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家电业十大“质量门”(上)


  盘点2011年所发生的各大“质量门”事件,有外资品牌也有国产身影,有彩电行业也涉及白电和各种小家电。在所有“质量门”事件中,有的是产品质量确实有问题,也有的是因为标准缺失钻了法律的空子,还有的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总之问题不一而足。然而国内家电行业为何“质量门”频发,值得深思。2011年已经远去,我们迎来了崭新的2012,为了在新的一年里能少犯一些错误,我们做了本期“质量门”回顾,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关注和警醒!
  
  No.1 西门子“冰箱门”
  2011年排名第一位的质量门事件当属西门子“冰箱门”。
  从2011年9月开始,老罗英语培训创始人罗永浩连续发布微博,指西门子冰箱存在“门关不严”问题。罗永浩的微博很快得到众多西门子用户的响应,最终形成西门子用户集体维权行动。
  但由于西门子冰箱一直否认质量问题,2011年11月20日,罗永浩为首的西门子冰箱用户,到西门子公司北京总部进行“维权”,并现场砸了三台冰箱。当天晚间,西门子中国官方回应称,所涉冰箱产品系合资公司博西家电独立生产、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产品并无质量问题。
  2011年12月4日,西门子中国官方再次就冰箱质量问题发布一封西门子家用电器中国总裁盖尔克的信,承认冰箱质量确实存在问题。“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所感受到的任何不便,都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您冰箱的门不容易关上,对您来说,这台冰箱的故障率就是百分之百。而我们就应该为此向您道歉,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2011年12月20日下午,网络名人罗永浩在北京海淀剧场举办沟通会,向媒体及网友观众表达对西门子冰箱门事件的看法。罗永浩在现场进行了第二次砸西门子冰箱的行动,并表示这是最后一次砸冰箱。
  
  No.2 三星“原装屏”涉嫌欺诈
  2011年12月,就在2012年元旦促销正火热之际,三星被传出用台湾屏冒充原装屏来糊弄消费者。这件事情首先在广州被爆出,随后蔓延至全国。事发后经过相关人士实地考察,发现三星电视产品确实大面积存在“台湾原装屏”的现象。而三星并未对此事进行详细说明,只是又一次的将矛头指向卖场促销员。
  之所以说“又”,是因为在此之前三星就被多次爆出用台湾屏以次充好冒充原装屏,但由于之前这种情况都发生在低端产品上,考虑到成本问题,大多情况下消费者也不再追究。此次三星用台湾屏以次充好事件之所以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是因为三星已然将其“魔爪”伸向了高端产品。原本指望着多花一扎钱买个货真价实“进口货”的消费者看到这个消息再也淡定不起来了:花了比别人多近一半的钱,乐滋滋的买回来后居然还是个冒牌货,这钱花的太冤枉了。
  
  No.3 索尼召回160万台液晶电视
  在发生了多起电视机冒烟和部件熔化事故后,2011年10月14日索尼公司宣布,将在全球范围内召回160万台BRAVIA液晶电视,并对其进行“预防性检查”。
  被召回的机型包括2007年9月以后发售的KDL-40X5000、KDL-40X5050、KDL-40W5000、KDL-40V5000、KDL-
  40V3000共5种,5种机型都已于2008年6月停产。此前,该品牌的电视机出现了11次由组件故障引发的电视机冒烟和部件熔化事故。
  索尼称,这11起事故均发生在日本,但担心不良零件或影响世界其他地区售出的电视。据悉,这些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和美国,也有部分在世界其他地区售出。
  索尼(中国)还发表声明称,发生事故的电视机是在日本销售的特定型号的极个别产品。在中国并未发生类似事故。不过,索尼(中国)表示,将对4款BRAVIA液晶电视机实施免费“预防性检查”,并对确认存在不良的特定零件实施免费更换。
  
  No.4 东芝彩电再爆“竖线门”
  2011年2月28日,网友沈先生给人民网家电频道打电话称,家中2009年5月购买的东芝液晶电视开机时左边10公分宽的屏幕会被不同颜色的竖线条占满。经在网上搜集资料,原来自己购买的型号正是2008年东芝“竖线门”事件中所包含的问题机型。他认为 ,电视屏幕出现“竖线”,这不是一般的质量问题。2008年时,东芝电视出现竖线、黑屏还可以“换机”,现在同样出现“竖线”故障,却只能换屏,对此沈先生大为不满。
  据了解,从2008年12月开始,国内上百名消费者反映东芝某型号电视使用时屏幕出现“竖线”,要求东芝召回有缺陷的该款液晶电视。但东芝官方以中国平板电视无召回法规而无意召回,后在压力下,东芝终于在用户和媒体的不断关注下发出了比较隐私的“公告”并道歉。此次“竖线门”事件爆发出来后,消费者普遍希望东芝能公布故障的真实原因,竖线门并对消费者采取一视同仁的解决方法。
  
  No.5 格力1赫兹广告虚假宣传
  2011年8月12日,在武汉,格力1HZ空调被工商部门认定广告违法,所谓1赫兹的变频空调没有数据支持,要求其整改。
  据了解,2011年消费者任安良以4000元价格购买了一台“格力U系列超薄空调”。任先生称,格力在其经营场所散发《格力U系列超薄空调 薄动心弦》的印刷品广告中标明该空调“最低运行频率1赫兹,功率45W 和50W”,但是在说明书中又没有该数据。任先生以此向工商部门举报,并称格力在广告中用“极限”、“极致”和“至高”等词语不符合广告法规定。
  对此,武汉江汉工商分局认定,格力空调广告中标明“最低运行频率1赫兹,功率45W 和50W”,但是在说明书中又没有该数据,是违规行为,因为格力没标明出处。工商部门责令其整改并公开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