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一)氛围营造符合“美观、大气、得体、节俭”总要求。
(二)按照属地负责和部门负责相结合的总体原则。
二、宣传形式和要求 (一)社会媒介宣传 1.村街道村街道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或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专栏,要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不得少于2条(幅)、创办扫黑除恶黑板报或展板不得少于1个;
每条标语不得少于1条(幅),宣传工作要覆盖到每一个村街道、每一幢楼。
2.在建设工程工地围墙围挡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漫画图像,每个工地不得少于1条(幅)。
3.广场、景区、景点制作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建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专栏并公布线索举报电话,LED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每个广场、景区景点不得少于1幅标语或1个宣传专栏。
4、交通干道主次干道沿线LED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
5.交通路口交通信号指示牌上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交通岗亭处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点,并摆放专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牌,公布线索举报电话。
6.宾(旅)馆、娱乐场所LED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建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专栏和线索举报电话。
7.学校结合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
8.卫生院LED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专栏,并公布线索举报电话。
9.机关、企事业单位LED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专栏和线索举报电话。
10.个体工商户LED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
11.银行、邮政及快递网点LED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
(二)群众活动宣传 1.制作一批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宣传海报,组织志愿者上街、进村(社区)、入户开展宣传,向基层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的、意义、政策法规和线索举报电话。要与宣传宪法、“法律七进”、依法治县、脱贫攻坚等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文艺演出”“以案说法”“宣传展板”等方式深入基层宣传,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人人踊跃参与。
2.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乡村组干部会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干部深入基层召开群众会、院户会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项斗争,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场人民战争。
3.各相关单位和联系贫困村非贫困村组织召开动员会、干部职工会、群众会,宣讲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
三、标语内容 宣传标语具体内容可参照附件。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符合标准要求的宣传标语,按照程序送审后发布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各队队长要按照职能职责,根据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配合,主动担责,确保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类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务必及时全面完成,并注重保存开展工作(特别是群众参与度高)的照片和视听资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要常抓不懈,不断深入推进,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