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市场一体化分析


  内容摘要: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我国当前一项重大国家发展战略,但是现阶段区域内部仍存在着“地方保护”等市场分割问题,破解区域壁垒、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推进市场一体化建设是协同发展的必经之路。本文基于京津冀市场一体化发展目标,在理论分析基础上,通过测度京津冀1999-2013年市场分割指数,探讨区域内市场分割现状,并利用面板数据分析了决定市场一体化进程的相关因素,最后分别结合商品市场与要素市场提出了京津冀市场一体化发展思路。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 市场一体化 商品市场 要素市场
  理论模型分析
  地方政府在做出经济决策时,经常面临“囚徒困境”,使得地方政府理性的微观选择,导致了非理性的阻碍经济发展的恶果—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本文对于区域壁垒的界定是指地方政府为了限制当地以外的进入者而实施的贸易壁垒,如政策法规、行政命令等,是防止各自区域内经济资源在相互竞争中损失而制定的保护性措施。这样一种区域壁垒的设置,将对本地市场形成保护的同时对进入者限定了可进入范围。
  如图1所示,假定存在两个相邻区域市场A和B,厂商在各自区域市场中均趋于垄断竞争市场,无显著垄断厂商存在,但同相邻区域市场厂商却具有差异化。由于存在市场分割,O为两区域市场边界,由于各区域内当地政府对企业的扶持政策有区别,因而进入成本不相等,分别为CA和CB(CAPB)。
  此处的重点保护区域包含地方优势产业、高利润产业以及幼稚产业等。商务部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越是利税高的行业、越是大型企业、越是竞争力强的产品,越容易得到地方政府保护。对于流通产业而言,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保护具有本地品牌的企业,并且扶持其连锁经营企业,对非本地企业进入设置了较高门槛。
  当A、B两市场中的企业均有向相邻市场扩张进入的意愿时,如图2所示,A中的企业进入B市场后的扩张边界为A’,此时CA与PA相等;B中的企业由CB与PB相等确定出进入A市场后的扩张边界为B’;由于企业进入相邻市场后维持原价格水平不变,商品无差异,因此进入A区域市场的B厂商将通过低价占领市场OB’,而A廠商的扩张行为则因价格高于原市场均衡价格PB无效。
  A区域中厂商为实现固守原有市场、不在B区域厂商进入后使得原福利受损以及能够进入相邻市场,则需调整价格,使新均衡价格降到PB(至少在B’右侧市场),与B区域厂商共享市场份额,如图3所示。同时受成本CA的限制,扩张边界也将会缩短到A’’。因此,B’A’’这部分区域为共有市场,实现了均衡状态。此时,由于厂商的成本不相等,在统一价格下,虽然各自均扩张了市场边界,但成本较高的企业相较于未进入对方市场前总福利受损。
  京津冀市场一体化实证分析
  (一)京津冀市场分割指数测度
  本文采用“差分式”价格法对京津冀市场一体化程度进行测度,各地区市场的联系不仅局限于相邻省份或者相邻地级市,还应包含北京与天津这两个直辖市同河北省内11个地级市的市场关联,因此对于京津冀市场分割指数测度主要基于三个层面:京津冀整体层面(含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11个地级市)、京津冀省级层面(含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与河北省内地级市层面(含河北省11个地级市)。
  在商品的选择上参考桂琦寒等(2006)所选取标准,保证综合数据可得及统计口径一致,因此最终选定食品、纺织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中西药品、书报杂志、日用品以及燃料这八类商品,测度1999-2013年共计15年的数据,数据来源于2000-2014年《中国统计年鉴》及《河北经济年鉴》中分地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计算某类商品k在两省(市)i与j之间价格指数差的绝对值,其中价格指数差为两地价格比的自然对数绝对值:
  │ΔQkijt│=│ln(Pki,t/Pki,t-1)-ln(Pkj,t/Pkj,t-1)│
  为避免商品异质性所造成的波动,因而采用去均值方差法(qkijt=│ΔQkijt│-│ΔQkijt│)进行消除处理,然后汇总计算各省份(市)之间各商品种类相对价格指数的方差Dijt=var(qkijt),得到所需的京津冀市场分割指数,如图4所示。
  图4中描绘的是京津冀整体层面、省级层面以及河北省内地级市层面的市场分割指数简单算术平均。从整体来看,三个层面所体现出的市场分割程度总体趋于一致,其中在2001和2002年间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波动,自2003年以来市场分割程度趋于稳定且有小幅上升。在唯GDP时代中,保证各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是地方政府工作的重点,因而各地方加强了对本地企业及产品的保护与扶持,市场分割程度有所反弹。但是随着京津冀地区发展规划的编制,三地密切合作加强,近年来已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回落趋势。另外,在大多数年份京津冀省级层面的市场分割程度略低于整体层面与河北省内市级层面。由此可见,京津冀地区商品要素流动、市场边界拓展以及功能承接效应已初步显现,省级层面的整体互动较好,地区内部统一市场的微观活力需要进一步释放。
  将各省(市)之间的价格指数按省(市)合并得到了各省(市)自身的市场分割程度,其实也是各省(市)同其他13个省(市)的市场统一程度。从图5中可以看出省(市)间市场的整合趋势,虽然各自市场分割指数的变化情况不尽相同,但整体发展变化趋势同宏观层面京津冀地区基本一致,前期有波动、中期有上涨、后期有回落,区域市场的一体化程度正在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总要求稳步提升。
  (二)京津冀市场分割决定因素分析
  在全面分析京津冀各省市市场分割程度的基础上,对其决定因素进行探讨研究。市场分割现象的发生可以归结为主观与客观两个层面:主观即制度因素,表现为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客观即自然因素,表现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基于此,本文从地方保护与基础设施两方面对市场分割的影响出发,构建如下面板数据计量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