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措施取得成效

单位整改措施显成效 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大力加强法庭队伍建设,要让全体干警思想政治觉悟有新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有新提高,司法作风形象有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其中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宗旨意识方面。

全体同志特别是党员同志,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是我们干警思想观念要有较大改观,宗旨意识要进一步加强。

(二)特权思想方面。

大家近年来始终没有放松政治思想学习,不断加强对干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的教育,让每名干警都能够理解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这个看似肤浅,但内涵深刻的道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以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原则,教育干警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审判工作,深刻、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做到慎用权力、用好权力。

大家在审判工作中,都能够自觉消除特权思想,增强“公仆意识”,履行好、维护好法官的崇高职业,自觉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

(三)执法规范化方面。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提高法官的审判技能为起点,努力提升法官的执法规范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紧紧围绕“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这一工作主题开展工作,并努力做到10各规范,即立案规范、送达规范、调解规范、庭审规范、审限规范、报批规范、文书规范、卷宗规范、语言规范、着装规范。此外,出台和重新修订了11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执法规范化的管理和监督执行。

(四)司法文书规范化。

为了规范文书制作,全面树立法院的司法形象和司法权威,要继续实施“三级阶梯式校对把关”制度。即 在此基础上,司法文书规范化要进一步增强,文书质量要进一步提高,全面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真正让当事人看清文书、读懂文书。

(五)司法为民方面。

(1)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工作。法官定期到各站点巡回办案,参与指导人民调解。

(2)加强立案阶段便民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告知;
为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立案及格式化诉状,开通立案预约专线、法律咨询热线;
对涉及拖欠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采取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办理财产保全等措施,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
对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起诉权;
同时,设立“假日接待”制度,在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指派专人负责接待和立案。

(3)建立联络长效机制。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人大代表和相关村民代表参加的信息通报会,广泛听取各种意见和呼声,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把人民群众的意见作为改进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同时,开展法官五进活动,进乡村、进矿区、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开展专项调研,举办法制讲座,召开座谈交流会,深入了解辖区各方面的司法需求及合理化建议。

(4)加强小额诉讼案件速裁机制。对简单民事纠纷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节约诉讼成本。

(5)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在辖区由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方参加的调解工作网络的基础上,实行“四元一点”纠纷多元化处理方式。该机制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治安调解的有效衔接,实现既注重解决纠纷,更注重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