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书记抓基层党建的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再三强调,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日前,总书记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再次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党的建设工作中始终存在党建责任落实不了、落实不好,党建工作抓不紧、抓不严、抓不实、抓不出成效的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根子在于责任不明确、不具体、不落实、不追究。因此,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是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的关键,抓住了这个“牛鼻子”,党建工作责任难落实这个难题才能破局,从而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当主角、抓主业、尽主责,真正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责任。

一、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级书记的党建职责

职责清才能任务明,任务明才能可考评、可追责。一些地方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不上心、不得力、不持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不知道抓什么,尤其是不知道自己作为书记应当主要抓什么,出现以部门职责代替一级党组织的职责,以组织人事干部的职责代替书记的职责的现象,从而造成书记职责的“被替代化”和“虚拟化”。针对这一问题,海东市委制定了县(区)委书记、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确保党建责任“见人见事”。县(区)委书记突出示范带动和统筹谋划,要求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县(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实行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承诺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党建工作薄弱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基层党组织实行挂点联系,重点管理,直接指导,限期整改转化。把抓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各级党组织书记的首要内容,健全党建经费投入机制,党建工作专项资金,确保经费投入保障到位、逐年增加等。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注重主业回归和规范运行,要求建立书记总负责,分管领导分工协作的党建工作格局,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接受评议、抓好整改。选好配强机关党务工作者,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投入机制,加大党组织阵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经费投入,保证机关党组织有力有效开展工等。乡镇党委书记注重强化责任落实和任务落地,要求建立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全体党员一起抓的党建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牵头对村(社区)党建工作进行分解量化、综合考评和督促整改。建立党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每年带头联系1-2个后进或难点村(社区),带头实施1-2项党建工作重点项目,带头选树1-2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牵头制定并严格落实一批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制度,切实把党建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通过划定责任清单,实现了责任主体明确,岗位职责具体,责任层次分明,责任链条紧密对接,解决“不牵头抓”、“不具体抓”、“不深入抓”的问题,使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层级化、明确化、具体化、实在化,确保了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职责的落地。

二、推行项目化党建,推动书记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书记抓党建,必须抓最关键的工作和最薄弱的环节,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建工作职责落实的效果不明显,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一些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重点不突出,存在泛泛抓党建,效益低下,事倍功半的现象。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将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项目化管理方式,用项目把书记拴住,让书记有担当、有作为,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推动书记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破解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难题。一要着力解决“短板”问题。从严从实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只有抓住重点,找准切入点,盯住“短板”和“难点”,将重难点问题进行立项解难题。比如,海东是全省农业村最多地区,由于投入不足,无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和村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危旧狭小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这一“短板”,去年海东市委立项实施“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让县区、乡镇书记牵头解决这一重大问题,全市投入970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189个,有效弥补了这一短板。二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做到突出问题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挂帅解决。为了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责任,海东推行“问题工作法”,每年由各级党组织书记牵头,自查本地区本部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自查自改,自补短板,有效解决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三要部门联动解决突出问题。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有效聚合各部门的资源,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这一点离开党组织“一把手”是难以做到的。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书记必须统筹发改、财政、农牧、民政等多部门的力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才能推动基层党建有关工作顺利实施。

三、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各级书记履职尽责

抓落实必须跟踪督查,工作只部署不检查、抓而不紧等于没抓,只吆喝、没督查就难以落实。一些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务虚”有余、“务实”不足,个别党组织书记热衷于“纸上谈兵”,摆花架子,党建工作抓不牢、抓不深、抓不实,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布置了的工作没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在跟踪督查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跟踪督查贯穿于抓落实全过程,充分发挥调研作用、曝光台作用、助推器作用,推动各级书记聚精会神抓党建。一要实时关注重点工作落实度。党组织活动、党员教育管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等是基层党建工作中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为实时掌握落实的实际效果,海东市大力推行随机调研制度,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需陪同,采取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党组织“三会一课”、农村党组织“固定党日”、村级事务“三议一表决”等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纠错补漏、调整完善,对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敷衍塞责的党组织责任人进行严格追责,以“责任归位”督促“责任落实”。二要定期督查常规工作推进度。三张职责清单是县(区)委书记、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力抓手,需要抓常抓细、扎实认真,为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做好“当家人”耕好“责任田”,海东市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清单季报告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季度逐项对照职责清单,按照亲自主持、亲自推动、亲自协调、亲自落实、亲自督办情况填写报告表。上级党委通过季报告表看哪些职责任务落实了,哪些还没有落实,看哪些任务虽然抓了,但措施还不到位,效果还不明显,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党组织书记牵头抓、具体抓、深入抓。三要重点检查创新工作影响度。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党建工作也是同样,近年来,基层党建创新品牌遍地开花,但创新有余、务实不足,品牌层次不高、内容不精,亮点和特色不突出,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此,海东市采取召开基层党建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对各级党组织打造的一批党建亮点特色进行全面“过筛”,去芜存菁,并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把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固定下来、坚持下来、推广出去。出自海东的农村发展党员“双推双选”制度、基层党建工作“互查互评互学”举措等品牌已经过实践的检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运用。

