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视野下的近代乡村教育变革

摘 要清末民初清政府和民国政府相继进行教育改革,在乡村社会强力推行新学教育,然而新学堂却因与乡村社会有着种种不适应,一直未得到乡民的广泛认同,遭到乡民强烈抵制。从微观角度来分析,乡民强烈抵制新学并非完全因其保守、顽劣,而是追求、维护其自身利益的表现,是对近代教育改革阙失的有力回应。

关键词乡村 教育改革 私塾 新式学堂

中图分类号 G521 文献标识码 A 收稿日期 2016-11-01

20世纪初,清政府推行教育改革,对旧有的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在乡村禁设私塾、兴办新式学堂。民国时期为加快新教育的发展,政府也曾下令对私塾进行改良和取缔。理论上新教育以全体社会成员为教育对象,在教育宗旨、教育形式、教学内容、教育体系管理等方面较之传统私塾进步,更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要,理应得到民众的支持。然而实际情况是,尽管各届政府都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推行新教育,新教育却一直未得到乡民的广泛认同和支持,20世纪前期,乡村教育始终是私塾与学堂新旧并存的二元结构。究其原因,学术界多以自上而下的视角进行分析,认为:新办教育增收学捐,增加了农民负担;社会风气不开化,乡民的传统观念在短时期内很难改变;新式学堂不符合农村社会实际等等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然而民众是否拥护、支持某项改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改革是否能够为其带来现实的利益。传统乡民向来务实而追求现实利益,如果新教育真能为乡村民众带来现实利益,他们理应不会对抗政令,反对新学。那么在乡民看来,实际情况又如何呢?如果换个视角,从微观角度出发,以乡民为中心考察这场变革,我们对乡村这种教育模式会有一个与上述观点不尽相同的认识。

一、新式学堂学费昂贵

在传统中国社会,私塾教育承担着文化启蒙的作用,塾师一般收取很少的费用,有的甚至是免费的。塾生除塾师的聘用费与学习必需品的费用外,别无他项杂费,学费低廉。学费的收取往往与塾生入学时间同步,分春季、秋季和冬季三季分期缴纳,这些时节正是乡民家中經费比较集中的时期。数目少,分期交,比较容易拿出,家长无不胜担负的痛苦。这些使得一些乡村子弟不分贫富贵贱均可享受到受教育的机会。

新式教育是普及教育,学费理应低廉,但实际上,近代教育改革是在民穷财尽的情况下进行的,政府根本无力承担兴学所需的巨额经费,因此《癸卯学制》明确规定:“除初等小学堂及优级初级师范学堂均不收费外,此外各项学堂,均需令学生贴补学费。”[1]95而且新教育相较于传统私塾教育,教育内容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需要新教材、地图、黑板、粉笔等新教具,具有师范教育的新教员,需缴纳更多的学费。除了学费外,还要缴纳制服费、蚊帐费、纸笔费等,而且教科书年年换、期期换,买起来不止一本,寄宿学生还需缴纳膳宿费,种种费用相加,比从前入私塾费用要多得多。乡村人家来钱不易,一钱如命,哪肯拿出这么多零钱?加之新教育年限较长,一般农家根本无力承担如此高昂的学费。时人就曾指出“父兄送子弟入新式学校,比从前请先生或私塾费用要大得多,年限长得多,……我们常常听见有许多的好学青年,连想入中学都困于经济而进不成”[2]230。俞子夷在1922年全国教育联合会议上也指出:“现在小学没有遍设,乡村就学的学生还是比较家境富些的。若是小学校推广遍设,那时就学的机会推及穷乡僻壤去,恐怕学生能继续在学的平均不过一年或二年了。”[3]张履鸾对江宁县481家人口调查也发现“经济状况与教育程度成正比。经济状况佳者,识字所占百分率也较高。不佳者则低,在富的阶级中,能写信的人,占总数的25%。而很贫的阶级中,能写信的只有0.7%,相差几达36倍。”[4]324

由此可见,新教育的费用昂贵,让乡民不胜负担,使得乡村多数人家的子弟往往因负担不起学费而被拒之于学堂门外。

二、新教育使读书人与乡村社会疏离了

传统社会私塾承担着文化启蒙的作用,其主要的功能是教众多的农家子弟认识几个字、能记账、能写对联。塾生从私塾毕业,往往都能认识并书写一手工整的字,会打算盘能算账,会写书信。

