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经济合作机遇、模式和途径


  中图分类号:F752.7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14)06-0017-04
  一、中俄经济合作迎来新机遇
  (一)中俄政治互信持续巩固加强。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标志着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升至新阶段。2014年5月20日,普京总统访华,中俄签署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联合声明,5月22日双方签署了举世瞩目的4000亿美元天燃气购销大单,把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推向更高水平。中俄政治互信持续巩固和增强,为双方经贸务实合作提供了重要前提和保障,不断注入新动力,带来新机遇。
  (二)中俄两国地区合作规划进入实施阶段。2009年,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2014年2月26日,《纲要》中确定的项目之一:中国同江一俄下列宁斯科耶铁路界河桥工程开工奠基,进入正式建设阶段。5月20日两国签署的新阶段联合声明中又提出建设黑河一布拉戈维申斯克界河桥。这两座大桥的建设,对两国“加快发展交通基础设施,改善中方货物经俄铁路网络、远东港口及北方航道过境运输条件”,推动中俄双方经贸合作特别是深化我国东北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经济合作带来新机遇。2013年4月2日,俄总理梅德韦杰夫宣布《2025年前远东和贝加尔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已生效。这意味着酝酿已久的俄远东发展规划进入实施阶段。俄加大远东开发力度,欲“借中国之风,扬俄罗斯之帆”,将给中俄两国经贸合作特别是东北地区相关经济项目合作带来巨大发展空间。
  (三)《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2013年9月,国务院批复《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赋予两省区对外开放先行先试政策,打造我国与俄及东北亚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和枢纽站、我国沿边重要经济增长区域。这将使黑龙江省和内蒙古东北部的地缘、政策、经贸和人文优势进一步放大,东向对俄及东北亚的桥头堡地位更加凸显,西向经由俄蒙对欧洲大陆桥的辐射作用更加突出。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都将迎来深化对俄经贸合作的机遇期。
  (四)乌克兰政局变化更加坚定了俄罗斯“向东看”的决心,并加快经济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的行动步伐。近年来,随着美国战略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俄出于一定的地缘政治考量,特别是为了加速开发与开放经济落后的东部地区,应对美国页岩气革命造成其在全球油气出口地位将日趋下降的威胁,开始加强能源出口多元化发展,因而日趋展示出战略东移亚太的态势。乌克兰危机导致俄受到美国和欧盟的制裁,欧盟下决心要逐步摆脱对俄能源的依赖,而且可能美国明年就开始有一个终端向欧洲供气。此外,俄同时也遭遇资本外流、欧美国家对俄投资观望情绪蔓延的局面。在这一背景下,更加坚定了俄“向东看”的决心,迫使其加紧开拓新的能源市场,更多与中国等亚太地区国家合作。5月22日,俄与中国签订天然气购销协议速度超过人们的预期,在某种程度上不排除乌克兰危机成为外部助推因素。
  (五)中俄博览会为中俄全方位合作搭建了高规格平台。2014年3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正式更名为“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博览会,。中俄博览会是中俄联手打造的国际一流专业展会平台和全方位、高规格的国际合作平台,对于落实中俄两国领导人共识、拓展中俄大企业合作及推动战略项目落实、密切中俄地方政府间交流合作、带动两国中小企业及民间往来,以及中俄两国文化交流与合作都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中俄经济合作模式
  (一)油气合作模式
  贷款换石油模式。2009年签署了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将向俄罗斯提供总计250亿美元的长期贷款;俄罗斯则以石油为抵押,以供油偿还贷款,从2011年至2030年按照每年1500万吨的规模通过管道向中国供应3亿吨石油。2010年9月27日,中俄输油管道中国境内漠河一大庆段全线竣工,从2011年1月1日正式商业运营起,截至2014年5月31日,这条管道已平稳安全运行1247天,输送原油累计超过5200万吨。
  中国跨国公司控股俄罗斯油气田模式。2009年10月12日,注册于香港的俄罗斯能源投资集团旗下子公司中俄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出资收购俄罗斯松塔儿石油天然气公司51%股权,从而取得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地区两块储量达600亿立方米的南别廖佐夫斯基天然气田的勘探开采权。这是在实体经济领域诞生的第一家中俄合资石油天然气公司。由于此前没有任何跨国合资公司能对俄罗斯天然气田实行控股投资,因此,本次收购被认为开创了中俄能源合作的新模式。
  上下游一体化模式。2012年4月,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访俄期间就中俄天然气合作提出了一种全新合作方式,即方向是“上下游一体化”,原则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普京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这种创新性合作模式不是简单的你买我卖,而是紧密合作,即中方参与俄方上游项目开发,俄方参与中方下游炼厂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中石化专家张抗认为这种上下游一体化合作是真正的互利共赢方式,体现了中俄未来在能源领域合作的新思路,未来应用会越来越广泛。
  (二)电力合作模式
  组建电力合作联盟。为整合优势资源,深度开拓俄电力工程市场,在黑龙江省商务厅积极组织推动下,由民营企业牵头,2011年1月,黑龙江对俄电力合作联盟正式成立。该联盟当年就聚集了省内外商贸、产业、科研、金融、物流等与电力行业有关的企业及机构52家。电力联盟成立以来,先后在俄特罗伊斯克电站项目中承揽了153亿卢布的建设安装合同、2亿元的设计合同、近8亿卢布的运行调试和设备供货合同,成效显著。成立合作联盟,既有利于克服多个企业单打独斗、内部消耗等弊端,也便于政府在智力、法律、政策、信贷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对俄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此外,黑龙江还在积极筹划成立能源、林业、矿产、物流、基建等产业对俄合作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