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对策


  摘要: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农产品出口在全省占有一定比重。但目前各国日益增加的农产品贸易壁垒使吉林省农产品出口不断受到新的挑战。分析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的结构变化和特征,研究国外贸易壁垒对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对促进吉林省农产品出口、推进吉林省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增长意义重大。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壁垒;出口贸易战略
  中图分类号:F752 8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1)10-0062-04
  
  近年来,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吉林省农产品出口发展较快,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近年中国农产品主要贸易伙伴对农产品进口标准进行了多次修订,使农产品成为中国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品类,吉林省农产品出口也受到相当程度的影响,一些农产品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受到较大冲击。因此,分析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的结构变化和特征,研究当前的贸易摩擦形势及其影响,采取有效策略积极应对,对吉林省农产品出口营造良好的贸易环境、促进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现状
  
  农产品出口在吉林省对外贸易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全国农产品出口中居第8位。但吉林省存在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规模较小、农产品出口成本较高、经济效益低及由此产生的农产品出口资源严重流失等问题。与地缘特点相近省份及全国农产品出口额最多的辽宁、黑龙江、山东三省相比,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仍处于相对落后状态。据统计,2004-2008年间,山东省农产品出口额从558775.4万美元上升到997651.4万美元,占全国的比重由24.2%提高到24.8%。相比之下2004年吉林省农产品出口额仅为48361万美元,2008年上升到105941.7万美元,占全国的比重由2.09%提高到2.63%,差距很大。
  目前,吉林省农产品出口市场已遍及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出口的目标市场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等亚洲地区。吉林省每年出口的农产品约有540多个品种,但从出口结构看,仍以玉米、稻米、鸡肉等初级产品为主。在粮食作物中,尽管玉米、稻米的出口量很大,相对占有很大的优势,但这种优势正在缩减。在肉类产品中,牛肉出口数量逐年增加。在半制成品及制成品中,赖氨酸出口所占份额最高,其次为淀粉制品。总体看,吉林省粮食作物类的出口优势逐渐减弱,肉类及制成品产品优势逐年上升。
  在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中,日本和韩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置的贸易壁垒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苛刻。如,2003年5月,日本对我国出口的冷鲜禽肉产品封关,吉林省德大公司出口日本的肉鸡暂停出口。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检测项目成倍增加。鸡肉检测项目由原来的20项增加到363项,大米由129项增加到579项。使通关速度大大减慢,我国农产品出口成本大幅增加。韩国对农产品的包装、流通期限、卫生检验等方面设置了名目繁多的技术壁垒。从2005年开始,韩国对吉林省出口的洋葱、大蒜、苏叶、蒸熟米、人参等农产品采取不合理限制。体现为实行关税保护,对关税配额中部分商品征收配额外关税,实行苛刻的进口检验制度,临时提高农产品出口关税和片面认定技术标准,提高技术指标。另外,韩国的进口配额招投标和发放不透明,存在暗箱操作。这些措施极大地影响了吉林省农产品对韩国的出口,给吉林省出口企业带来较大损失。
  吉林省的高附加值产品同样也遭遇贸易摩擦的困扰。2006年5月,日本味之素公司在美国的全资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申请对吉林省大成生化公司(简称“大成公司”)出口到美国的L一赖氨酸提起337调查,这是针对吉林省产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一起摩擦。2008年10月3日案件终裁“大成公司”胜诉。该案胜诉打破了外国公司对赖氨酸市场的垄断格局,为我国高附加值农产品站稳美国市场创造了条件,同时遏制了跨国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打压我国产业对外发展的企图,意义重大。
  
  二、贸易壁垒对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一)加大了农产品出口检测风险
  贸易壁垒使农产品在出口到目标市场时增加了较多的检验检测项目,同时限量标准也不断增加,农产品出口在检测方面的风险不断加大。一是在各国新的农产品检测标准下,每种农产品需检测的农药种类比原来多出几倍。二是各种农药残留种类多,我国缺乏相对应的标准。三是现有检验标准比原标准严格许多,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环境的复杂性。
  
  (二)提高了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成本
  一些国家实施贸易壁垒后,如日本的“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针对各种进口农产品、进口食品均进行农药等的残留量检测,这方面的标准已有200项左右,并且有越来越增加的趋势,有些残留量的检验项目甚至超过400项,增加的幅度非常大。吉林省每出口1吨农产品,特别是初级农产品,增加的成本约在700元上下,有些甚至更高。这就使吉林省出口至日本的农产品成本及费用大幅增加,致使企业利润下降,有些企业甚至破产从而退出市场。
  
  (三)贸易壁垒使吉林省农产品的报关速度趋缓、周期延长,限量指标涉及范围变广
  日本在实施农产品“肯定列表制度”以后,限量指标增加了近5倍,从近9000个猛增至将近50000多个,所涉及的范围也更广,从而使我国出口到日本的农产品出口通关时间增加,出口周期变长,使吉林省农产品出口风险加大,大大增加了吉林省农产品的出口难度。目前,不仅日本市场在进行这样的进口限制,美国市场、欧洲市场均如此。
  
  (四)贸易壁垒严重影响吉林省农民经济收益,对地区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许多农民是通过种植加工国外市场所需的农产品走上小康之路的。但贸易壁垒的加强,使许多农产品出口企业不得不减少出口数量,由此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失。按照原有标准生产的蔬菜,由于不符合新标准,农民只得将产品降价内销,经济效益大大降低。
  
  三、促进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的建议
  
  (一)开拓多元化农产品出口市场
  吉林省应发挥资源和产品优势,以企业为主体,以提升出口竞争力为目标,在巩固和扩大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兴市场。近期主要应壮大“种养殖、加工、出口”一线的力量,突破技术贸易壁垒,巩固传统市场,不断提高在日本、韩国、欧盟、美国等农产品出口高端市场的份额。同时,通过加快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中长期市场开发,重点是分国别、分品种、分档次地加大对周边市场的开发力度,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构建具有快速反应和调整能力的国际营销网络。
  
  (二)完善农产品出口政策支持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促进农产品出口的一系列方针,借鉴国内外支持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构建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