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解决破解融资难题,优化中小企业竞争环境

今年3月28日,《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指导意见》从起草到印发,历时近半年时间,中办、国办先后多轮征求意见。4月12日,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指导意见》以两办名义印发,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企业的高度重视,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遵循和指引,对于提振中小企业发展信心,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指导意见》23条举措突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王江平指出,《指导意见》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改进服务保障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六个方面,提出23条针对性更强、更实、更管用的新措施。

《指导意见》更加突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其中提出的竞争中性原则,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竞争中性原则要求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王江平强调,再好的政策,关键是要落实。在国家部委层面,工信部将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协调机制的作用,围绕《指导意见》各项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同时,加大工作督促力度,使《指导意见》中的各项政策发挥出最大成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政策落细、落实。此外,还应密切关注中小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反映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新措施和新办法。

对于如何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王江平表示,一方面,发挥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主渠道作用。扩大小微企业信贷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与人民银行等部门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帮助小微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扩大中小企业直接投资的规模。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走市场化、公司化和职业经理人的制度建设道路,提高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撬動作用。

为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14个双多边的中小企业合作机制,比如和美国、德国、韩国,包括APEC、欧盟、东盟等都有这种合作机制。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表示,工信部将继续发挥好中小企业领域的多双边合作机制的引领作用,加强在促进政策和贸易投资、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深入合作,为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服务体系。要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展览展销、组团考察、商事法律等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升国际化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马向晖强调:“另外,我们要继续联合中国贸促会深入实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的专项行动,继续联合中国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跨境撮合服务。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真正走出去,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设立中国中小企业中心,为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目前,第一个中国中小企业中心已经在德国柏林运营。”

除了大力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对接全球资源,还要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目前,在我国已经建立了12个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下一步还要继续发挥合作区作为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科技人才的载体和示范作用,着力培育外向型产业集群。”

马向晖表示,还要继续帮助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鼓励和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鼓励中小企业利用跨境网络交易平台、跨境电商等渠道来拓展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