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新疆民族教育述论

摘要:自晚清起步的新疆民族教育,到民国时期得以曲折发展。尤其在1933-1944年间,新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无论在办学数量,还是各民族学生入学率等方面,伴随教育投入的阶段性增长,以及师资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的改善,均得以提高。然而,民族教育受新疆特殊的地理、历史社会和政局等因素的影响,其发展充满了曲折、矛盾、冲突与调试,这折射出中国民族教育近代化的曲折面相,其中的经验与教训,亦值得后人深思。

关键词:民国时期;新疆;民族教育

中图分类号:G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615(2017)01-0023-07

DOI:10.15958/j.cnki.jywhlt.2017.01.005

教育是区域社会发展的基础,并受地域政治性、民族性与地方性影响。肇始于晚清,至民国新疆现代民族教育先后经历了萌芽阶段、初步发展与继续发展三个阶段①, 其间,受新疆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因素的影响,处在多元民族、族群、移民、身份等关系漩涡中的新疆民族教育实现了由传统经院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型,民族教育格局也在其中基本定型。

具有近代性质的新疆民族教育肇始于晚清。清代,在弭平回部等叛乱后,新疆开设了满旗营义学和清书房等,以教育满、汉子弟。1884年建省后,新疆开始广设义学、推行科举。最初,在伊犁、迪化(1954年改为乌鲁木齐)、喀什、塔城、焉耆等地设有30余处义学,用重金在内地延揽教习(月俸银六、七十两),使各族子弟学习举子业。义学内课程以《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等为主,并教以对字作比。此外,迪化(今乌鲁木齐)还设有书局,刊行书籍。因新疆各民族语言不同,义学中的维、回等族学生对所学汉文多茫然不知,导致少数民族子弟不愿接受此类教育。后巡抚刘锦棠为奖励学子学业,曾请清政府批准维、回等族学生能读毕一经者,即赏以顶戴,然收效不大。此时,新疆的民族教育仍处在传统教育阶段。

光绪32年(1906年),清政府在新疆设提学使,负责推进各民族教育。首任提学使杜彤上任后,认为:“国家之命脉,在多数之小学堂”,宣布正式废科举制,要求各地设学校。他鉴于“办学于新疆,视内地艰苦倍蓰”,规定新疆教育发展的宗旨为:“⑴求普不求高;⑵学务用人厚薪不兼差;⑶循序渐进,不惑于各族人民难于见功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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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ol]A@ 41-45此后,在迪化设高等学校(后改为中学),府厅州县设两等小学。地方官亦纷纷请派教习,在中学附设一年制简易师范班,学生毕业后派往各道充教习,月薪银40两。又因各民族语言不通,学校教育不易收效,故招收前义学毕业的维、回等族毕业生入学,修业期满后充任学董、教习、乡约。为提倡教育,还规定所有各校学生蠲免徭役。

在上述政策的鼓励下,各类新式学堂在新疆纷纷设立。如:迪化有省立法政学堂、省立实验教员讲习所、省立中学附设师范班、省立中俄学堂、省立将弁学堂、省立陆军小学等校;四道各府厅州县有公、私立的兩等小学、初等小学、识字学堂、汉字学堂、汉话学堂、实业学堂、艺徒学堂、官话学堂等。教育经费投入省立学堂计白银172500余两、各道属之公私学堂计664700两,合计837200余两。但在袁大化任新疆巡抚(1910-1912年)后,将教育经费提作军用,奏请停办新学,新疆教育又呈退步之象。[1] 41-45

教育发展往往受地理、民族、教育本身等多种因素制约。新疆地处中国西部地区,政治社会环境复杂,且多民族杂居。自左宗棠、刘锦棠以至杜彤,虽均重视办学堂、兴学校,但是新疆近代民族发展仍有限,究其原因颇多。

第一,地理条件的限制。晚清时期,新疆与外界交通落后,四周的蒙古、甘肃、青海、西藏、印度、阿富汗等多为现代文化落后地区,故与世界先进文明接触较少,导致教育中缺乏时代性先进教育思想指导,多数民众又不知受教育的重要,“有此天然限制,故教育不能进步”。

