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药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自进入21世纪,我国现代医药物流建设开始起步。政府支持医药物流建设,掀起了兴办医药物流中心的热潮。2002年7月,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际著名物流设计生产制造企业西门子德马泰克正式签约,合作建立现代化医药物流配送中心。2004年初,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的一座现代医药物流配送中心正式投入使用。2004年岁末,集成了信息、增值业务、第三方物流的中国民生医药配送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开始运营。第三方物流的“民生模式”正顺应着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方向,为医药流通体系的改革提供了一条清晰的思路。到2005年,我国有10个国债贴息的医药物流中心项目。外经贸部也在江苏、浙江、广东、北京、天津、重庆、上海、深圳八地开展外资参股物流试点。政策激发了医药物流的投资热情。
  一、我国医药物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概念模糊,对医药物流的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受传统体制等影响,人们对医药物流存在一些误区。典型的错误认识有以下几种:(1)医药物流就是医药经营企业;(2)医药物流就是药品配送;(3)设备和技术决定竞争能力;(4)物流业就是储运业。不少业内人士的观念仍停留在传统物流阶段,把现代物流简单理解为运输货物,把配送中心理解为仓库。
  2.体制上的障碍。医药物流的发展还存在体制上的障碍。如医药市场行政分割、地方保护严重,与现代物流业是相排斥的。在市场分割状态下,往往形成“大而全”、“小而全”的批发企业,其物流组织形式分散、低效、高耗,这样势必对医药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大型企业集团产生不利影响。
  3.政策和标准不到位。对于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的审核制度仍不明确。政府对第三方物流企业没有一个新的评估体系,而原有的GSP只是适合医药经营企业,对于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GSP的很多内容都不再适用。
  没有出台统一的药品编码、企业编码等医药行业编码标准。各领域制订自己的物流编码,其结果是编码只能在各自的系统内使用,相互之间不能兼容,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势必会造成信息处理和流通效率低下。因此妨碍了系统物流管理的有效实施。物流标准的不统一成为制约我国医药物流向规范化、高效化并与国际接轨的一大障碍。
  4.物流企业信息化技术水平落后。很多医药企业的管理软件多停留在物料需求计划和制造资源计划阶段,缺乏推行企业资源计划(ERP)的意识,使企业的信息管理链只能围绕企业内部进行,而对企业内外资源一体化的趋势则难以适应。
  5.投资过热、过散,缺乏有效整合。医药物流企业在物流建设中均以单个企业为主体,呈现点多、规模大、投资大的状况。设计规模要求往往是企业现有业务规模的3到5倍,动辄要求能够支持上百亿元的销售。然而,由于国内医药行业供应链整合的环境还没有形成,第三方医药物流也不成熟,各搞一块、重复投资的结果就是各家都吃不饱、很难形成规模效应。
  6.第三方医药物流发育不成熟。第三方物流企业目前在中国的医药行业没有形成规模和气候,影响力很小,医药配送通常都是由医药批发企业完成的,没有大规模的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能力的不足表现在:(1)配送网络单一,没有从第三方物流系统规划配送网络的角度设计。(2)信息化能力低下,许多企业还没有能力利用信息化来提高效率。(3)医药物流企业采用的是仓库、车辆和人员的堆积方式,当面对更大的商品吞吐,效率、速度、准确与成本等因素对发展造成影响。
  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自建医药物流体系并不具有规模优势,同时由于供应链中多种企业复杂的竞争关系也不具有激励其他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委托物流配送的积极性。而第三方物流,前提是既不生产也不经营药品,所以一开始就能够保证“清白之身”,有了公信度,才能发挥公用性,才能形成规模效益并发挥其专业性。
  二、发展我国医药物流的对策
  1.加强现代医药物流的基础设施的建设。网络化、信息化是现代医药物流的基础。在发达国家,网络建设已很完善,支撑物流的信息系统也非常广泛,主要有:利用卫星的全球定位系统(GPS),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自动连续补货系统(CRP),电子订货系统(EOS),销售时点实时控制系统(POS),高速道路交通系统(ITS),寻车寻货系统(KIT),资金快速支付系统(EFl),以及实现信息快速输入的条形码技术、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射频技术、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等物流技术和网上交易技术等信息应用系统。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传输速度慢,使用费用高,直接阻碍了企业信息化的进程。政府在进一步推进信息网络基础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信息应用系统的建设。
