贷的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鉴于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当事人私下自愿行为,一旦产生纠纷视作为民法问题。同时民法并没有形成专门的民间借贷民法,造成一些纠纷无法得到有效处理,从而影响到民间借贷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民事立法的缺失与矛盾
  与民间借贷相关并且用于纠纷的法律,就目前法律而言,主要有《借贷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发现民间借贷所产生的问题,仅仅依靠上述法律,是远远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另外上述法律并不是专门针对民间借贷,一旦出现纠纷,各方均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进行阐述相关问题,使得民间借贷纠纷无法在第一时间内解决,这对执法而言,显然失去了有法可依这一原则。除此之外,在时代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民间借贷相关法律出现了众多漏洞,这与快速发展的民间借贷相脱节,这使得各类问题不断涌出,从而影响到民间借贷的发展。
  (二)利率方面的问题
  鉴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没有一个固定的范围,造成利率在实际确定之后,往往会出现与之相关的问题。国家金融机构对民间借贷的利率具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并且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给予了一个合理的范围,限制了利率的水平。然而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资金周转对民间借贷的需求不断增加,强制性的约束与干预使得民间借贷发展受到影响,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借贷双方均可以在协商的情况下,对借贷利率进行适当调整,从而使得借贷利率具有着不确定性,外加这种利率调整行为完全发生在借贷双方资源的条件下。然而与民间借贷不同的是,我国法律对正规的金融结构具有着良好的政策,主要表现在利率方面,例如民间借贷利率在超过政策利息四倍的情况下,便可以定义为非法行为,然而正规金融机构依旧可以视作为合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