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课堂的法条教学


  摘 要 作为程序法,法律条文在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刑事诉讼法条是刑事诉讼基础理论讨论的物质载体与依据,刑事诉讼基础理论讨论又不局限于法条的内容。刑事诉讼法条是分析刑事案例的依据,案例是法条学习的主要途径与手段。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学 法条教学 基础理论学习 案例学习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17.09.056
  Law Teaching in the Course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
  LI Liang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Hangzhou, Zhejiang 310053)
  Abstract As a procedural law, the legal provisions play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the theoretical study and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s the material carrier and basis for the discussion of the basic theory of criminal procedure, and the discussion of the basic theory of criminal procedure is not limited to the content of the law.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s the basis of the analysis of criminal cases, and the case is the main way and means of law study.
  Keywords Criminal Procedure Law; law teaching; basic theory teaching; case teaching
  法律條文既是法律学习和法学教学的主要依据,更是法律学习和法学教学的主要内容。我国法律院系的课程设置历来以传授系统和科学的知识为目的很少考虑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法学成为一种坐而可论之道。这种课程设置抛弃了法学教育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即培养学生的实践和操作能力,显然有悖于法学教育的宗旨。①法条的学习、教学与运用是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聚宝盆。长期以来,以司法考试培训为代表的各种法制培训主要以法条学习与分析作为主要教学内容,②一方面是应试教育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让培训人员更好地对接法律实践。作为警察院校在校学生,对于法律的学习,是否也应该以法条学习为导向和着力点,如何在“刑事诉讼法学”课堂教学中体现和贯彻这一要领是论文讨论的主题。
  1 刑事诉讼法法条教学的重要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推进国家各个领域建设的法治化,其核心要义在于人权保障。一部法治的发展和推进史实际上是一部人权不断得到确认、完善和保障的历史。宪法之外,对人权保障意义最大的无疑是“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因此也被称作“小宪法”。如果说评价一个国家人权保障的数量和广度要看宪法,那么要评价一个国家人权保障的质量和深度则要看刑事诉讼法:一个国家的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人权都能被完善地保障,那么其他公民的权利保障程度自然不言而喻。
  (1)刑事诉讼法法条学习是民警准确执法和侦破案件的主要依据和手段。警察学院是培养未来作为执法者的警察的主要基地,警察学院学生对刑事诉讼法学习的准确度和深度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未来他们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在更高意义上则决定了那些人权利保护的质量。而对刑事诉讼法学习的准确度和深度则来自民警队本国刑事诉讼法典的学习和掌握程度。
  (2)警察学院的专业需要刑事诉讼法法条学习的实战性。警察学院的专业不多,主要包括刑事技术专业、侦查专业、经侦专业、网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等,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都需要使用刑事诉讼法法条进行刑事执法实战。无论是刑事技术专业对物证的分析与鉴定,还是侦查专业的现场勘验检查等刑事侦查,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取证、强制措施等各项法定程序是他们进行刑事执法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这些警务实战都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需要刑事诉讼法法条提供依据与指导。
  (3)刑事诉讼法法律条文对刑事诉讼法学课堂教学意义重大。法律条文是刑事诉讼法学的生命和灵魂。世界各国,哪怕是持不成文法例的美国,其《联邦证据规则》(共1103条)比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条文(290条)3倍还要多,更不用和我们包含在刑事诉讼法中,加上“非法证据规则”和“死刑证据规则”共计72条的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进行比较。刑事诉讼法条是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的根与本;是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的依据和源泉;是课堂讨论学习和老师深入教学的度量衡。何况,经过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及其最高院解释、检察院规则、公安规定、六部委规定等1962条相关法律解释修订后再颁布实施,一部较为完善的刑事诉讼法规范体系给我们课堂刑事诉讼法法条教学提供了充分讨论的物质载体和平台。
  2 刑事诉讼法法条教学与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教学
  刑事诉讼法条是刑事诉讼基础理论讨论的物质载体与依据,但刑事诉讼基础理论讨论又不局限于法条的内容。作为实践性特别强的程序法,与实体法相比,程序告诉了刑事诉讼主体进行每一项刑事诉讼活动的步骤和操作方法,而这些在刑事诉讼法律条文都有相应明确的规定。而那些规定不明或者没有规定的就往往成为刑事诉讼基础理论讨论的关键与焦点,比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和《死刑证据规定》在2010年出台之前,由于刑事诉讼法典对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手段的规定不明确,缺乏相应的操作性,因此,非法证据排除理论是那个阶段刑事诉讼基础理论讨论的焦点,以至于在2012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得到了较好的规定。然而,刑事诉讼基础理论的探讨又不局限于刑事诉讼法法条的规定,比如,刑事诉讼法对刑讯逼供更加严厉和详尽的规定并没有完全消除刑讯逼供的发生,因此,“刑讯逼供的推定规则”等规范还需要继续获得充分的讨论。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