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现状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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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作为全球最大的水产养殖国,我国水产养殖业对水环境影响巨大,水产养殖业水环境形势严峻。我国目前水产养殖业的水环境管理在政府行政管理、法律制度、养殖户自身管理、消费者与周边居民监督等四方面都存在着各种现实问题。结合国际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的经验,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设立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专门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发挥养殖户主体作用;调动渔业协同管理机能;提高水产养殖户和相关民众的环保意识。
  关键词: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体制;法律制度;HACCP体系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65(2013)02-0082-07
  作为全球最大水产养殖国以及全球唯一水产养殖品产量超过捕捞量的国家,中国理应成为联合国粮农组织《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倡导者,在守则的基本框架下,结合中国国情,构筑我国水产养殖水环境管理体制,树立负责任水产养殖强国的形象。同时,我国水产养殖业要在全球同行业高速发展、全面竞争时代占据先机,保持与自身规模匹配的行业地位,就必须加强自身水环境管理,这既是保证和提高水产养殖品质量要求,也是顺应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水产养殖业的生产和发展受水环境的影响,同时其生产行为对水环境也产生重大影响。本文重点分析水产养殖业生产及其废水排放的管理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水产养殖业与水环境概况
  据《2011年中国渔业年鉴》统计,截止到2010年全国水产养殖面积为764.5万hm2,其中海水养殖面积208.1万hm2、淡水养殖面积556.4万hm2;全国养殖水产品产量3829万t,其中海水养殖产量1482万t、淡水养殖产量2347万t。养殖产量远超过捕捞产量占水产品总量的比重到达71%,2011年我国水产品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29.3%。从全球来看,我国水产品出口额占全球水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14.8%,连续10年位居全球首位。
  与水产养殖业的大国地位相伴随的是水产养殖业对我国水环境的巨大影响。水产养殖对水环境的危害在于人工养殖过程中因不合理处置污染物(如使用消毒物或药物)造成的养殖区域内水环境的污染, 以及人工养殖废水排放或扩散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如投入养殖水域中的人工饵料在溶入水中时以及经过养殖水产排泄出的碳、氮、磷等无机营养盐类;鱼虾养殖和育苗过程中使用的石灰、漂白粉等。这些污染物不仅会增加水体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而且饵料和鱼类代谢物中的非溶解部分会产生沉积,增加有机碳含量和底质氧化还原能力,释放硫化氢、甲烷,引起底栖生物种类构成和分布变化。
  据测算,每养殖每千克鱼需要耗尽2.5m3水中的溶解氧,污染1.6t水;生产1t对虾,进入水域的饵料和排污物等粗蛋白量多达1.3t。张秋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75页。这将引起养殖水域以及周边水域有机污染加重,加剧水体富营养化、降低水体生物多样性。因此,我国巨大的水产养殖规模相应地对我国水产养殖水体及其相关水体的环境造成重要的影响。
  2011年《渔业生态环境公报》的监测结果显示,我国接受监测的89.7万hm2海水重点养殖区水域中,无机氮、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化学需氧量、铜、镉和汞超标面积占所监测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53.6%、19.7%、21.2%、10.6%、7.4%、0.1%和 7.0%。在被监测的329.2万hm2江河天然重要渔业水域和122.6万hm2湖泊、水库重要渔业水域中,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超标情况更为严重,见表1。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与2010年相比,水产养殖水环境的一些污染指标如海水重点养殖水域的总磷、非离子氨还在提高;江河天然重要渔业水域的总磷、非离子氨、铜超标范围和湖泊、水库的总氮、铜超标范围还有所增加。此外,自然灾害也增加了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压力。2011年黄海南部爆发的浒苔灾害持续了3个月时间;太湖西北部水域大面积爆发的蓝藻覆盖面积约 238km2,占太湖水面总面积的11.1%。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农业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1年,第38页。
  除了上述水域环境污染问题,我国水产养殖业同时面临着养殖水域面积缩减趋势的威胁。我国的湖泊大多数属“老年湖”,水位浅,蓄水量少,水草丛生,水流不畅。以湖北为例,20世纪50年代有大中型湖泊1 065个,围湖造田后,面积减少了四分之三,只剩下300多个;到2011年5月,中国第七大淡水湖洪湖的水面减少了108km2(总面积370km2),缩水面积在三分之一以上。http://news.qq.com/a/20110527/000076.htm,2013年4月15日。
  由上可知,我国水产养殖业的面积规模和产量规模都很大,对水环境的影响巨大,而客观的水产养殖业水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因而,无论基于水产养殖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还是基于我国水产养殖业规模和地位及其对水环境的重要影响,都要求加强和改善其水环境管理。
  二、我国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现状
  从管理主体来看,我国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管理体系主要由各级政府行政管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水产养殖户自身管理以及水产品消费者与养殖场周边居民的监督管理组成。从1986年《渔业法》实施以来,我国水产养殖业及其管理取得了突破性发展,但依然存在诸多不足。
  (一)行政管理层面
  我国水环境行政管理实施的是统一监督管理和部门分工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环保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渔政渔港监督部门等分部门则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环境要素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到水产养殖业水环境的行政管理,由各级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渔业农业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共同管理,呈现出“多龙治水”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