第二,族群教育观念制约。晚清已降,新疆14个民族(群)中人口最多者为维吾尔(时称缠回),其次为哈萨克、布鲁特(蒙古族一支)、蒙古、汉、满等族。然而,在维吾尔人中,其上层阿訇等视读汉文为反宗教;一般民众也认为读汉书不能获得任何学问,故不愿送子弟入汉学堂。尤其是清代迭经民变后,回人多认为读汉书必消减其文化、同化其种族,故官方催迫入学越急,尤惧越甚,导致儿童避匿入学,不到汉文学堂学习。最严重的是习汉文的维、回等族子弟毕业后不能获得较高社会地位的职位,且多鱼肉百姓,故被各族民众视为败类。上述种种,使维、回等族民众“相率不令子弟入汉学”。而人口较多的蒙古等族民众又多为游牧生活,迁徙无定,“对汉文尤格格不入”,“此等人群凡决疑问难必咨询于喇嘛,故六、七岁儿童多习梵文、奉诵喇嘛经书;哈萨克、布鲁特亦皆为游牧民族,汉文教育亦难引其来学之兴趣”。此种族群教育观念,使汉化教育很难有所进展。

第三,汉学堂内部问题丛生。晚清政府在新疆所办的汉学堂内僵化的教学方法和素质低下的师资,也导致维、回等族子弟不愿读汉书现象日趋严重。即使勉强入汉学堂的学生亦不愿习读,或习读低效。如:“学堂内教育腐败,师资多为年老的政界落伍之辈,又多属黑籍中人,他们精神萎靡、敷衍塞责,毫无教学能力;学堂学生须向孔夫子磕头,此为学生最反对之事;教师常殴打、体罚学生;课本多不适用,所用课本《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四书》等,艰涩难懂、枯燥无味,汉人子弟尚难领益,况语言不同之维、回等?各县多戈壁,且相隔数十或百里而后有一村庄,因在县城内或大村庄才设学堂,因距家很远,使学生吃住成为了大难题”等。

晚清民智未开,新疆各少数民族子弟多不愿读汉书,使得各学堂招生极其困难。为推进新式教育,地方政府令各村派送子弟时,各族民众或谎报子弟已故,或将子弟藏于深山穷谷或戈壁中,还有的向乡约纳贿或投入外籍求免入学。许多富裕家庭常雇贫家子弟入学,谓之“当差”,此类学生往往因第二期招生不易,改易其名,伪作新生,故有数十年不能出校门者。上述怪状,到民初仍继续存在。[1]41-45尽管此时民族教育存在上述严重问题,然而新疆现代民族教育已开始起步。

民国肇始,协饷 1760年开始,清政府每年从内地调拨“协饷”200万至300万两白银,充作新疆军政费用。断绝,新疆地方财政入不敷出,导致教育经费严重不足。为谋生计,大批教师返回内地,使新疆民族教育陷入停顿。在民国三、四年,新疆各类学校尚无晚清一半,学校不只不能聘请新教师,也无法置办新的图书及仪器。1917年,国民政府虽令新疆成立教育厅,以加强和推进新疆教育,但主政者杨增新借口新疆办学“实有特殊之点”,尤其是“各民族语言不通”,“村庄相距远,居民散处,学生既不能入城内就学,而联合数村亦不能立一学”,加之经费、人才匮乏等原因,认为国民政府规定的普及国民教育目标“现时断难办到”。[2]故到其下台时,由于轻视教育,新疆只有中等学校1所、小学不过10所,全年教育经费仅10万元,且各级学校学生均为新疆的汉民子弟,其他民族子弟仍只能接受传统宗教教育。

继杨之后,金树仁主政新疆,由于政局动荡,又全力发展军事,“学校只是其社会治理装饰品”,故而发展缓慢。至民国20年(1931年)新疆仅有小学148所、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各1所、俄文法政学堂1所(学员完全是行政人员)。此时,新疆民族教育的落后,导致民众“根本没有国家民族意识,没有政治眼光,并且对于新疆特殊环境缺乏明确认识,不能树立适合新疆各族民众的教育基础,以致对于教育的发展上反而增加了很多的隔阂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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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盛世才统一新疆,鉴于新疆历次变乱发生的诸多因素中文化教育落后起着决定作用,他力图利用教育教化民众,以巩固其统治。在其制定的“六大政策”(反帝、亲苏、民平、清廉、和平、建设)指导下,在新疆大力推行公费教育制度,学生从小学到大学的“所有学费、宿费、膳费、制服费、书籍讲义费、冬炭费等,一概由政府负担,而且每个学生还能得到若干津贴”。[1] 41-45

