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观后感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庭观后感,供大家参考。

法庭观后感

 

  刑事法庭庭后感

  2012 年 5 月 14号下午, 刑事法律诊所课和律师公证课的一行四十七名同学,在成安老师的带领下去高新区法院参与庭审, 更为有意义的是这次庭审的辩护人是由我们刑诊课的担任的。

 作为这次活动的负责者我从开始着手引领同学准备到与法官、 检察官面对面交流, 更是有了非同一般的感受。

 案子虽说是简易程序, 但我们却丝毫不敢马虎, 开庭前各组分工精心准备。这次庭审是谢耘耔、 林威同学首次出庭担当辩护人, 不足之处在所难免, 但是整体上表现还是不错的。

 尽管最后审判长基本采纳了控方的意见判被告 10 个月有期徒刑, 而没有同意辩方提出的拘役或六个月有期徒刑, 但辩方对于减刑的建议还是受到重视的。

 结合控辩双方和审判长谈一下我的看法:

 两位辩护人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优点是遇事沉着, 没有太多紧张的情绪, 对于第一次真正参与庭审的大三学生来说, 做到这点还是不错的, 这一点赢得了法官和检察官的一致认可。

 针对这个案件的辩论方向定位为罪轻辩护, 并且提出辩方的几点从轻情节, 比如被告系初犯、 主观恶性小、 认罪态度好等方面, 这就把握住了枝干没有偏题, 向法官和检察官亮出了自己的辩论基石。

 但由于没有实战经验, 辩方在第二轮辩论的环节看起来有点紧张, 没有很好地抓住控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辩论, 检方以被告四年内都没有使用枪支作为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减轻情节和对辩方提出的量刑意见存在异议, 但是辩方还是局限于辩护词的格式化说辞没有针对性反驳; 对于被告吸毒史问题也没有进行应有的解答, 显得很被动。

 但第一次有失误是在所难免的, 他们依然精彩依然勇敢值得我们学习!

 罗为民法官的表现居中而立温文尔雅的儒将之风, 给人一种公正负责的谦抑感觉。

 本次庭审除了程序性的语言罗庭长的话并不太多, 末尾的点评却也真知灼见透露出睿智和经验,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罗庭长控辩双方对于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罪” 四年内有无使用过枪支的争论, 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都想得出有利于自己的结论。

 罗庭长权衡后说被告在四年内有无使用过枪支并不影响定罪, 但在四年内没有使用可以反映出他的主观意图, 这对量刑可以起到一定从轻的作用,

 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法官很善于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 通过控辩双方的交流从中获得有价值的定罪量刑点, 起到一个非常好的切合作用。

 罗庭长也回答了一些同学的困惑, 回答了辩护人在庭审中打“悲情牌” 能起到一定作用, 并且认为辩护人在法庭上是否应当强势关键在于应该掌握一个尺度。

 这些都是我们在课本上学习不到的非常宝贵的实践经验。

 检察官中“布衣李处长” 给我留下的影响最深, 他年轻有为无论是从专业和经验上都堪称稳健和渊博, 他的口才很好思路清晰谈吐之间颇具威严。

 他自称是被成安老师抓来挑刺的, 但他绝对是称得上明察秋毫把我们的缺点找的淋淋尽致, 并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改进, 使我们从中学习到了控辩之道的学问。

 我的个人体会就是控辩双方要抓住每一个对己有利的观点经行陈述, 并扬长避短防止对方的相反突破, 最坏的结局大不了各说各的好最后由法官综合定夺, 但凡事要敢于拼搏争取不可畏首畏尾。

 其实郑检察官也很不错, 第一轮辩论下来, 我发现他不仅口才出众, 遇事沉着冷静, 思维敏捷且缜密, 出口也是专业法律学术用语, 因而十分敬佩。

 到后面庭审结束的交流中, 我向他提了关于证据方面的疑问, 发现其思维敏捷一下子就知道我的疑虑是什么, 尽管我问得很委婉, 郑检察官的敏锐机灵可见一斑。

 而且回答的细致, 结合现实和法律现状进行分析滴水不漏令人深思。

 使许多同学对检察官的心里分值大幅加分。

 成老师的表现也相当不俗, 使我们见识到了一个成功律师的过人之处。

 成老师关于礼仪和辩论思路都对我们提出了良好的建议, 也赢得了检察官和法官的敬意, 使我们知道我们还没上路差得远。

 我们也为有如此有才华的老师而感到骄傲庆幸。

 以上就是本次庭审的感受, 个人见解泛泛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