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脊柱骨折后死亡的案例分析

摘 要:伤者发生交通事故后致腰椎骨折,入院行手术治疗,术后18天起床出现一过性眩晕后,跌倒在地,扶起坐床后出现心悸不适,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以肺栓塞死亡,现委托方要求评定其死亡原因以及分析外伤造成死亡结果的参与度。

关键词:腰椎骨折;肺栓塞;参与度

中图分类号:R6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9)07-0195-02

1 案例

1.1 简要案情

2018年12月03日,黎某在某市马宁镇珠岗村路口路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伤。黎某于当天送往某市人民医院,经医院治疗后于2018年12月23日死亡。

1.2 资料摘要

某市人民医院住院病历(住院号:XXXXXX)摘要:

入院日期:2018年12月03日,出院日期:2018年12月23日。

主诉:车祸致伤腰背部,伴疼痛及功能受限5小时。

查体:神志清,腹胀明显,全腹部轻压痛(+),无反跳痛,脊柱胸腰部生理曲度存在,活动受限,L1椎体棘叩击痛明显,双侧椎旁有压痛及叩击痛(+),双下肢直腿抬高试验20°,双小腿前外侧、足背皮肤感觉稍减弱。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 2018-12-04本院MR报告: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并相应椎管狭窄。2018-12-04本院DR报告:(1)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2)腰2-5椎体骨质增生。(3)考虑右中肺感染。于2018-12-05行“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切开复位+椎板切除椎管减压+胸12、腰2椎弓根钉内固定术”,术后复查DR提示:内固定支架钢钉固定于胸12、腰2椎体内,胸12、腰1、2椎体棘突及部分椎板缺如(术后改变),腰1椎体未见明显变扁,内固定支架未见松脱,腰椎第1-5椎体前缘变尖,余未见异常。肺感染病灶吸收减少。患者诉于今晨8:35左右起床时出现一过性眩晕后,跌倒在地,扶起坐床后出现心悸不适,考虑体位改变性头晕,未排除低血糖可能,予查指尖血糖提示7.7mmol/l。患者仍訴心悸不适、气促,随后出现面色苍白、大汗淋漓、呼吸急促、四肢湿冷等表现,监测血氧饱和度88%,心率136次/分,血压97/66mmHg。即予静推西地兰及氨茶碱,上述症状无好转,现心悸、气促原因未明,病情危重,即予联系ICU,经家属同意,拟转科进一步抢救治疗。患者于2018-12-23 09时50分转入ICU,患者于09:54分突发出现心率下降至41次/分,血氧饱和度下降至80%,血压测不出。查体:昏迷状,双侧瞳孔2.5mm,对光反射迟钝。即予心肺复苏、经口气管插管并连接呼吸机辅助呼吸、静推肾上腺素等一系列抢救治疗措施,经上述抢救处理后,10:03分时患者心率恢复80次/分,血氧饱和度逐渐升高至95%,深昏迷状,双侧瞳孔6mm,对光反射消失。10:08分患者突发出现心跳骤停,即予心肺复苏、电击除颤、静推“肾上腺素、多巴胺”等一系列抢救措施,抢救至10时50分,患者仍未恢复自主心率,双侧瞳孔散大,双侧瞳孔6mm,对光反射消失,生理反射消失,床边心电图提示:全心停搏,于2018年12月23日10时50分宣布临床死亡。

出院诊断:(1)肺栓塞;(2)脊柱骨折(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并骨性椎管狭窄,腰1、2椎体左侧横突骨折);(3)右中肺感染。

2 法医学鉴定

(1)尸表检验:冷藏尸体,尸长160cm。发育正常,营养正常。留男式白黑色短发,发长3cm。

头面部:双侧角膜中度混浊,瞳孔等大等圆,直径6mm。额部见两处大小分别为0.5cm×0.2cm及0.8cm×0.2cm的挫擦伤。右外眦见一处大小为1.5cm×0.8cm的挫伤。

