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互联网电视充满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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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乐视比作是电视界的小米,毫不为过。小米依靠MIUI系统、期货模式、社交化营销颠覆了手机行业,而乐视通过自有内容、抢购模式、低价硬件颠覆了电视行业。乐视超级电视一年卖出百万台,足以证明这一模式的强大。
  但互联网电视行业仍充满变数,这个变数来自于广电总局、视频厂商以及传统电视企业。以广电部门为例,面对电视市场互联网化的趋势,广电总局发现自己掌控的东西太少,最近连续发布了多个政策公文,要求对市场进行监管。广电要求关闭互联网电视产品中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不允许互联网企业参与电视集成服务,所有内容必须在播控平台上播放。同时,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将不再发放。这明显是广电为了加强“集权”,将所有视频厂商、硬件厂商统统纳入广电的管辖范围。
  另外,广电总局牵头研发的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1.0也已发布,该系统在linux系统的基础上,叠加安卓系统的功能,可实现对电视终端从内容到应用的“可管可控”。未来,如果广电要求电视企业安装该系统,后者会倍感压力。
  就这次版权纠纷来看,乐视网的处境十分尴尬。乐视与未来电视签署合作协议时规定,未来电视平台上乐视的内容,只能呈现在“乐视专区”。未经乐视授权,未来电视不得与第三方合作,在“乐视专区”以外使用乐视的内容。但未来电视一再越线,把其播控平台所有内容,向小米、华为等合作方开放。
  事实上,相比华数、百视通等牌照方,未来电视在影视剧版权投入和积累方面,都显不足,内容主要集中在新闻、时政、体育、纪录片等领域,而互联网电视用户的主要兴趣是观看影视剧,未来电视在这方面的竞争力并不强。
  互联网电视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等关系,牌照方可以利用播控平台地位支配第三方内容。而像乐视这样的内容提供方,既要维护自身版权,又不能得罪牌照方。乐视的一位高层告诉记者,乐视电视的内容广告,均需要靠自己的CDN(内容分发网络)和播放器来加载,一旦第三方绕过乐视的CDN来播放,乐视的广告收入等权益将无法保障。
  拥有版权优势的乐视尚且磕磕绊绊、如履薄冰,缺乏影视剧内容支撑的小米,在互联网电视领域,就只能苦苦挣扎了。记者了解到,小米电视去年下半年上市以来,一直官司缠身,包括湖南卫视、优酷土豆、迅雷等,都曾起诉小米盒子盗版侵权。
  除了政策的制约外,传统电视企业也纷纷“触网”开展自救活动。TCL与爱奇艺去年就已达成合作,推出低价互联网电视;创维与阿里合作,推出了互联网电视子品牌酷开TV。目前,酷开42英寸电视只需1999元,TCL爱奇艺48英寸电视只要2999元。传统电视厂商的跟战,让互联网电视企业的价格优势不再明显。
  近日,TCL集团、四川长虹、海信电器在广告、大数据、游戏中间件标准的统一、应用商店等方面结成战略联盟。它们曾视若水火,但在面临互联网电视冲击时,又捐弃前嫌,抱团取暖。传统电视企业利用它们在供应链、线下渠道、海外市场、品牌上的优势,加之在内容、平台上的结盟与合作,直击乐视、小米的要害。
  而随着彩电市场需求饱和,销量将会持续下滑。中国电子商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内平板电视仅售出2000多万台,同比下降15.3%,大部分彩电制造企业没有完成销量目标。而乐视电视也尚未盈利,小米电视很难看到希望,互联网电视的未来并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