  2.建设与培育规范化、法制化的医药物流市场。政府需要制订相应的行业标准及行业法规。政府应组织制定医药物流企业统一的规范标准。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工作。如药品编码的标准化,物流作业中使用的设备、包装、运输、装卸工具、使用的托盘等的标准化等。引导医药物流业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3.加强政策引导,建立缩短医药商品供应链等鼓励医药物流发展的政策。出台鼓励医药产品从批发多级分销向实行总代理、总经销制形式发展的政策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以缩短供应链扶持医药物流发展的政策。鼓励少数医药批发企业实力不断强大,逐步成为区域内的行业龙头,市场覆盖率程度越来越高,产品服务形成区域化优势,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产品周转频次,促使药品生产企业的市场策略逐渐从在将自身产品分销若干批发企业的做法中逐步转向寻找区域内实力物流企业作为产品的区域物流代理的方式来实现,并使这种方式逐步成为重点产品的主要流通渠道。
  4.建立高标准准入制度,对过散的医药物流投资进行有效整合。鼓励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国家实行的医药采购集中招投标的政策,其结果必然是医药采购电子商务化。国家在这方面政策导向应在进行药品招标采购时,一并进行物流配送的招标,这样可以促使医药物流企业更加注重物流运作能力上,而非硬件及规模上。另外,建立高标准的医药物流企业准入制度。对医药物流公司提出资质的要求,包括:(1)GSP认证,但应该比GSP认证的要求还高;(2)企业要求有相当的规模,并且有与医药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联网的信息平台;(3)要有优质的药品仓库和强大及时的配送能力。严格考核医药物流企业的资质,尤其是从其他行业转变而来的医药第三方物流的运作资质,这是专业化的前提和保障。
  5.做好医药物流规划和审批。我国医药物流的现状为地域分割,客户独立,信息不畅,品种不全,地域价格差大。据我国现有的体制条件和面临的环境,实现医药物流市场结构由分散竞争到寡头垄断的转换,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结构转换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医药行业的实际情况,由一级物流中心和二级配送中心(包括下设的配送服务站)所构成的两级物流网络是比较理想的选择。根据区域规划的要求做好重点医药物流建设项目的审批。
  6.鼓励企业进行药品代理配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政府应将具有现代物流体系作为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准入条件,而且从政策上向具有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倾斜,允许其接受已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委托进行药品的储存、配送服务业务;将药品物流配送向有实力并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的非药品经营企业开放。但非药品经营企业在内部条件不满足和不能有效规避外部威胁的情况下,一时还难以进入医药物流领域。
  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向专业化的物流企业发展,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药品代理配送。药品实行代理配送是药品交易双方将药品实物的流动进行外包,由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承担药品的运输、仓储和配送。社会物流服务企业依靠自身的专业优势、规模优势和信息优势为药品供需双方提供及时、准确、快速的“门到门”、“门到库”、“门到点”的送药服务,并附加包装加工等增值服务,为企业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创造有利的条件。代理配送是物流专业化的重要形式,是物流业社会化发展的必然产物。
  7.医药批发企业应积极转型并加强信息化建设。我国医药流通领域的发展趋势就是提高市场集中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流通效率、缩短药品供应链以降低药品价格。医药批发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医药流通领域的发展格局和现代信息技术对医药流通领域的影响,积极向医药物流企业转型,逐渐从单独的药品批发业务、药品经营与医药物流兼营向专业化的第三方医药物流业务过渡。同时必须大力推进网络技术、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订单管理系统、运输控制系统、条形码和无线电设备的自动化运作设施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库存管理、装卸运输、采购、订货、配送、订单处理等的自动化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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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ticle/zxxxyjbg/200611/20061108171751.html, 200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