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自查报告(精选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自查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精选文档)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一:

  在 20xx 年 5 月 13 日区司法局召开的 《社区矫正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各家所在下周的任务之一是自查自纠目前所里的社区矫正三大措施。

 以下为我所通过梳理、走访、 自查自纠总结出来目前我所在社区矫正请销假、 公益劳动和书面汇报三大措施的工作情况:

  一、 请销假

 目前我所共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 35 人, 其中长期在外务工的有三人, 分别是在盐城的矫正对象王某、 在新疆的矫正对象蔡某和在无锡的矫正对象詹某。

 这三名矫正对象都办理了长期在外务工的手续, 有其社区、 家属签署的保证书, 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还有矫正对象本人写的保证书。

 长期外出务工人员请销假手续的履行率达到了 100%。

 另外, 我所目前24 人有稳定的工作, 其中因为工作关系需要经常出差的矫正对象有两人, 司法所专门在个别谈话教育课上对这二人反复重申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和相关规定, 一旦发现有违规乱纪的行为, 司法所会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日常考核办法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近期, 我所还将再次印制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手册, 确保发放到每一位矫正对象手中,强化矫正对象遵守请销假制度的概念, 同时让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 公益劳动

 我所目前的公益劳动基地已有两个, 分别是组织交通协勤活动的迈皋桥地铁站华电路口, 和组织为老人献爱心关爱老年人生活的迈皋桥真善美敬老院, 目前即将新增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有区司法局与区市容局联合建立的迈皋桥华电北路环境保洁公益劳动基地。

 可以说,迈皋桥所的公益劳动基地还是很丰富的, 结合迈皋桥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 犯罪类型复杂、年龄差距大等众多特点, 丰富的公益劳动基地为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提供了合适的公益活动平台。

  我所目前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大多数都是年轻人, 其他因为年纪大、 脑疾病或躯体性疾病的矫正对象虽然不能参加司法所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 但大多都能在自己所在的社区或住家附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并拍下照片交到司法所来。

  三、 书面汇报

 书面情况汇报是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要交到司法所的一份反映其近期矫正改造, 生活、学习、 工作、 家庭、 思想状态等多方面情况的书面报告。

 目前我所的社区矫正对象中除一人因为精神性疾病没有书写能力以外, 其他人都能够按照规定完成书面汇报工作,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部分矫正对象写的书面情况汇报内容简单, 字迹潦草, 完全是应付差事。

 就这个问题, 我所已经多次对个别写书面汇报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辅导和教育, 或者向其发放法制宣传书籍、 报刊, 但仍然收效甚微。

 矫正对象说, 到司法所来写的时候就能写好, 回家后事情很多, 忙这忙那的, 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写书面汇报, 所以写不好。

 下一步, 我所还将继续就矫正对象书面汇报的有关问题做一步探索和研究, 也会多多学习和借鉴其他司法所好的工作经验和办法, 希望能够完善和改进我所在社区矫正书面汇报工作上的薄弱部分。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达到强化责任需要。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 根据县综治办的要求, 我乡 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人员、 涉嫌重新犯罪和重新犯罪案件进行自查工作, 认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监管。

  一、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 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推动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

 展,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召开机关干部、 村社区干部专题会议, 传达文件精神, 并安排部署、落实责任、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 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管理。

 加大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力度, 是规避治安风险、 降低矫正对象再犯罪率的有效手段。

 对矫正对象的后期监督, 采取 多方协作、 联合布控、 周闻其声, 月见其人的办法, 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二、 强化责任、 落实措施

 加大对走访工作的人员投入, 努力构建以司法所为领导, 村委会、 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为参与主体的联合矫正工作机制, 加强同各级单位的联系, 做到信息畅通、 行动一致, 拓宽同矫正对象的联系渠道, 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 积极寻找同矫正对象进行思想交流的机会和平台, 通过电话、 当面、 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 方便对矫正对象进行得当的思想教育。

 同时, 密切监督, 严防死守, 避免因信息反馈不及时而引发的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

 在矫正工作中, 我们做到以情感人, 以理服人, 以法育人, 坚持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的原则, 以真情感动矫正对象, 以此搭建相互信任的桥梁, 大大的增强了矫正成功率。

  通过宣传发动, 组织了社区、 配合公安派出所、 综治部门为主的工作机构, 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是了解矫正对象最新工作情况、 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 掌握他们的改造效果和改造中存在着的问题。

 二是通过自查自纠, 严格社区矫正工作要求, 查找矫正执行期间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

 三是针对以上不足, 切实整改, 通过开展活动提高矫正工作水平和矫正质量。

  截至目前, 社区矫正对象共 6 人, 没有 1 人脱管、 漏管, 没有 1 人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全面落实市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各项规定, 更好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 根据乐清市司法局通报的《乐清市社区矫正协理员第一季度考核成绩统计表》, 结合分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 5 月 7 日, 分局召开协理员教育整顿暨自查自纠动员会议, 传达贯彻各级文件精神, 部署教育整顿自查自纠的工作任务。

