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肤疾病护理规范》发布

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放射性皮肤疾病护理规范》,规定了放射性皮肤疾病护理原则、护理措施,适用于核和放射事故中大剂量局部外照射引起的急性、慢性放射性皮肤疾病患者的护理。

据悉,随着核(放射)技术的广泛应用,接触电离辐射的人员越来越多,电离辐射致放射损伤时有发生,为有效护理放射性皮肤疾病患者,国家卫计委研究制定了此标准,为核和放射事故引起的放射性皮肤疾病患者提供规范性护理方法,给出放射性皮肤疾病患者恢复后的远期健康指导原则,并通过规范放射性皮肤疾病的护理,对放射性皮肤损伤的救治起到指导作用。

此标准由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共同起草。可与《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配套使用。此标准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摘自《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