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长江九江段水源地安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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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二十四条“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中指出:要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可见,饮用水水源安全已提升为国家战略。
  长江干流从上游的攀枝花到下游的上海,沿岸共有21个主要城市,其城市供水的水源地大都来自长江,由于近些年来长江沿岸城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进入长江,对水源地构成严重威胁。以城市为对象、以饮用水水源地为基本单元,分析影响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主要因素,提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对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九江位于长江的中下游,沿江有瑞昌市、九江县、九江市区、湖口县、彭泽县,2013年,全市人口 181.8万人,国内生产总值 945.3亿元,废污水排放量1.77亿立方米,形成了以造纸、钢铁、冶金、化工、食品为主导,建材、机械、电子综合发展的工业体系。
  九江市地处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的过渡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20.6毫米,年平均气温16~17摄氏度,年平均湿度75%~80%,年蒸发量(E601型蒸发皿)在700~1000毫米之间。
  长江是九江市区及沿江县(市、区)的最大、最主要的水体,自瑞昌市码头镇由湖北进入江西,从彭泽县马当镇流入安徽,岸线长152 公里,长江九江水文站多年平均流量23087立方米/秒,最小月平均流量8803立方米/秒。
  影响长江九江段水源地安全的主要因素
  目前,长江九江段有瑞昌水厂、河西水厂、河东水厂、第三水厂、湖口水厂、彭泽水厂共6个主要水厂,九江第四水厂正在建设中,预计2017年投入使用。在这些水厂水源地的上下游,建有瑞昌码头工业园区、赤湖工业园区、城西港区、城东港区、湖口金砂湾工业园区、彭泽矶山化工园区。
  1.建筑物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国家环保局等四部委发布)指出: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而在长江九江段,共建有各类港口及专用码头144个,有些码头建在水源地的上游不远处。如:九江河西水厂上游1公里内就建有外贸、13号通道闸、12号通道闸码头,在河东水厂上游1公里内建有九江港船务分公司、32号通道码头。经常有不同类型的船舶在这些码头停靠、装卸货物,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对水源地水质构成潜在威胁。
  2.点源污染
  据九江市水环境监测中心调查统计,2012年,长江九江段有主要入河排污口50个,废污水年排放量为 4.53亿吨 ,COD、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为21814.7 吨、1659.1 吨。其中,瑞昌、九江县、九江城区、湖口、彭泽的废污水年排污量分别为2571.2万吨、3336.5万吨、37139万吨、1718.7万吨、487.8万吨,对沿江水源地的影响不言而喻。如河西水厂上游的河西泵站排污口、河东水厂上游的龙开河涵闸排污口,因排污量大,废污水中COD和氨氮含量高,分别为2189.6吨/年、167.24 吨/年和2919.5 吨/年、222.98吨/年,对这两个水厂的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
  3.面源污染
  根据调查,长江九江段的面源污染主要是以降雨引起的雨水径流的形式产生,径流中的污染物主要来自雨水对河流周边道路表面的沉积物、无植被覆盖裸露的地面、垃圾等的冲刷。污染物的含量取决于城市河流的地形、地貌、植被的覆盖程度和污染物的分布情况,主要有建筑材料的腐蚀物、建筑工地上的淤泥和沉淀物、路面的沙子尘土和垃圾、汽车轮胎的磨损物、汽车漏油、汽车尾气中的重金属、大气的干湿沉降物、动植物的有机废弃物、城市公园喷洒的农药以及其他分散的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染源等。面污染源具有时空分布的分散性和不均匀性、污染途径的随机性和多样性、污染成分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4.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近些年来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威胁。如,2008年9月22日凌晨3点湖北黄石阳新驰胜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装置发生爆炸,造成当地水港污染,部分废水流入长江。检测结果显示,西湖港水体的COD、硫化物、砷、总磷、氨氮超地表水Ⅴ类标准。因事故地点离九江不到100 公里,当时九江城区市民纷纷抢购矿泉水,社会影响较大。另外,长江九江段上游因装有危险品的船舶发生倾翻而造成的水污染事件,也发生过多起,严重影响到九江段水源地的安全。
  沿江工业园区集中了一批诸如造纸、化工、冶金等污染项目,如位于瑞昌码头工业园区的江西理文造纸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废污水日排放量达46440 立方米。据预测,在枯水期非正常排放时,该排污口将产生长6.3 公里、宽140公里的岸边污染带,对下游水功能区、水生态环境及第三方具有一定的影响。特别值得警觉的是,该排污口下游10 公里处便是九江第四水厂的取水口。还有部分企业存在废水偷排现象,如彭泽矶山化工园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2015年4月6日央视《焦点访谈》对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废水向长江直排的问题进行了曝光。
  关于长江九江段水源地安全的思考
  饮用水水源的安全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为保障水源地安全,可采取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等措施。
  1.建设隔离防护工程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为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二级保护区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3000米。
  隔离防护工程是指通过在保护区边界设立隔离防护设施,防止人类活动等对水源地的干扰,拦截污染物,防止其直接进入水源保护区。《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把长江九江开发利用区、长江饮用水源区划分为长江九江段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水质目标为Ⅱ类~Ⅲ类。据此,可在河西水厂、河东水厂取水口以上4公里范围内,采用物理隔离和生物隔离相结合的方式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建立围网、栅栏,种植防护林,营造绿色生态缓冲区。同时,加大对通道闸的管理力度,减少人员的通行,降低潜在污染可能,并在每个通道闸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