躯干:左胸内侧见一处大小为4.0cm×1.0cm的挫伤。右季肋见一处大小为6.0cm×1.0cm的挫伤。

四肢:左肘前侧见一处大小为0.8cm×0.3cm的皮下出血,其中见一针孔样的挫伤。左手背见二处大小分别为2.0cm×1.0cm及1.0cm×0.8cm的挫伤。右肘前侧见一处大小为3.0cm×2.5cm的皮下出血,其中见一针孔样挫伤。右腕背侧见一处大小为1.0cm×0.5cm的挫伤。右手背见两处大小分别为1.5cm×1.0cm及1.0cm×0.5cm的挫伤。左膝前侧见一处大小为2.0cm×1.0cm的挫伤。左小腿前侧见一处大小为10.0cm×3.0cm的挫伤。右膝前侧见一处大小为1.3cm×0.4cm的挫擦伤。

(2)解剖检验:打开头皮见左颞部有头皮血肿,大小范围为5.0cm×4.0cm。见蛛网膜下腔渗血。双侧大脑水肿貌,余未见异常。

打开胸腔,左侧胸腔积液150.0ml,右侧胸腔积液100.0ml,色淡黄。左侧第7-9肋骨骨折,肌间隙出血。双肺均有萎缩,扪及有捻发感,右肺上叶有结节样突起。剪开心包膜,见心脏表面有脂肪层附着,心包积液20.0ml,色淡黄。

打开腹腔,未见腹腔有积液。肝底有出血点。脾、双肾、肠、胃均未见明显异常。

检材提取:提取死者大脑、小脑、心脏、双肺组织、会厌、气管及纵膈组织、双肾及部分肝组织进行病理学检验。

(3)病理学检查。大体检验。双肺、喉、气管、食管及心脏:组织总重约1590g。右肺大小约20cm×9cm×6cm,左肺大小约19cm×9cm×7.5cm,左右肺表面散在血点,其中右上肺表面见约7cm×6cm灰黄物覆盖,分别切开左、右肺动脉及肺脏,左、右肺动脉内见及左、右肺内动脉均见大量血栓栓塞,肺切面散在灰红,实变。心脏大小约13.5cm×8cm×7cm,表面光滑。沿血流方向上下腔静脉口切开右心房,切开三尖瓣至右心室,由右心室切开至肺动脉;沿左、右肺静脉口切开左心房,切开二尖瓣至左心室,切开主动脉瓣至主动脉。其中右心耳约3.5cm×2.2cm×1cm,左心耳2.5cm×1.5cm×1cm,右心房及左心房肌厚约0.2cm至0.5cm,右心室肌厚至0.8cm,左心室肌厚至2cm,右心房及右心室内见大量凝血块,其中右心室见长约6cm条索状血栓。各瓣膜未见赘生物,无粘连、增厚,瓣膜周径分别为:三尖瓣11cm,肺动脉瓣7.5cm,二尖瓣10cm,主动脉瓣8cm。左右冠状动脉通畅,未见明显硬化斑块。切开喉腔,声带轻度水肿,气管及食管内未见明显异物及病变。

大脑及小脑:大脑约1019g,小脑约148g。大脑脑回稍增宽、脑沟变浅,血管稍充血,切开大脑及小脑,未见明显出血及占位病变。

部分肝脏:大小约17.5cm×12cm×7cm,重415g,表面光滑,切面灰黄色,质实。

双侧肾脏:大小约7.8cm×7cm×5cm及9cm×6cm×4cm,重约215g及142g,已切开,肾包膜完整,其中一个(较重)表面见粗糙面约直径1.2cm,切面皮质及髓质分界清楚。

(4)组织学检查。双肺、喉、气管、食管及心脏:双侧肺动脉及肺内小动脉均见血栓栓塞(混合血栓),肺泡腔内见较多红细胞、组织细胞及红色液体,未见明显炎症细胞浸润,气管及双侧肺脏细支气管内衬上皮脱落,见少量量粘液及纤维素性渗出物附着,右上肺膜见脂肪组织覆盖;喉室及声带间质轻度水肿;食管未见明显病理改变;心肌纤维水肿变性,间质轻度水肿,血管扩张、充血,未见明显梗死灶;升主动脉及左右冠状动脉未见明显粥样硬化斑及钙盐沉着。

