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之分析


   [摘要]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从三个方面就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提出一点看法:一是重实际应用轻理论体系。二是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三是考核注重应用能力测试。
  [关键词]高职院校 经济法教学 课程改革
  
  在高职院校中,经济法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实用性强,影响面广。为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为学生未来就业着想,结合教学实践,就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提出一点看法供探讨。
  一、重实际应用轻理论体系
  对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有限的学时数不可能使其过多探讨经济法理论并取得较深的造诣。经济法教材学习难度大而实际意义有限,对学生的学习热情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轻理论体系应该是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1.经济法课程基础理论部分应注重实用性。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一般不具备基本法理常识,将来主要从事经济和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他们学习经济法,只需要了解和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法律体系等与后续学习内容相关的简要知识点就可以。2.教学内容应与专业其他课程相配合。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需求和其他课程内容适当增减,形成相互呼应的统一体。实现教学内容的配合并不困难,虽然无法满足每个专业的教材要求,但是只要依据经济法理论体系建立固定课程内容模块,然后适当变化课程内容模块就可以了。在学习中,可以根据不同专业需求适当增减教学内容,做到因人施教,而不是因教材施教,一本教材到处讲。
  二、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
  教学实践中,我们感到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如果单靠以教师讲授、引导为主的教学方法,也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的主体地位也无从实现,那么无论有多么科学的教学大纲、适合的教材、先进的教育技术,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发展仍会受到限制。为了更好地实践互动式教学理念,一个具体的做法就是教学过程中的案例教学。就是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是水乳交融的关系,没有案例的经济法课程是很难引起学生共鸣的。但案例太多,则会扰乱课程的讲解。因此,案例的运用应该恰当。
  第一,教师要明确,案例虽然是经济法课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案例教学始终是理论教学的辅助,不能喧宾夺主。案例法教学的目的在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其积极思考,领会法律原理,学会解读法律条文,并加以灵活运用,是为进一步学习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服务的。过多列举案例必然会影响教学的进程和教学的最终目的,影响整个教学计划。
  第二,案例选择要与教学内容相一致。使用案例是为了帮助学生领会、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因此所采用的案例必须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紧密结合所讲授的理论知识,这样才能达到使用案例的目的。案例选择要难易适度,贴近生活。案例是对知识点的解读,应该简单明了。无论是让学生讨论的案例,还是引导学生剖析的案例,即使有案例解析答案,学生也有一个阅读理解的过程,如果案例中涉及的人和事过于复杂,就会使学生无从下手,产生畏难情绪或依赖思想,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案例不怕简单,只要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能够充分解释和说明所要讲授的法律知识,并帮助学生理解、掌握,进而能够运用法律知识,就达到了预期目的。案例最好选择发生在大学校园、大学生身边,与大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并在心理上产生共鸣,使他们有一种现实感、求知欲,从而自觉地想了解案例的具体情况,案例教学方法要得当,时间安排要合理。教学实践中,有关案例的教学方法有多种,如教师直接讲解、教师启发式讲解、学生先讨论教师再归纳点评、学生分组研讨再辩论等,都能培养学生对知识的获取、整合、创新和运用的能力。
  三、考核注重应用能力测试
  课程考核的目的不应该单纯地检验学生的前期学习效果,更重要的是给学生指明今后的努力方向。闭卷考试不一定是经济法课程的首选。因为经济法涉及十几部基本法律,而且条款繁多,领域广泛,要想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靠死记硬背掌握理解所学知识是难以想象的。课程的考核应采用“开卷考试+平时作业+小论文(案例分析为主)”的方式,既可以测试学生的基本理论掌握程度,又可以考核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应以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为主,注重分析能力测试,用于检测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促使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理解,为日后的专业课学习奠定基础。这也是和高职院校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瞄准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以职业能力训练为基础,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培养目标相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