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无辜的猫


  那天我格外郁闷,找老迷喝酒。地点选在老迷家附近的一个海鲜排档。
  我们点了几个菜,跟往常一样,第一杯各自斟满,端起来轻轻碰一下。随着酒杯相撞发出“叮”的一声,我迫不及待地告诉老迷:我离婚了。
  离婚了,为什么?
  家里闹鼠了,我跟阿英讲,我想养一只猫……
  为了猫?这不可能。老迷暧昧地瞅着我,会不会是家里闯入了一只野公猫?
  我与汤步好、老迷、阿英原是同一个村子里的人,彼此有些了解,这可能也是我找老迷倾诉的原因之一吧。老迷这么一问,就像一把锥子在我的心里扎了一下。
  见我沉默不语,老迷收起话头,就猫论猫。老迷讲,他家里那只母猫是个骚逼,只会一个劲下仔,猫仔扔了吧说不过去,留着吧毫无用处,他就经常给人送猫,现在家里还有三只。如果你真想养猫,就送你一只最漂亮的吧!老迷讲,虽然你管不好漂亮女人,但兴许你能管好漂亮猫。
  我们继续喝酒,东拉西扯。但我终究忍不住,话题就再一次转向了汤步好和阿英。
  多年前,我与汤步好都还没有参加工作,那时我们之间是平等的——后来他成了我的上司。某一个傍晚,汤步好站在距离阿英家不远的麦田里,原是与他的未婚妻丽姿约会,可不知出于何种因由,丽姿竟然失约。天色渐暗,还零星落了几滴雨,汤步好徘徊在田埂上,满怀愁绪。他在麦田里站了许久,忽然,前方小路上出现了一个女子的身影,一开始他以为是丽姿,但他很快就发现不是。丽姿走路像个男子,昂首挺胸,可这个身影风摆残荷,走得婀娜,就像这身边的麦子在风中摇曳……那个婀娜的女子一直走到跟前,竟是阿英。阿英问,丽姿怎么没来?他说是啊,她没来。阿英说,她没来,我却来了。他说,哦,那你这是要去哪里……
  就这样,他们站着聊了起来……后来,雨越下越大,他们各自回家。回家后他就想,阿英这么好的一个女子,既然他汤步好无福消受,就应该介绍给身边的朋友,于是他就介绍给了我。
  这些都是汤步好自己讲的。不过他请我放心,他与阿英之间什么事也没有。
  阿英的说法和汤步好基本一致。我们结婚之后,她还经常提起这件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每次讲着讲着,她就会增加一点新的内容,新内容一点一点增加,也一点一点地放肆,后来我渐渐明白,这件事之所以被她念念不忘且反复提起,乃因为这并非整个事件,而仅仅是个事端,沿着这个事端,故事还可以延伸到比戴望舒的“雨巷”还要悠长。阿英是这么讲的:
  雨点渐密,汤步好指着不远处的一小片竹林说,我们不如去那边躲躲雨?阿英讲,好啊!在竹林下,他们找了块相对干净的地儿,坐了下来……一开始还真是没淋着雨,可后来呢?竹林也挡不住雨点,他们全身都淋湿了,可笑湯步好还是讲,雨很小的,我没淋着雨,阿英你呢?阿英只好讲,我也没淋着……
  这不可能。听到这里,老迷讲,既然是故事,就不可能如此简单。
  喝完酒,我去了老迷家。老迷把猫装在一只竹筐里,送给了我。
  一路上,我想给猫起个名字。
  猫脖颈上系着一根长长的麻绳。我把它带回家,拴在客厅里。猫歪着头皱眉看我,有点像老迷。我有些许醉意,拍拍猫头,对了,你叫老迷!没想到,猫突然回头咬了我一口,我的右手中指流出了血。我真想揍它一顿,又一想,算了,犯不上跟一只猫较劲。赶紧找出创可贴敷上,上床睡觉。
  躺在床上,伤指一阵阵痛,痛到心里。生出恨意,恨的却不是猫。
  半夜,猫声凄厉。我怕它闹醒邻居,赶紧起床,把麻绳解开,让它自由行走,同时关紧各个门窗,免得它趁夜逃跑。
  凌晨三点十分,老迷再次声嘶力竭。我再次起床,可奇怪的是,只闻其声,不见其猫。
  老迷,老迷,你在哪里?
  喵——
  我继续呼唤,老迷继续回答。听声辨位,终于确认老迷竟然藏匿在卫生间的一台老式洗衣机里。但洗衣机是封盖的,老迷是怎么进入的呢?我细加观察——天呐!它是从洗衣机底座钻进去的。
  老迷,你给我出来!我朝着洗衣机喊。
  喵——,猫声很是坚决,就像它的旧主人老迷的一贯态度——这不可能!
  我费尽周折,把洗衣机弄到客厅,翻倒在地。对着底座的黑洞向里窥探,里面黑暗得像个地狱,根本看不到它。我试探着把手伸进去,但马上被猫爪打了回来,手背上又多了两道血痕。我跌坐在地,不知计从何出。老迷无疑是自寻死路。脖颈上那么长一根绳子,这会儿肯定与洗衣机肚子里纵横交错的电线、铁条缠绕得难解难分了。我找来剪刀,想剪断缠着电线、铁条的每一节绳子,而后把它解救出来。可我的手刚伸进去,它就口爪并用,又咬又抓,几次下来,我手背上已是伤痕累累。
  我想,我得跟老迷讲讲道理,让它明白这把剪刀是用来救命的,如果它一味对抗,只会相互伤害,最终手破猫死。我采用像唱摇篮曲那样轻柔的声调和舒缓的语速尝试着与老迷进行沟通。
  老迷啊!我是人,你是猫,人猫之间并非天敌,所以你不用害怕。如果不是因为家里闹鼠,我想我不会养一只猫。当然我也可能会养一只猫,因为无聊。为什么无聊呢?作为猫你可能体会不深,但凡是人,多多少少都有无聊的时候,要不是无聊,人为什么要结婚?要不是无聊,人为什么要交朋友?要不是无聊,人为什么要写小说?要不是无聊……
  因为无聊,我在自家阳台上散养过麻雀。阿英认为这纯属浪费粮食,她说,你用金贵的大米换来无数恶心的鸟粪,把人的居所变成了畜生世界,简直丧心病狂。她把阳台上的大米一扫而光,并且威胁我说,如果你胆敢再喂鸟,我就在大米里掺进老鼠药,让你的麻雀们见鬼去吧!
  我又养了七八条小金鱼。没过多久,金鱼一条又一条地死去,只剩下最大的那一条。后来我才明白,那些小的都是被大的咬死的,而那条大的金鱼,也最终孤独、抑郁而死。
  我又养了五六只小乌龟,没想到结局与那些小金鱼如出一辙。我把所有的乌龟尸体埋掉,本想吟一曲《葬龟辞》,但又没有那样的才情。我捞出仅余的那一只,带到离家不远处的江边,将它抛起,看着它像秤砣一样落入水中,很快又如秤杆一般笔直地升上水面,抛给了我一个疑似满怀感激的绿汪汪的龟眼,而后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