1933年后,新疆教育人员的待遇与公务人员也一视同仁,且明显高于其他边疆省份(见表1)。此后十年间,教育工作人员薪俸也逐年增加。1938年,新疆还制定了《教职员年功加俸待遇办法》,规定:凡小学教员服务三年以上,考核成绩优良者,除原薪俸外,每月按本薪予以25%的年功加俸;大中学校教员自1943年度起,亦施行此办法。教育人员若病死还发放抚恤金,年老不能任职的则有退老金;疾病必须休养的发给两个月的原薪(但最高限度不能超过两月);女教员生产时亦予两个月原薪;阿山、哈密两区还发放伙食、煤炭等辅助费用。此类优惠措施,较若1932年前新疆基础教育教师人均28.8元(旧币)

为鼓励各族学生入学,还准许各民族的文化促进会兴办各级各类学校。1942年,新疆会立学校已有1880余校,会立学校学生发展到18万余人。到1944年,新疆学校数量增长18倍,在校生增加了220倍(见表2)。在学校教育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疆的民众教育也逐年进步。此时,小学校大多附设民校或民众学校。截至1943年,民众学校的学生,除毕业者外约达8万人(见表4)。

为普及民族教育,在大量兴办私立学校的同时,公立学校也不断增加(见表3)。此时,教育经费不断增加。以1940年到1943年教育经费为例,新疆民族教育经费在逐年增长(见表3)。另据1942年新疆省财政支付统计,虽然不断滥发纸币,财政收入总额为65178000元,教育仅占7%,教育经费虽比军事费小7倍,但教育经费在政府10个部门支出中已占第4位。[3] 25-33

另外,新疆职业技术教育也得到初步发展。如:新疆电信部门设有电信学校,运输部门设有汽车学校,牧畜、兽医、工程、会计、银行等行业设有各种学校或训练班。此类学校大半采取短期训练方式,学习内容也只是偏重于技术。到1944年,新疆学院除设有文史、教育、政经、语文诸系外,还增加了土木、机械、水利、牧畜、兽医、产业等专修科。各类专门政治、军事训练学校也开始创立。

值得的注意的是,新疆部分地区的幼儿教育、妇女教育亦开始起步。此时,除迪化女子学院附设职业学校及初中职业班外,又在伊犁、绥来设有妇女职业班。据1942年度的统计,接受职业教育的妇女有810余人。到1943年,仅全疆民族文化促进会创办的女子学校就达453所,女子教育显然有所进步(见表6)。此外,迪化还设有幼儿学校2处,共14班,学生387人;另有孤儿学校2处,共12班,学生345人。

1930年代,新疆人口约400万,文盲占90%。为提高民众文化素质、扫除文盲,1935年后新疆各地开始建立民众学校等社会教育机构。1938年10月全疆各民族第三次代表大会要求各地普遍设立民众学校[5]91。此后,各类社会教育机构更加活跃,它们利用寒暑假进行冬学、夏学运动,组织小先生队到各家去劝学,旨在“把极大多数群众吸引到各种学习组织中来”。一时间,接受各类补习教育风靡全省,蔚然成风。仅1939年各地设民众学校203所,校数较前增加20%,学生10377名,增加42.7%,一年之内共计扫除成年文盲4万人。[6] 91-92大批文盲進入各类社会教育机构学习(见表7),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各民族文化水平。

伴随新疆各类民族教育的发展,为了满足各类学校教材需求,新疆省政府还专门成立了编译委员会,负责编印适合各民族学生的教科书。1938年“教科书已编印者:汉文4种,计418000册;维文6种,计216240册;哈文2种,计20000册” [7] 90-91。1939年该委员会出版汉文小学课本6种、维文小学课本7种、哈文小学课本1种、民族学校汉文课本3种。中级学校的公民、历史、地理、国文亦编印了一部分。[8] 123-136截止1948年,编辑完成了由小学生至大学各级学校需用的宗教及科学等教科书,还用民族文字编辑了各种政治、经济、军事、艺术训练班需用的教科书与参考书。[9] 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