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美战”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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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生瑜,何生亮?惺惺相惜之意丝毫未见,背后插刀之举却时而显现。
  当中国空调行业趋于“双寡头”竞争局面时,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000651.SZ)与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的”,000527.SZ)之间的厮杀就愈发白热化。
  从“卷款门”到“虚假宣传门”、“空调爆炸门”,再到沸沸扬扬的“废标门”,格力本已被迫面对着一系列棘手的纠纷案件,在全国两会前夕,突然又冒出了中国世界名牌“废止门”。
  作为中国家电业的铁娘子,全国人大代表、格力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语气尖锐、态度强硬地指出:“一大堆,都是门,这些门都来自于某一家、某一个企业的背后操纵,其实我们都很清楚。”
  “虚假宣传们”和“废标门”被公开牵涉到的竞争对手只有美的,董明珠之意显露无遗:近期一连串困扰格力的纠纷、官司都是拜美的所赐。
  
  世界名牌后遗症
  
  “格力掌握核心科技,成为世界名牌”。白衫飘飘、身手矫健的国际影星成龙,带着招牌式的灿烂笑容,以格力代言人的身份在一些电视台、网站上频繁播出的格力广告片里喊出这句宣传口号。
  “世界名牌”在标榜品牌知名度的同时,却为格力引来了诸多烦恼:河南洛阳和武汉的消费者目前正在与格力诉诸公堂。
  2月10日,在河南洛阳开庭审理的一桩案件中,当地的消费者冯浩将涉嫌虚假宣传的格力告上法庭。花费12792元买了8台格力空调的冯浩认为,格力在广告中将“中国世界名牌”简单宣传为“世界名牌”是在误导消费者,存在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诈的行为。
  “中国世界名牌”这个称号,源自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5年前启动的一项评奖工作。为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优势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世界名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2005年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开展了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
  2006年9月,格力(GREE)牌空调器被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不过,在去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评价机制改变”为由废止了《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05]95号)。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选在尴尬中黯然落幕。
  冯浩的代理律师认为,既然“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比文件已经取消,那些之前获得称号的企业,仍在借“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荣誉进行宣传很不妥。特别是像格力这样的大企业,更应该起到表率作用,停止对这一称号的大肆宣传。
  上个月,在武汉汉阳区人民法院十里铺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起纠纷官司中,武汉消费者涂颖也以“格力的世界名牌广告语是虚假宣传”为由起诉格力。并且,涂颖在浏览格力官方网站时,发现广告中所出现的“世界名牌”,是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选出来的。随后,她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输入“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查询,发现没有该组织的登记信息。
  格力为何在广告中将“中国世界名牌”简而化之为“世界名牌”?当一个奖项评比活动被取消时,厂家还能够将之前获得的荣誉继续用于广告宣传吗?这些疑问在以上两起开庭审理的官司中,已经成为各方面关注的焦点。
  董明珠在本届两会期间对“奖项评比活动被取消”之事解释道:我获得了五一劳动奖章,今天我见了你说“我曾经获得过五一劳动奖章”,你认为我是虚假宣传吗?不是。
  “中国世界名牌称号没有规定有效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暂停中国世界名牌评价活动,但该决定并不影响已经获得“中国世界名牌”荣誉称号的格力空调。
  不过,美的某负责人持不同看法,他对《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表示,既然“中国世界名牌”的相关评价文件被废止了,那如果格力还继续在市场销售中使用此称号,肯定是不合理的。
  
  首次正面炮轰美的
  
  在“废止门”纠纷中,董明珠只是没有证据地隐晦指责美的在背后捣鬼。而在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的“废标门”案件中,格力与美的之间的斗争就完全公开化了。对于中标的美的,充满敌意的董明珠首次正面炮轰。
  这起家电业的“秋菊打官司”,起因于2008年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的一次空调政府采购招标。美的的一家中央空调代理商成为最终中标者,它报价为2151万元,与踌躇满志参与投标的格力所报出的1707万元相比,要高出400多万元。
  采购人番禺中心医院的“废标”理由为:广州格力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星号标记的内容(一些具体的技术参数)的,不应中标。不服气的格力先向番禺区财政局投诉,再向广州市财政局提起行政复议。在一直未得到满意答复后于去年11月2日将处理二次投诉的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
  格力代理律师谷辽海向本刊记者透露道,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广州格力的行政上诉状,此起升级到市级法院的诉讼案件将会在3月24日下午开庭审理。
  义愤填膺的董明珠为此事还向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当面告状称:“我厂的产品质量完全可以达到,超过我的价格可以说完全不合理。”
  当时在投标过程中,根据格力报出的价格,售后服务维修费用只要4万元,而美的则为400万元。董明珠认为采购人做出了错误决定,“买了一个劣质产品,要用400万元的维修费,这是不合情理的。”
  此言一出,格力与美的之间结下梁子顿时更深。
  要强的董明珠对格力打赢“废标门”官司相当有信心,她透露道,这桩官司已经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在广东省新出台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中,已经对竞标、废标等程序进行了调整修改,这就是一个好事情。
  在本刊记者采访中,该美的负责人对“废标门”事件回应道:“招投标工作是有一定程序的,既然格力在投标程序上违反了相关规定,提供了不合格的文件,那被废标也在情理之中。董明珠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本来是代表人民利益去参加两会的,但是,现在却为了个人和企业利益在两会期间不断谩骂竞争对手。”
  
  “虚假宣传门”格力丢面
  
  “废止门”和格力“废标门”这两桩官司正在诉讼庭审阶段,格力能否打赢官司还是个未知数。不过,去年在重庆被判罚金的格力,在“虚假宣传门”中真正栽了一个大跟头。
  去年,格力在重庆当地都市报发布的广告中含有“3天格力空调销售突破15万套,市场占比达81%,空调专卖系统格力市场占比97%”等语句。美的对此反应激烈,认为格力广告与实际销售情况不符,构成了虚假宣传,使一般消费者误认为格力空调占据了空调市场绝大部分的份额,具有任何其他空调都不可能与之相比拟的市场优势地位,进而影响消费者购买空调的决策,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随后美的状告格力,诉讼请求被法庭受理。
  审理之后,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格力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虚假宣传。判决格力赔偿美的3万元,并且在《重庆商报》上刊登声明,就其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这是司法机关第一次介入家电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件,因此也被称为“中国家电虚假宣传第一案”。为此硬伤,格力丢尽颜面。
  在“虚假宣传门”之前,格力还遭遇了“卷款门”和“空调爆炸门”。
  2008年3月西安部分消费者先后两次在一家空调综合卖场集中购买了格力空调,并预先交付了80%货款,预付款总金额达40多万元,后来有近70户消费者的空调迟迟未安装。由于经销商卷款出逃,后来消费者将矛头指向格力并追讨空调,随后引起渲染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