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洗衣机能效标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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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家用洗衣机是一种将电能通过电动机转换为机械能,并依靠机械作用来洗涤衣物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家用洗衣机产品属于CCC强制性产品目录范围内,洗衣机能效标准在2013年进行了换版,并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相对于旧标准,对洗衣机能效标准测试方法和限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家用洗衣机能效标准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家用洗衣机;能效标准;探讨
  前 言
  自2013年10月1日洗衣机新版能效标准实施以来,市场中洗衣机产品能效虚标、容量虚标现象层出不穷,为一些洗衣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许多困扰,洗衣机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对家用洗衣机能效标准的探讨,对于探寻解决方法,从而达到净化行业、瘦身行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利。
  一、标准相同方法不一——欧盟洗衣机能效标准
  欧盟于1996年开始对洗衣机实施能效标签计划,目前按A到G共划分7个能效等级,同时对洗衣性能、脱水性能、耗水量等设定要求,测试依据为EN60456—2005,按60℃额定容量棉洗程序测试所有参数。1999年开始,欧盟推出生态标签计划,在指标设置上延续其一贯的作法,即同时考核能耗、水耗和洗衣、脱水性能,这也是欧盟能效/生态标准的特点之一。
  2010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通报G/TBT/N/EEC/319((家用洗衣机能效标签实施办法(指令)》和G/TBT/N/EEC/320((家用洗衣机生态设计要求》,其中EEC/319将替代1995年5月23日发布的95/12/Ec《家用洗衣机能效标签实施办法》(家用洗衣机针对92/75/EEC指令的实施条例)。与95/12/EC相比,两个新指令的主要变化有:
  1.能效指数(EnergyEfficiencyIndex,EEI)为加权的全载和半载标准60℃和40℃棉洗程序年耗电量与标准年耗电量的比值。
  2.引入“关机模式(off—mode)”、“停机未关模式(left—on mode)”,使洗衣机的能耗计算更加附合实际。
  3.在计算耗电、耗水、额定容量、脱水性能等方面的参数时,引入全载和半载的概念,并增加考虑40℃棉洗程序。
  单从考核指标上看,欧盟跟美国一样为两类洗衣机设置了相同的能效/性能指标。欧盟通报G/TBT/N/EEC/3l9和G/TBT/N/EEC/320发布后,美国、日本、韩国等垂直轴洗衣机国家均无反馈意见,我国则通过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提出3条评议,其中第1条就是“通报法规对能效系数的计算方法完全不适用于无加热功能的波轮式和搅拌式洗衣机”,其实这个说法不够完整,因为“60℃和40℃的标准棉洗程序”的框架不仅仅覆盖能效系数的测试,还覆盖水耗、洗净度甚至噪音的测试。针对我国这一评议,欧盟的回复为“对那些无加热功能但仍属全自动的,如无须用户在洗衣过程中作任何干预的洗衣机,其测试应依照欧盟公报将发布的相关测试方法进行,修改后的prEN60456((家用洗衣机性能测量方法》将为无加热功能的搅拌式和波轮式洗衣机提供相关的测试方法,使这些洗衣机的参数测试和计算成为可能。”
  对于无加热功能的垂直轴洗衣机,如果欧盟推出与水平轴洗衣机相同的测试方法(即测试时直接注入60℃或40℃标准水温,然后计算加热这些水所需能耗),并将冷水(20℃)棉洗纳入测试程序,那么欧盟的整套计算方法应该会超越美国成为最合理的能效规范。
  二、我国的洗衣机能效指标和测试方法
  1.指标
  我国于1989年年底发布了第一批家用电器能效的国家标准,包括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动洗衣机等9项。2004年8月发布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标志着能效标识制度在我国诞生。目前洗衣机能效标志采用“企业自我声明+备案+市场监督”的实施模式,其能效等级划分依据是国家标准《电动洗衣机能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4—2004),该标准覆盖两大类洗衣机:①波轮式和全自动搅拌式洗衣机;②滚筒式洗衣机。
  主要测试指标如下:
  (1)耗电量和用水量限定值
  洗衣机的单位功效耗电量和用水量限定值见表1,同时洗净比应大于等于0.7,脱水率、漂洗性能应达到GB/T4288的要求。
  (2)能效等级
  根据表2的要求和洗衣机的实测单位功效耗电量、用水量、洗净比,判定该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
  2.测试方法
  按《电动洗衣机能效标识实施规则》,耗电量、用水量、洗净比、脱水率和漂洗性能的测试方法依据GB/T4288的现行有效版本,即GB/T428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GB/T4288对两类洗衣机规定不同的试验条件:型式试验环境温度为(20±5)℃,有加热装置的洗衣机进水口温度为(604-2)℃,无加热装置滚筒式洗衣机进水口温度为(50±2)℃(这一条基本上是形同虚设),无加热装置的波轮式和搅拌式洗衣机进水口温度为(30±2)cC。用电量公式:E=E1/m,其中,E为单位洗涤容量用电量,m为洗涤容量,E1为洗净试验全过程总的用电量。
  E1=Et+Ec,其中,Et为洗净性能试验全过程总用电量,Ec为洗净陛能试验全过程用电量修正值。Ec=[Vc×(tc一15)]/860,其中Vc为洗净性能试验全過程进行加热的水量,tc为洗衣机进水口水的实际温度。
  由计算方法看,两类洗衣机的试验用水温度不同,再加上用水量、参比洗衣机(会影响洗净比)等固有因素不同,导致两类洗衣机的用电量比较建立在一个掺杂了太多人为因素的环境下,是否公平和合理难以判断。更重要的因素还在于洗净比。在不同洗净比下比较耗电和耗水,本身既不公平,也违反了标准化活动的宗旨——制定共同使用的规则。脱离了洗衣质量这一根本目的,在节能和节水上的追求就成了舍本逐末。
  3.建议
  笔者认为,合理的洗衣机能效规则应该是:在相同的洗净比条件下,按洗净度测试程序测试其实际用电和用水。目前国内对两类洗衣机设置了不同的测试方法和评判标准,客观上掩盖了两类洗衣机的优劣对比,这可能会阻碍市场的优胜劣汰和升级换代,也不利于能源优化调控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因此,笔者建议建立统一的指标和测试方法。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本着标准化活动的宗旨,我国在制订洗衣机的性能和能效测试标准时应对两类洗衣机建立统一的测试标准和方法,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公平、合理和可比,从而客观和全面地揭示两类洗衣机的性能和能效差异,这有助于保障消费者对产品的知情,引导公众购买性能好、能效指标高的洗衣机,促进我国洗衣机市场的优胜劣汰和产业升级。
  参考文献:
  [1]GB12021.4—2004电动洗衣机能耗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S].
  [2]GB/T428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