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背景下的“新物流”


  摘要:“新物流”是新時代供应链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具体是指基于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也包括小数据)、区块链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将标的物从出发地运往目的地或消费者手中并与服务相结合的一系列过程。“新物流”不仅包括“新零售”物流,也包括其他以“互联网+”等新技术为依托的所有区别于传统物流的新的物流活动及模式。“新物流”模式是在现有物流模式基础上产生的、由新技术驱动并更加注重物流服务性职能的一种创新型物流模式,其中“新零售”物流最为典型,其代表性企业有亚马逊、菜鸟网络、苏宁、顺丰、京东等。“新零售”物流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有理念误区、轻视场景化体验、管理模式陈旧、专业人才短缺、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发展“新零售”物流,要用创新发展理念指导实践,持续提升顾客体验,创新管理模式,加大政策层面的支持力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企业识别系统,不断开拓新领域、寻找新的蓝海,强化国家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新物流”是未来物流业的发展趋势,只有与“互联网+”等新技术、全球化、服务创新、合理的资源配置等多方面结合,才能更好地促进物流业持续向好发展。
  关键词:“新物流”;“新零售”;“新零售”物流;顾客体验;区块链
  中图分类号:F25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66(2019)03-0040-10
  一、问题的提出
  (一)“新物流”产生的背景
  “新物流”概念并不是近几年刚刚出现,早在2000年前后就已见诸国内报纸和期刊,但其被业内更多关注还是在2016年10月“新零售”的提法出现之后,且近两年其热度不断升级。
  “新物流”的产生既有宏观环境因素,也有微观环境的作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消费者需求发生了巨大变化,“新零售”要求结合线上线下及物流发展,更好地为消费者需求服务。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新零售”和“新物流”,并为之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新物流”产生的主要政策背景,可以追溯到2009年物流行业被正式确定为国民经济中的第十大产业。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热烈响应,为我国物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中共十九大及2018年两会期间,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都提出关于加强我国物流业发展及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国务院办公厅等部门于2017年前后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推进供应链创新被上升到国家层面,旨在推动物流降本增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
  2018年5月31日,“2018全球智慧物流峰会”在杭州举行,主题为“新物流时代”,这是“新物流”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在业界营造出“新物流”与“新零售”相伴而来的浓厚氛围。其后,各种与“新物流”相关的理论探讨和具体实践纷纷展开并进入公众视野。而“新物流”正是在这样的氛围和理论研究与实践运作的基础上产生并日渐发展,且与“新零售”和现代产业发展相配套,共同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推动作用。
  (二)“新物流”的理论溯源
  “新物流”的理论基础,追根溯源,还是来自于传统的物流基础理论、市场营销学理论、价值链理论、供应链理论等。物流行业目前包括货运、快递、电商物流、冷链,同城物流、跨境物流,等等。物流概念最早来源于美国。物流评价体系一般有五个主要因素,即品质、数量、时间、地点和价格。
  1.物流活动自古就有。中国古代的“丝绸之路”及国内水陆运输,都可见物流活动的踪影。国内近代较早提到物流,是1894年孙中山上书李鸿章时主张“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主张效仿西方国家在中国进行改革,但此建议并未得到当权者重视。
  2.物流的概念由日本传入我国。20世纪50年代,日本赴美国考察团从美国引入了物流理念(物的流通),后于20世纪70年代传入我国,中文被译为“物流”。依据经济制度的发展变化,一般将新中国成立后的物流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改革开放前、十一届三中全会至2001年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2001年底到现在。其间我国的物流业从起步、初步发展到融入供应链并成为其中的一部分经历了颇多曲折,但目前我国物流整体仍处于发展的中级阶段,与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相匹配还有很大距离。
  3.市场营销学科正式建立后,物流大多在市场营销学中的分销渠道理论部分有所提及。菲利普·科特勒提出传统物流已经扩展到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即供应链管理。供应链作为一种系统理论,是在迈克尔·波特价值链理论基础上提出的,他认为价值链强调的是单个企业的竞争优势。桑克和戈文达拉加(Shank & Govindarajan)扩展了价值链的范围,詹姆斯·沃麦克和丹尼尔·琼斯(James Womack & Daniel Jones)将价值链理念拓展为价值流。供应链的定义是1996年由赖特(Reit? er)在整合了上述价值链和价值流思想的基础上首次提出的,即“供应链是一个实体的网络,产品和服务通过这一网络传递到特定的顾客市场。”格里芬(Gerrifi)2001年提出了全球价值链概念,揭示了全球产业的动态性特征。全球物流进入供应链时代,业内比较集中的看法是始于2005年1月。
  由上可知,“新物流”和传统物流都是供应链的组成部分,但“新物流”包括传统物流中的有效成分并区别于传统物流,也是连接供应、生产与消费的纽带,在新时代更加体现出其服务赋能及提供消费者体验的属性。
  二、“新零售”下“新物流”的内涵
  (一)“新物流”的内涵
  “新物流”作为一个新概念是相对于传统物流而言的,从实质上来说,没有“新物流”,就不会有“新零售”和“新制造”;但作为“新零售”和“新制造”支撑的“新物流”,其内涵比传统物流更广泛,[ 1 ]它不仅支撑“新零售”和“新制造”,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与零售业进入“新零售”时代相对应,物流行业即将进入一个新时代[ 2-3 ]。业界和学界近两年关于“新物流”的观点虽然各有不同[ 4 ],但也有一些共识,即“新物流”支撑“新零售”,必须以新技术和大数据作为驱动力[ 5 ]。阿里研究院关于“新零售”的定义是“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的数据驱动的泛零售形态”,也有学者据此推导出“新物流”的含义应是“以货物流通为基础的数据连接技术推动的服务支持体系。”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但是,“新物流”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还应包括更广泛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