 分局重点从七个方面规范自查整改。

  一、 规范调查评估。

 分局指定一名司法助理员与一名协理员专门负责实施审前调查评估, 采取面谈、 走访等方式, 做实做细调查工作, 确保调查笔录、 被调查人签名、 盖章或捺手印等内容完整、 规范。

  二、 规范报到接收。

 严格接收程序, 新增矫正人员必须经规范流程予以接受, 一次性告知报到所需的法律文书, 有效解决矫正人员多次奔波和材料不全问题。

 在接收中, 为避免见法律文书不见人现象的发生, 及时校对, 对未按时到分局办理入矫手续的社区矫正人员,协调社区和派出所组织查找, 杜绝脱、 漏管。

  三、 规范入矫衔接。

 社区矫正人员到分局报到, 在分局负责人主持下办理入矫手续,进行入矫宣告, 确定矫正小组和签订矫正责任书, 同时对新增人员由司法助理员开展初次谈话教育工作。

  四、 规范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

 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须达到每月 8 小时,分局每季度制定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方案计划, 对矫正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 并限期补足。

  五、 规范走访制度。

 根据《温州市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办法》 组织走访, 了解矫正对象实际表现情况, 走访谈话后及时向矫正对象反馈并现场进行适当的教育, 并要求矫正对象鉴字确认。

 加强协理员谈话技巧, 提高谈话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 规范档案管理。

 组织协理员对自己管辖内全体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 纸质档案开展全面自查, 对缺件的要求及时补充完善, 分局组织复查和评比。

  七、 规范登记统计。

 各社区协理员根据社区的工作规律与实际, 每月要制定工作计划,每日登记工作日记。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四:

  半年来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在乡党委、 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落实工作制度, 规范工作措施, 各项工作在有条不紊中稳步推进。

 现将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健全组织网络, 明确工作格局。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党委委员担任, 成员由乡司法所、 综治、 财政、 民政、 劳动保障、 工会、 共青团、 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 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

 11 个行政村均设有矫正联系点。

  二、 多项措施并举, 保证矫正质量。

  (一)

 规范接收程序, 打好矫正基础。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 接收工作是实施矫正的第一步。

 我们一直秉承材料交接本人谈话家庭走访宣告仪式列入矫正的接收工作思路, 自收到上级交接材料后, 及时找本人进行谈话, 择日走访, 了解家庭情况, 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情况, 结合其工作生活的实际, 安排好矫正监护人和志愿者。

 (二)

 丰富活动载体, 教育劳动并重。

  开展好思想教育和公益劳动是社县矫正的重要工作措施, 通过思想教育, 提高矫正对象的思想品德, 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 从而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 自觉端正矫正态度。内容主要涉及社会公民道德教育, 时事政治, 治安管理和刑事等法律知识, 交通安全常识等方面。

 从形式上讲, 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以授课教育为主。

  (三)

 注重谈心谈话, 开展定期排查。

  谈心谈话, 其主要作用是在谈话中了解矫正对象的客观实际情况和深层次的心理。

 经常性的谈心谈话, 对及时了解矫正

  对象的家庭情况, 工作和生活现状, 心理变化, 以及矫正对象对矫正工作的想法和意见, 从而选择合适的切入点, 制订有效的矫正帮教措施,有着积极作用。

  (四)

 开展解矫教育, 做好帮教衔接。

  社县矫正, 同样需要做到善始善终, 因此, 每一名矫正对象的期满解矫, 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解矫宣告仪式和解矫教育, 鼓励其珍惜矫正得来的新生活, 继续以积极向上的态度面对今后的生活, 并从即日起将其列入归正人员帮教, 与综治干部及帮教人员签订好帮教协议书。

 保证了矫正成果的延续。

  (五)

 严格落实考核, 完善台帐资料

  严格落实监督考核制度, 既是对矫正对象矫正成果的检验, 也是对我们自身工作的检验。

 对于矫正对象平时的报到, 汇报、 请销假和参加劳动等情况及时进行仔细登记, 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进行分类归档。

 三、 加强日常学习, 提升工作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 是司法行政工作中一项全新的工作, 需要不断学习, 打好基础。

 我们一方面紧紧依靠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 除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外, 参加好上级组织的各种工作例会, 学习好各级有关社县矫正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

 另一方面, 积极加强日常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等常用法律法规, 同时还加强与兄弟司法所的联系, 互通信息,交流经验。

 努力拓宽工作思路, 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法, 使我们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 存在的不足。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 虽然使一部分矫正对象得以顺利期满解矫, 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

 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由于我乡的矫正对象分布较散, 给走访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其次是由于我们自身心理学知识的不足, 在工作中面向矫正对象未能有效地进行心理测试,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

 公益劳动的内容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创新。

 针对这些不足之处,我们力争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使我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范文五:

  按照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 根据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的要求, 结合我乡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我乡 收到达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后, 及时组织召开了村(社区)

 三职主要干部、 乡级各单位负责人、 政府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 就通知精神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 领会、 贯彻。

  二是乡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组长, 乡 综治办、 乡 司法所、 乡调解中心、 乡 政府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 负责全乡 的社区矫正工作, 并明确了专人具体抓。

  三是乡综治办年初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了 2011 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内容,并分别与相关单位签定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