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娱乐化问题的再认识:从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争出发


  摘要:娱乐是电视功能的一部分,但是直到新世纪初我国电视节目才出现较为突出的娱乐化趋势。电视作为传统媒体中相对较新的媒体,在可看度方面一度占尽优势。建立在传播技术革新基础之上的新媒体,如今正在重演电视曾经的强势。爱娱乐是人的本能,而新媒体对受众注意力、广告资源和市场份额愈演愈烈的争夺,则是电视娱乐化现象不断加剧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电视 娱乐化 新媒体 传统媒体
  在诞生之初,广播、电视都是即将引发人类信息传播革命的“新媒体”。时至今日,它们与报纸、杂志一起被称为“传统媒体”,学者、专家对于“传统媒体”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然而,人们对以电视综艺节目为典型样本的电视娱乐化的担忧却是新近发生的事情。
  电视娱乐的“问题”化
  娱乐是电视功能的一部分。1920年11月2日,美国匹兹堡的一家电台正式开播,第一个节目便是总统竞选结果的新闻,这标志着广播的诞生。1936年11月2日,英国广播公司通过电视台播出一个歌舞节目,成为电视正式诞生的标志。电视在诞生之初,更多的是综艺节目、电视剧的一个舞台。时至今日,世界上第一家电视台“BBC ONE”仍然以播放轻松的肥皂剧、戏剧、综艺节目为主。
  1958年5月1日,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前身)作为我国第一家电视台,开始试验播出。当晚播出的节目包括:新闻《工业先进生产者和农业合作社主任庆祝“五一”节座谈》,纪录片《到农村去》,诗朗诵《工厂里来了三个姑娘》《大跃进的号角》,舞蹈《四小天鹅舞》《牧童与村姑》《春江花月夜》,科教题材电影《电视》。①中央电视台第一天试播的节目单,既包括新闻、纪录片、科教节目,又有舞蹈、诗朗诵和电影。可以说,电视自在我国诞生之日起,便肩负着舆论宣传和丰富人们生活的双重任务。
  一般而言,四大传统媒体被普遍认为在传播形态、手法方面各有千秋。在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新媒体出现之前,电视是最擅长生动、形象的大众媒介,它在思想传播方面通俗易懂,在综艺展示方面活灵活现。无论是世界上首家电视台——英国广播公司第一台(BBC ONE),还是我国首家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在播出之初就包含了综艺节目的成分。在一定程度上,综艺节目可谓电视的伴生物,只传播新闻、思想、价值观,而没有电视剧、电影、综艺节目的电视是对电视自有价值的偏离。
  电视娱乐程度的提升和随之而来的担忧。首先,电视娱乐的显著量变。近年来,随着收视市场竞争的加剧,电视节目不断创新,电视事业不断进步。观众作为电视节目的服务对象,既是电视竞争加剧的受益者,也是利益受损者,电视节目更好看了,但是电视娱乐化的现象却引发了一些担忧。无论是广电管理部门的“限娱令”,还是普通观众对“低俗”电视的抱怨,都是此种担忧的表现。
  撇去人们对电视娱乐化现象担忧的浮沫,可以看到电视娱乐化是电视节目文化取向、结构功能转变过程中的一个表征,即硬新闻传播功能的下降,宣传功能的隐形化和娱乐功能的强化。对硬新闻播报的及时、准确、声像兼备、视听互补,是电视的传统优势之一。在传统的新闻报道工作中,无论是通讯社、电视台还是报纸、广播,都追求时效性,把抢发重大新闻事件的首条新闻作为一种极高的荣誉和实力的象征。然而,随着自媒体的快速普及,时效性已经渐成草根媒体平台的核心优势之一。
  其次,电视娱乐再认识:在从业人员的职务行为之外。当前,对电视的娱乐化现象的或褒或贬,往往是建立在一定的预设前提下的静态分析:批评者认为电视应该是像过去那样用来引导舆论或以严肃态度传播信息的;赞同者认为收视率是其他传播功能实现的基础,而娱乐化则正是保障收视率的工具,这种思想通俗地说是“寓教于乐”。这两种态度在一定程度上是相同的判断:电视的娱乐化或者去娱乐化掌握在电视节目制作、频道经营、管理者手中。换言之,要么通过教育、规劝从业者,要么通过行政命令,便可以把控电视娱乐化的程度。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认识并改造客观世界。然而,人的主观能动性也要受到客观物质环境的制约,不能为所欲为。对于人类整体而言,尚且如此,那么,对于一个行业的人员而言又如何?电视行业中的个体、组织、团队,在电视娱乐化方面确实有着主观能动性,然而他们是不是就可以全盘操控这一切?广电管理部门是不是就可以通过限制电视从业人员的职务行为来控制电视娱乐化的程度?
  对于电视娱乐化的现象,无论是赞同、批评还是持中立态度者,往往视之为节目经营、管理层面的问题。然而,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变化不应该仅仅被视为是从业人员的素质、喜好的结果。电视作为媒体行业的重要部分,既属于上层建筑,又具有信息产业的性质。电视文化取向的变化是一系列复杂因素累积、叠加的结果,仅仅视之为频道管理者、节目制作者的营利冲动,是难以认清电视娱乐化背后的真正动因的,进而也难以推出合理、恰当的引导措施。
  新媒体“包围”中的电视
  新媒体的发展趋势:满足人们对电视的众多幻想。电视步入大众生活之初,人们对这种新事物充满了好奇、喜悦和满足。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对电视的感情发生了变化,渐渐不只是对交流感兴趣,而是渴求真正的交流;不再对写信、打电话到电视台感到满意,而是需要实时表达,需要及时地与节目制作方、播出方或其他观众进行交流;不再满足于“他播我看”的方式,而是希望能够按照意愿来点播……從现有的特征来看,网络新媒体满足了上述所有“幻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新媒体满足的正是从电视、电影、广播等传播媒体中生发出来的受众需求。不仅如此,那种曾经在电视机前、电影院里被充分鼓舞的自恋精神和情感投射,如今,通过微博、微信、朋友圈、网络评论等方式被广泛地以视觉符号和听觉符号的形式,释放出来。
  人类传播的历史,是具有连续性的,没有电视的充分发展,无法想象人类会从印刷传播时代直接进入网络发达的发展阶段。电视作为传统大众媒介中最生动形象、深受大众喜爱的一员,其思维方式、发展愿景,在获得数字技术的充分支持后,经由网络的帮助,成为一种民粹式的狂欢,并借助新媒体的渠道散发出来。可以说,新媒体特别是新媒体承载的优质视频,正是向受众、广告商承诺了电视一直以来追求的梦想才在短时间内获得了巨大成功,例如即时互动、可移动性、超文本、便捷检索、全样本收视率调查、云点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