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使命开新局,社会事业谱新篇——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综述

省人大社会(工)委办公室

省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跟踪监督,助力构建养老服务新格局。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
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

国之大者,铭于心践于行。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三年多来,省人大社会委聚焦社会建设新要求,加强依法履职,统筹谋划工作,扎实推进共富型美好社会建设,用心用情用力保障百姓生活蒸蒸日上。

“家家都有老,人人都会老”,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的牵挂。省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跟踪监督,助力构建养老服务新格局。

成立专项审议小组,开展执法检查,探究养老服务深层次问题。深入代表联络站,倾听群众呼声,收集代表议案建议400 多件,对代表关心的养老问题给予积极回应,有力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提质。

监督工作坚持数字赋能,通过“线下书面汇报+线上图片展示”,全景式展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努力提升审议质量。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开展数字化满意度测评,拓展各方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一系列审议意见在改革中得到全面落实。目前,省委正积极布局“浙里康养”集成改革,推动“居家、社区、机构”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全周期健康服务、全面布局老龄产业和老年友好型社区。

社区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2020年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推进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决定共14 条,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适用范围、参与形式、工作机制等作了规定,在全国首创以法治方式保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决定的出台推动了社会治理中心下沉,有利于整合社会力量应对突发事件,特别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巩固了社区防控阵地,推动构建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省委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法治探索,把决定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丝毫不能放松。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专项监督。

此次专项监督始终贯彻“三个坚持”。坚持全方位监督,围绕中央推进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领域改革部署,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条文,聚焦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全面审视我省贯彻情况,深入分析当前问题。坚持多渠道发现问题,计划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采取听取汇报、约谈领导、临时抽查等多种方式查找问题。与部门深入沟通问题,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数据平台应用、支持社会参与、加强依法治理等重点,提出建设性意见。此外,跟进4 起事故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通过开展监督,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转变、机制转型、力量转换,有助于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深入推进,进一步助推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新发展。

2021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的决定》。

这一决定有几个突出的特点:切口小、行动快、举措实。

网络治理千头万绪。省人大常委会以网络虚假信息治理为切入口,坚持问题导向,对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一老一少”安全用网、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等社会热点作出回应,有效聚焦治理重点,增强针对性。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高效立法,有序推进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各阶段工作,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基础上,经过半年左右,完成从立项到出台的立法全流程,有效平衡立法速度和现实需求的关系,及时实现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力求决定务实管用。决定共二十条,明确了网络虚假治理机制,要求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技术监管系统等。特别将我省“分业分层监管、联合联动执法”“之江净网”等做法固化,切实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

该决定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2021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2021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会上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着力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保险制度。

浙江省新业态经济蓬勃发展,吸纳了大批的劳动力就业和创业。省委高度关注新业态从业人员就业环境和权益保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并决定围绕我省新业态用工服务经验做法,聚焦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调研和委托地市专项调研等方式,全方位征集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系统总结实践成果,提炼出“单工伤保险+工伤补充保险”的保险制度、“总量包干+动态实名”的参保方式、“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的组建形式、“互联网+法律”的矛调机制等4 项探索性经验,明确权益保障必须坚持的“宽严相济、责任共担、靶向施策、协同治理”四个基本原则和中长期实施路径,全景展现了我省新业态就业人员权益保障的现状及探索推进问题解决的实际行动。

调研报告形成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作出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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