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方法初探


  摘 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应有自己的特色。选择运用科学、恰当的教学方法对提高法律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法律教育 教学方法 多媒体 模拟法庭 案例驱动 判例教学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对于高职高专学生来说,理论研究能力并不是其法学教育的方向,他们更注重于法律知识的应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法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应有自己的特色。选择运用科学、恰当的教学方法对提高法律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法律教学中,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在不同的教学环节中配置合理的教学资源,充分地形象模拟、创造情景教学环境,组织学生采用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以最经济、最直接的方式完成教学目标。
  一、多媒体教学方法
   随着科技的发展,计算机技术也越来越普及,更多的老师开始使用多媒体课件上课。多媒体技术传递的信息量大,制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随时调用众多的法律资料。
  教师在法律课教学中可利用视频案例教学,把准备好的视频案例在课件中播放,学生观看后相互讨论,教师参与引导,通过学生之间的思维碰撞和师生之间的思想交锋以及多方的互动探讨,逐步理清思路,解决案例中的疑难问题并最终得出正确的答案。这不仅可以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取更多的信息,同时,视频案例可将不同的法律内容进行模拟仿真、创设情景,化不可见为可见、化静态为动态、化抽象为直观,用形象的表演反映抽象、复杂的法律关系和问题,既可以充分传达教学意图,又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达到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效应。
  二、模拟法庭教学法
  首先,模拟法庭教学有利于教师角色转换。也就是教师要从过去的“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转向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在这种模式下:(1)教师要更加注重学生的感受、学生的需要和学生面临的问题,而不是主要关注自己,关注自己准备的教案和希望达到的教学效果。这就要求教师改变和学生交往和沟通的方式,不能只关心自己的教案,而必须要考虑学生的需求、实际案件事实和教案的关系,要关心教案最后是否会达到让学生真正学有所获。(2)在这种教学模式下不存在所谓的“标准答案”。
  传统的理论教学由于缺乏实践的底气而显得过于苍白,经院式的教学培养出来的学生很难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变化。而模拟法庭教学模式所使用的案件不应该是从现行法院的判决书中摘录的事实,学生必须像律师那样接手模拟案件。他们首先要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向法庭陈述的事实。
  这种事实有部分是不能从书本理论或者从教师的教学理论中找得到的,或者说课本的理论是否适应实践教学的需要,需要模拟法庭进行检验。这样模拟法庭就为传统的理论教学提供了平台,从而大大丰富了理论的教学内容。
  三、案例驱动教学法
  案例驱动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学中,通过分析和研究现有的案例,解释成文法内容并推动成文法的发展与完善的一种辅助性教学方法。首先,案例教学法有多种表现形式。在法学教学过程的不同阶段,适时地运用现有案例解释和研究成文法,其具体形式包括课堂讲授理论中评析案例、专门组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旁听案件处理、课堂讨论等。其次,案例教学法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学生参与的主动性。不仅可以使理论讲授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而且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法学原理,并能灵活运用,举一反三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最后,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过程中,一方面用来解释成文法,另一方面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从中可以发现立法的成功与不足,进而针对立法漏洞寻求填补方法,以推动成文法的发展与完善。因此,通过案例教学法既可以把握成文法的精髓,也能够增强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四、判例教学法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学习基本的法学理论以后,必须进行实际操作,否则就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法律的学习必须和实践结合起来,才能体现他的作用。目前学生在学校学习中,没有充分的时间到司法部门去实习,所以在教学中增加一些案例分析是十分重要的。
  在教学中运用法院的判例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使课堂和法庭对接,使理论和实践结合,学生和法律工作者角色的互换。
  判例的选择一般具有争议性和代表性,并且能够体现课本上的知识点。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和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教学的判例必须突出时代性和新颖性,并且有争议性,能对传统的法学理论提出挑战,这样就能够让学生从社会中去捕捉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并且扩大学生的视野,增加学生的知识面。判例中的内容,能够涉及到要讲解的课本上的知识点,能通过判例将课堂上要解决的问题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