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


  摘要: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这成为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遭否决的案件。我国《反垄断法》中禁止的垄断行为有: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本文将以经营者集中为视角,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解析。
  关键词:可口可乐;汇源;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效用,提高经营者的竞争能力,但过度集中又容易导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而限制竞争。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主要是考虑此次经营者集中有可能导致对中国果汁饮料行业的垄断以及对消费者的不利影响。这一决定产生了巨大的争论和影响。
  一、案件发展历程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宣布其旗下全资附属公司Altantic Industries,收购汇源全部已发行股本。若收购完成,汇源果汁将撤销上市地位。12月4日,商务部首次公开表态,已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申请进行立案受理。随后商务部从多方面审查后,作出禁止收购的决定。商务部禁止收购的原因主要是:第一,可口可乐公司在收购完成后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进而损害饮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二,品牌是影响饮料市场有效竞争的关键因素,收购汇源后可口可乐公司通过控制美汁源和汇源两个知名果汁品牌,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将明显增强,加之其在碳酸饮料市场已有的支配地位以及相应的传导效应,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第三,收购将挤压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抑制了国内其他企业在果汁饮料市场的参与竞争和自主创新的能力。
  二、从经营者集中角度分析案件
  纵观本案,可口可乐对汇源的收购是否构成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
  1.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对市场的控制力分析。
  对相关市场的界定不同,那么对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控制力的认定也随之不同。若将相关市场界定为果蔬饮料市场,汇源2007年的销售额为30多亿人民币,而中国的果蔬市场将近400亿,那么可口可乐对汇源的收购就不会在果蔬市场形成垄断;若将相关市场界定为非碳酸饮料市场,据英国加纳地亚公司“2008年中国饮料市场年报”的数据表明,可口可乐与汇源合并后在非碳酸饮料市场的份额低于20%;若将相关市场界定为果汁市场,欧睿国际信息咨询公司数据显示,在中国果汁市场上汇源市场份额第一,占10.3%,可口可乐第二占9.3%。商务部将其界定为果汁类饮料市场,认为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将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传导”一词显得过于牵强。一方面,即使可口可乐公司碳酸饮料市场份额高达46%,但仍有百事可乐38%的市场份额对其制衡,其市场支配地位并不显著;另一方面,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和健康意识的增强,碳酸饮料市场呈现萎缩趋势,其市场控制力也在逐渐减弱,并不必然传导到果汁饮料市场。
  2.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分析。
  市场集中度是对整个行业的市场结构集中程度的测量指标,它用来衡量企业的数目和相对规模的差异,是市场势力的重要量化指标。市场集中度与市场支配地位有密切关系,市场集中度越高,则强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的可能性就越大。目前中国的果汁饮料市场有三股竞争力量:一是统一和康师傅这类台湾背景的企业;二是汇源、娃哈哈等国内知名企业;三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跨国公司。根据上文中的数据资料显示,以相关产品市场和地理市场为标准,即使可口可乐收购了汇源,其在整个果汁和蔬菜汁市场也不可能达到限制市场准入的程度,因而其对市场集中度的影响也是很小的,仍受制于其他已存在的饮料品牌。
  3.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分析。
  如果可口可乐在并购了汇源以后实施垄断,可口可乐将会获得超额利润,其他行业的资本便会争相涌入果汁行业。而随着进入资本的增加,果汁行业利润率会降低,可口可乐的收益就会随之减少,要想继续维持垄断地位,可口可乐的的生产成本就会大幅度增加,这对于一个理性的经济人来说未免是划算的。因此,可口可乐对汇源的收购并不会对其他果汁类产品的市场准入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其次,从并购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来看,果汁生产的技术早已成熟,进步空间不大。并且可口可乐并购的是汇源的中游生产环节部分,汇源的品牌及上游的果树生产基地仍然是保留的。这样看来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对果汁行业技术进步的影响也应当是微乎其微的,与其带来的巨大的资源整合的经济效益相比更是如此。
  4.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分析。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对消费者来说,影响不大。国内市场上除了汇源之外还有不少知名果汁品牌,汇源的可替代性还是相当高且果汁饮料并不属于生活必需品。对于其他经营者来说,可口可乐目前在市场上已经占据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如果其想利用它在碳酸饮料市场的地位来拓展果汁领域的销售渠道,完全可以直接利用旗下品牌“美汁源”,而不必花费巨大成本去收购汇源。一旦可口可乐大幅度挤占了其他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市场机制会发挥它的自动调节功能,使之恢复到平衡状态进而打破垄断。
  5.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果汁行业并非我国的支柱产业,也并非决定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并购作为经济发展中产权流转的一种必要的形式,最好是通过市场的方式来完成,而不是过多的行政干预。政府进行行政干预的范围应限于市场由于自身缺陷调节不到的地方。
  三、结语
  限制外资并购限制了民族产业的产权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期限内有利于保持民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但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企业的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削弱其自主创新的能力,容易导致民族企业不思进取的恶果,并且过度限制产权流动会抑制市场活力,压抑国民的创业积极性。汇源果汁的产权所有人享有对其企业充分的处分权,其自主选择被可口可乐收购,只要在法定的条件下应该允许其运作,一味的反对并购会直接打击企业家的创业热情。
  参考文献:
  [1]慕亚平,肖小月.我国反垄断法中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探析[J].学术研究,2010.4.
  [2]马自香,申梁秀.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的法律省思—以經营者集中为视角[J].品牌营销,2011.9.
  作者简介:尹锦云,女,汉族,河南驻马店人,上海海事大学,法律硕士(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