近代教育改革,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为目的,加入了许多声光化电等现代化的教育内容。这些教育内容大部分是适应现代工业文明的,很少与乡村社会相联系,在乡村根本排不上用场。毛泽东在湖南农村考察时就曾发现“乡村小学教材,完全说些城里的东西,不合农村需要”[5]40。当时有学者也批评“历史成了书本以内的事实,生理卫生成了口头的讨论,数学成了几个抽象的符号,教材和学生实际生活绝少接近的机会。”[6]18而近代教育改革,自晚清至民国,历届政府都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城市,致使乡村大部分学堂存在管理不善的弊端,加上教育督导不利、管理松散等诸多原因,乡村新式学堂教出来的学生反倒不如私塾里的学生,“尽管在校内考试得过一百分,而一出校门,不满二年便说:‘雀入大水为蛤,腐草为萤的道理不错。’甚且稻麦、豆菽也辨不清楚”[2]230。新学堂受指摘最大的地方“就是读书不能成诵,写字别字太多,算法又缓慢又错误”[7]3。

新学堂里教授的大部分是适应工业文明的知识和技术,受现代教育内容的影响,学堂学生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久经入校者,见校舍之整齐,器具之清洁也,遂视家属若马厩牛栏;见校长贯食鱼肉,则粗粝不能甘;不事力役,则袖手不复动;自卑自兒家庭,眼高于顶。”[8]386而且随着学堂自由平等思想的宣传,学堂学生的思想逐渐进步,言论逐渐趋新,他们“入家庭则礼节简曼,遇农工者流,尤讪笑浅之”[9]984,不再愿意生活在大家庭中,不愿意听从父母之命选取配偶,对乡村生活不再有其父辈那种感情。一旦回归农村社会,便觉无用武之地,无志同道合的乐趣,与乡村生活格格不入。新教育给人的感觉是“二三十年来普及教育的成绩,似乎唯一的目的是在教他们脱离农村,而加入都市生活,这种教育所给他们的是:多识几个字,多提高些他们的经济的欲望和消费的能力,一些一知半解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知识和臆说”[10]432。

学堂学生所学并非乡村社会所需,在乡村根本排不上用场,难以在乡土社会中发挥其作用,而许多从新学堂出来的农家子弟未能养成淳朴、劳动的风尚,毕业后 “文不像相公,武不像关公”,鄙视农民的落后保守,不能融于乡村社会,这是重视眼前利益的乡民最不愿意的。在此情况下,他们不选择私塾反倒不符合逻辑了。

三、学堂教师与乡村生活格格不入

在传统社会中,私塾在乡村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这与塾师在乡村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有很大关系。在传统社会私塾除承载文化启蒙的作用外还承载着另一种功能,即与传统乡村社会紧密相连。“传统的农村是一个礼俗社会,礼俗即是日常活动,也是农村人基本行为准则。但是,无论是婚丧嫁娶的各种礼仪,还是年节庆典的各色风俗活动,都离不开知书达理的读书人参与其间。既要主持喊礼,又要从事各种文字事物。”[11]192这种文字和礼仪的传承,对乡民生活至关重要,在乡民的日常活动中,乡民的风俗行为没了它便无法运转。而这种文字和礼仪的传承,在乡村,所依靠的主要就是塾师。塾师就是一个断文识字的农民,他们生活于乡间,生于斯,长于斯,与乡民朝夕相处,和乡民有着许多相同的价值观和信仰体系,且具备乡民所看重的各种礼仪文化知识与技能。在乡村中许多实际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塾师,如有村民做寿,塾师帮忙写寿联;帮助村民应付官府的指令;帮助村民写春联、信件、地契等等,甚至对看风水、择日子等迷信事,塾师也略知一二。

相比之下师范学堂毕业的教师,他们接受的是现代化的教育,具有现代化的知识和思想,在价值观念和信仰体系方面与乡民有诸多不同,对乡民日常生产生活中所看重的各种知识和经验,“或认为无关重要不加注意,或认为愚民迷信而反对”[12]。毛泽东在1927年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曾回忆过这种经历和感受,说:“‘洋学堂’,农民是一向看不惯的。我从前做学生时,回乡看见农民反对‘洋学堂’,也和一般‘洋学生’、‘洋教习’一鼻孔出气,站在洋学堂的利益上面,总觉得农民未免有些不对。民國十四年在乡下住了半年,这时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才明白我是错了,农民的道理是对的。乡村小学的教材,完全说些城里的东西,不合农村的需要。小学教师对待农民的态度又非常不好。故农民宁欢迎私塾,不欢迎学校,宁欢迎私塾老师,不欢迎小学教员。”[5]40