四、强化考核评价,树立主责主业导向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建党建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在一些领导干部眼中,错误地认为抓党建同抓发展相比要虚一些,不容易出显著成绩,因此不必那么上心用劲。要改变这种不正确的政绩观,必须着力构建党建导向的政绩考评体系,重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的党建责任考核,把党建政绩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硬杠杠”,将抓党建的实效摆在党组织书记考核的首位,推动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一要增加党建考核权重。长期以来,导致政绩观认识产生偏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建工作在整个综合考核体系中“权重”太低,可以用经济指标来掩盖掉、忽视掉党建指标。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在综合考核体系中增加党建考核的权重,增加党委党建考核比重,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克服“一手硬”、“一手软”,海东市将党建考核权重从以前的10%提高到20%,提高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意识,强化了行政一把手协助抓党建工作保障,使书记抓党建、行政一把手促党建的工作任务由“虚”变“实”。二要量化党建考核内容。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党建责任考评要考得准、考得实,关键在于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考核指标,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内容都具体化、明晰化。海东市结合各级各类党组织的不同特点,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发展目标紧密结合,不断细化面向县区、经济部门、公共管理部门等不同行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分类考核评价办法,并针对村(社区)考核标准不统一、考核任务不明确的现状,推行村级组织“1+5”综合考评和社区组织“三有两化一满意”综合考评,使党建考核考深入、考扎实,确保考核督促抓到位、严起来。三要创新党建考评方式。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是检验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一次大考,是考核书记抓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但以往述职评议工作中存在的“述职欠验证、评议不全面”问题,导致了述职评议考不严、考不实。为此,海东市大力推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三述四评”制度,解决了对上述职时下级不知情,对下述职时上级不掌握的问题,改变了评议时各层面意见建议不能兼顾,评议结果上级不掌握的状况,并弥补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只注重县乡党委,没有延伸到机关和村(社区)的不足,使各级党组织书记述出了责任、述出了压力、述出了动力、述出了成效。

五、坚持奖惩问责,倒逼各级书记认真履职

没有问责,就没有压力,奖罚不明,就丧失动力。如果对履职尽责、引领担当不到位,推进党建工作不严不力的党组织书记问责处理不疼不痒,走形式,就不会产生抓党建的压力,也不会有抓党建的动力。为推动党组织书记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就要把党建责任制与党组织书记“帽子”挂钩,与奖惩挂钩,让一些人“痛在头上,记在心里”,形成抓党建工作落实的倒逼机制。一要严格问责追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工作不用心、不认真、不负责的党组织书记,要进行严肃批评,对怕担责、当老好人,搞各取所需、挑三拣四,合意则取、不合意则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组织处理。近年来,海东市通过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上级党委书记或组织部长约谈、调整岗位等方式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落实党建责任不力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追责。比如2015年,市委组织部长对“固定党日”活动推进不力的3名县(区)委组织部长进行了约谈,各县(区)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对党建工作履职不重视不到位的23名乡(镇)党委书记和10名县(区)直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部分县(区)电视台开设了《党委书记谈党建》专栏,督促基层党委书记学习党建、思考党建、落实党建,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二要强化结果运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重点要改变党建责任考核“考归考、用归用”的状况。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使领导干部真正重视党建工作、抓好党建工作;对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立项督察、限期整改,并采取定期抽查、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要结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修改完善党建考核评价机制,使之常改常新,长期管用。近两年,海东市选拔或交流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40余人,树立了鲜明的奖惩导向,并于2016年初结合考核情况梳理出6县(区)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7条、个性问题32条,建立整改落实台账,从严从实督促整改,提升了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三要树立标杆典型。典型是最直接、最直观的教材,要深入挖掘基层党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培育提升现有的典型,并大张旗鼓地宣传典型、推介典型,还要充分运用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聚集倍增作用,形成“一个典型一面旗,一批典型带全局”的辐射效应。近年来,海东市各级党组织坚持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表彰“优秀党组织书记”1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8名,并在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开辟党建工作专栏,广泛宣传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使基层党建工作活力迸发。同时,探索推行基层党组织“方阵管理”,按优秀、一般、落后三个方阵划分乡(镇)党委和农村党组织,形成了对标学习、比肩赶超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