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


  摘 要:从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改革教学方法,增强教学的时效性,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任课教师在他们的教学实践中运用了案例教学法,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案例教学
  
  所谓案例教学是指选择典型的事例,采用以问题为核心的求解模式,冲破原有的知识结构和学科体系的界限,从整体、发展的观点分析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由学生独立或合作进行分析与探究,形成对这些问题的见解和提出解决方案。它主要表现为教学内容围绕案例的讨论分析而展开,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和评判,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中心。案例教学作为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正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教学工作者,为多门课程的教学所借鉴和引用。部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任课教师在改革和创新该门课程教学的实践中大胆引入了案例教学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大大增强了教学的时效性。
  
  一、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运用的积极意义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运用案例教学,其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有助于提高教学的时效性。
  (一)案例教学通过落实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高教学的时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政治性很强的课程,它有理论知识的传授,但更强调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行正确引导,其特点在于实践性强、针对性强、个性差异大。为此,要增强这门课的教学时效性,在授课过程中就要处理好理论讲授的系统性与现实问题分析的针对性的关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开学生的困惑,提高学生的认识。著名教育家杜威曾说过:最好的一种教学,就是牢牢记住学校教材和实际经验二者相互联系的必要性,使学生养成一种态度,习惯于寻找这两方面的接触点和相互的联系。而案例教学是这种寻找理论与实践恰当结合点的十分有效的教学方法。它是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教学方式,在案例教学中,学生被设计成处在特定的情境中,在不充分信息的条件下对面临的情境作出判断和抉择。通过对案例的推导及对问题的思考、讨论、归纳、升华,培养学生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传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法是一种注入式教学方法,它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轻视学生的需求,忽视了对学生学习潜能的开发,导致了学生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教学的时效性也无从体现。
  (二)案例教学通过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参与的热情提高教学的时效性。
  心理学研究表明,大学生有较强的表现欲和探求欲,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对热点和难点问题具有浓厚的兴趣。他们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度越高,学习积极性就越高,学习效果就越好。这一特性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表现尤为突出。因此教师在引导学生思考现实问题时,要多给他们展示自我的机会,形成教与学的互动关系。学生只有参与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才可能认同并接受教学内容,才能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时效性也最终得以体现。而案例教学中学生的参与度是其他教学类型无法比拟的。案例教学十分注重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的发挥,学生是探究知识、探求真理的主角,教师只起引导、组织作用。它改变了传统的单方面向学生灌输的方式,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会学习。
  总之,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落实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并注意调动学生参与的热情,是保证这门课教学时效性的必不可少的因素。而要做到这两点,适时、适量地使用案例教学是一种有效的选择。
  
  二、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作用
  
  1.案例教学让学生在感悟中实现理性的飞跃, 以“情感—体验—导行”的方式学习政治理论知识。
  中国传统文化对人的理性和情感的看法自古就持情理融通的观点,多主张个体在道德修养过程中要将理性与情感联系起来考虑。这种通过情育的方式来培养个体品德的思想,至今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现代德育心理学研究表明,道德本身就包含着道德认识和道德情感,美好情感是促使主体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动力和纽带,是使抽象的道德理性在个体心中生根、发芽、成长、开花、结果的土壤,是德育取得实效的催化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个通过入耳、入眼达到入脑、入心的塑造人生观、价值观的德育过程,绝不是说说道理、画画条条杠杠、甚至死记硬背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学生发自心底的从情感到思想的全方位认同和接受。案例让德育成为鲜活的东西而呈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从感知具体事例入手,调动其情感因素。当一个人的积极性情感体验不断积累之后,就会在思想上产生共鸣和认同,达到领悟道德知识和提升道德水准的效果,进而在行为上产生某种偏爱的立场、习惯、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这是思想品德结构中知、情、义、行几个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过程,也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到“实践”两次飞跃的规律。在思想品德课教学实践中,我们结合不同的内容向学生介绍轮椅上的博士生侯晶晶、2004年与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徐本禹、洪战辉等大学生成长的个例, 都让不少学生感动得热泪盈眶,纷纷在发言和作业中谈到了对自己的启示和教益。因此,通过案例扣响学生的心弦,让学生在感动中激动并行动,潜移默化地将“道德”的精神深入人心,将起到在感悟中学习的很好作用。
  2.案例教学让德育真正源于生活、贴近实际,使学生在真实的社会生活实际中学习理论、提高运用知识于实际的能力。
  这种教学形式既符合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适应青年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人们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从根本上说,要受到一定社会环境和社会物质条件的制约,是在其进入社会生活领域以后、面对现实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及其派生的社会道德关系及其他社会关系、积累了一定的生活实践经验以后才逐步形成起来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以人的自我完善为中心的德育功能为主的课程,不与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实际相结合,就不能达到理想的教学目的。只有通过实际生活中的真实案例,让受教育者在善与恶的对比中亲受感染、比较鉴别,才能逐渐形成比较稳固的道德情感和道德品质。案例教学用事实构建起理论与实际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从而在课堂有限的空间展示出无限的社会生活舞台。它让学生从教室的小课堂走进社会的大课堂,以案例的形式置身于实践去学习,又以案例的形式置身于实践去应用,并在社会教育的大环境中理解体会所学习的理论知识,从而把抽象的理论变成了让学生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实际体验。这将开拓学生的生活视野和生活内涵、提升其对真善美的追求、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从而有效地提高学生伦理道德的理论修养和思想、道德水平,获得良好的素质教育效果。通过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和探讨,可以加快学生社会化进程的步伐,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更有助于学生知与行的统一和在社会生活实际中的身体力行。
  3.案例教学有助于优化课堂教学模式,让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学习,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大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课程。学生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是该课程取得最后效果的决定因素。案例教学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的被动学习情境,将学生从被动的接受者转变成为主动的学习者、参与者。在教师的启发、引导下,学生以发言、讨论、演讲、小品表演等方式参与学习,在潜移默化中贯穿教育主导思想,让学生在课堂互动中实现自我反思与自我选择的结合、内心释放与理性增长的结合,提高道德判断和正确的价值目标选择的能力。真理不是灌输给学生的,而是引导学生去发现的。经历探究过程获得的情感体验以及掌握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根植于学生内心深处、使学生终身受益的东西。在案例教学的教学情境中,教师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向学生头脑中填塞社会规章制度的说教者,而是以平等的身份与学生进行有关人类高尚道德的对话者。让学生感受到彼此的尊重、信任与合作,更有助于学生对教师所授内容的理解与认同。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过程,还能体会到做学习主人的快乐,对主动学习习惯的培养也很有裨益。同时,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平等、民主的关系本身就是一种良好的德育氛围,学生会在潜移默化中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养成平等、民主的作风和利他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