大脑及小脑:脑膜血管扩张、充血,脑实质轻度水肿变性。

部分肝:肝小叶结构正常,肝细胞沿中央静脉呈放射状排列,部分肝细胞脂肪变性。

双侧肾:肾组织近曲小管变性明显,部分肾小球玻璃样变,间质血管扩张、充血,肾小管内未见蛋白管型,未见炎症细胞浸润。

3 分析说明

病理诊断:

(1)双侧肺栓塞[1]伴出血、水肿,喉轻度水肿。

(2)大脑及小脑脑膜血管扩张充血,脑实质轻度水肿。

(3)心脏心肌纤维间质轻度水肿变性,升主动脉及左右冠状动脉未见明显病理改变。

(4)肝脏细胞水肿,轻度脂肪变性。

(5)(双侧)肾组织轻度水肿变性。

结合本中心尸检所见及病理学检查,分析如下:

(1)被鉴定人黎某于2018年12月03日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至怀集人民医院诊疗,当时的入院情况“无不省人事,无头痛、头晕。无恶心、呕吐,无心悸、气促、胸闷,无伤口流血”,诊断也没有说明其有颅脑损伤,且尸体检验颅内脑组织未见出血,故可排除颅脑损伤死亡。

(2)颈、项部表皮及肌群未见有损伤出血,颈椎椎体周围肌肉未见有损伤出血,颈椎完整,故可排除颈椎损伤死亡。

(3)尸体解剖见其左、右肺动脉内见及左、右肺内动脉均见大量血栓栓塞,右心室见长约6cm条索状血栓,其栓塞部位在左右肺动脉。加之某市人民医院出院记录中记载“患者诉于2018-12-23 8:35左右起床时出现一过性眩晕后,跌倒在地,扶起坐床后出现心悸不适,即予药物处理症状也没有好转,心率下降,血氧饱和度下肢,血压测不出,昏迷状,10:08分患者突发出现心跳骤停,即予心肺复苏、电击除颤、静推药物等一系列抢救措施,抢救至10时50分,患者仍未恢复自主心率,双侧瞳孔散大,双侧瞳孔6mm,对光反射消失,生理反射消失,床边心电图提示:全心停搏,于2018年12月23日10时50分宣布临床死亡”,说明被鉴定人黎某起病急驟,突发呼吸困难而引起猝死,过程十分短暂。

综合(1)、(2)、(3)分析认为,黎某符合肺动脉栓塞死亡。

(4)被鉴定人黎某于2018年12月03日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至怀集人民医院诊疗,诊断脊柱骨折(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并骨性椎管狭窄,腰1、2椎体左侧横突骨折),说明其脊柱骨折与本次交通事故有直接关系,属轻伤并未危及生命,不属于致命伤。

但被鉴定人黎某因脊柱骨折(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并骨性椎管狭窄,腰1、2椎体左侧横突骨折),入院后择期行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切开复位+椎板切除椎管减压+胸12、腰2椎弓根钉内固定术,术后卧床活动限制,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突然的体位变动,可使栓子脱落,进而经循环系统流动,最终栓塞左右肺动脉,造成肺动脉内血流突然中断,使肺泡腔内进行气体交换的血流减少,继之左心回流血液减少,引起左心室搏出量明显下降,最后各重要器官组织缺血、缺氧导致死亡。分析认为:被鉴定人黎某因肺动脉栓塞死亡,而栓子是下肢深静脉内的血栓形成;由于脊柱骨折而限制活动,而突发的活动导致栓子的脱落从而导致肺动脉栓塞死亡,故本次的交通事故造成的脊柱骨折导致死亡的关系是诱因作用,建议本次交通事故损伤的参与度为1%-21%(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赵子琴,廖志钢,等.法医病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7):428-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