四、教育经费征收政策不合理

经费是教育事业赖以发展的物质保证和必要前提,是兴办教育的第一要素。近代教育改革是在民穷财尽的背景下进行的,加之历届政府都把大部分收入用于战争和赔款,使得投入到教育上的经费少之又少,而政府又将这有限的经费重点投向官办的学堂,对乡村教育极少关注,乡村新教育经费极为短缺。为解决乡村教育经费短缺问题,政府遂下放权力,采取乡村教育经费由地方自筹的措施,由各地方学董以学堂名义向乡民设局收费。且为防止地方官员中饱私囊、染指其中,规定地方政府和官员不得介入其中。

近代学堂教育是普及教育,耗资巨大,在国家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乡村教育经费的这一筹措方式是缓解中央教育经费压力的有效手段,理论上也是比较公平的,即每个人既有享受国家所提供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也有缴纳教育经费的义务。然而理论上的公平不能代替事实上的不公平,名义上每个乡村学龄儿童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近代农村所受剥削惨重,经济发展缓慢,乡民普遍贫困,加之新教育收费昂贵,一般普通家庭根本无力负担。所以,乡村多数家庭无法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力,却实实在在地承担着缴纳教育经费的义务。此种集多数人之力供少数人受益的做法对大多数乡民来讲显然不公平。

而在地方教育经费筹集的过程中,因政府教育职能的削弱,由学董出面筹集经费,政府不介入教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过程,使有些学董既是教育经费的筹措者也是教育经费的支配者。而地方政府在放权给地方绅士的过程中,因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使得一些“劣绅莠士,借兴学之名,鱼肉乡里,侵吞公款,致教育之声价日堕,教育之信用全失,毁学之风因此而滋。”[13]在浙江永康县监生金宝华召集自家子弟开办小学,借机变卖了几处寺产以自肥[14]147。其他各地此种事件也是层出不穷,加之近代乡村教育经费的征收和使用普遍缺乏透明度,乡民们很容易认为教育经费的筹集是乡绅借兴学之名中饱私囊,更加剧了乡民对新教育的反感。

五、新教育打破了乡民惯常的生活方式

经费是教育发展的关键,如前所述近代教育改革是在民穷财尽的背景下进行的,为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经费不足的问题,很多人将目光瞄向遍布乡村的寺庙,建议将寺庙改为学堂,而且庙产和会田,甚至乡间迎神赛会、演戏等活动的费用往往被抽做新式学堂的经费。1904年的《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就规定:各省府厅州县“如有赛会演戏等一切无益之费积有公款者,皆可酌提充用。此等学堂或一城一镇一乡一村各以公款设立,或各以捐款设立者,均名为初等公小学。”[1]175要求地方将民间赛会演戏的款项用于兴学。而这些本是乡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千百年来一直在乡村延续,近代为办新教育,把乡村中本来用于这些活动的经费改用做学堂经费,使得这些活动难以正常开展,打破了乡民们惯常的生活方式,增加了对新教育的反感,由此而引发的毁学事件时有发生。如江苏东台梁垛场发生毁学事件则是由于将佛寺改为学堂,引起乡民不悦而起[15]。

除上述原因之外,新教育得不到乡民的支持还有其他种种原因。虽然乡民反对新教育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新教育本身存在的种种不合乡民的弊端与乡民反对新学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私塾是乡土社会的产物,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对教育内容、授课时间、学费收取方式等不断进行调适,与农业社会已有机地融于一体,深深地扎根于乡土社会,内化为乡民风俗习惯的一部分,在乡村社会发挥着诸多功能。近代新式学堂是现代化的产物,其培养出来的人是为工业社会服务的。当这种现代的制度被嫁接到传统乡村社会时,因其本质是城市的,势必与乡村社会格格不入。

近代教育变革,创办新式学堂,改变了传统教育制度,可以说是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革命性质的改革,开启了乡村社会现代化的大门,自上而下来看,这场改革无可厚非,乡民抵制新学阻碍了乡村教育现代化的发展。然而在近代历史条件下,自下而上从微观角度看,这场教育变革对于多数乡民来说,更多的是利益受损。他们强烈抵制学堂,这种抵制绝非完全因其保守、顽劣,而是追求、维护其自身利益的表现,是对教育现代化改革阙失的有力回应。

20世纪前期的教育改革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与教训,乡村社会有其不同于城市的生产生活实际,当代表先进、文明的改革者试图改革乡村社会的时候,应当首先了解乡村、了解乡民,在制定改革政策时洞察乡村,尊重乡民,能够从乡民的视角考虑问题,维护乡民的实际利益,否则,必然会适得其反,遭到乡民强烈抵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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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佚名.中国大事记[J].东方杂志,第七年第八期.

★作者简介:吴彦芳,山西大同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