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过去的一年,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紧紧抓住新《消法》实施这一重要机遇,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大力宣传贯彻新《消法》,努力营造消费维权良好社会氛围。2014年3月15日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多方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普法宣传活动。全省共举办新《消法》培训班和消费教育讲座等150余次,参训人员10万多人次。集中开展“3?15”宣传服务活动509次,提供咨询服务16797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8万份。通过对《消法》的大力普及和宣传,新消法、新权利、新责任得到全社会普遍认知和认同。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突出消费者诉求集中和社会关切的重点商品和服务,重拳出击,强化执法。开展流通领域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20多种商品5625批次的抽查检验。开展“百日维权”专项整治行动,查办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893件。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查办网络违法案件57件、查办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91件。开展“红盾护农”执法行动,查办农资违法案件380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75.4万元,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积极推进12315建设,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全省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02146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3??%,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7371件,举报1999件,咨询92776件。12315基层维权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全省共在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365个。112个AAA级以上旅游收费景区全部建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了景区基层维权网络全覆盖。
  四是加大消协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全省各级消协组织不断加大消费纠纷解决力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287件,解决率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20.5万元。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194篇次。制定《自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开通了手机微信公众平台。与省通信管理局合作发挥手机短信平台作用,全省2亿人次消费者收到有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等内容的短信息。制定了《黑龙江省“3·15”志愿者规范》,选聘“3·15”志愿者1449名,进一步推动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15年,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将主动适应新常态和新要求,始终坚持消费者至上、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和社会共治的理念,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一体化、效能化,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不断提升消费维权依法行政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新《消法》等法律法规。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消法》为主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要继续做好新《消法》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配套规章的宣传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答疑解惑,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有效防范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要积极完善我省消费维权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开展《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改工作,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紧紧围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与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要继续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加强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监管,加大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力度,及时发布抽查检验结果,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要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综合发挥工商职能,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旅游、装饰装修、婚庆、中介、物流和快递业等重点领域,依法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规范经营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针对消费者投诉和商品质量抽检问题集中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依法整改。要组织开展农村商品、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建材、消防产品等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消费侵权案件,以案件查办倒逼行业自律和企业自觉,促进市场经营行为规范,不断优化消费环境。
  三是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要加强12315数据分析中心建设。密切关注投诉举报热点难点,充分挖掘12315数据资源,提高12315数据利用效能。定期发布12315数据分析报告,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为市场监管执法和政府制定消费政策及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要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结合消费新形势、新特点,创新工作机制,加快资源整合,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形成12315专用电话、互联网、移动互联通讯多种方式并举的消费者诉求表达和反馈渠道。要充分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实效,加大“一会两站”建设力度,特别是12315“五进”工作力度,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效能化。扎实推进基层维权网络规范化建设,就近为城乡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导和解决消费纠纷,提高消费纠纷调解实效,切实推动城乡消费维权均等化。要加强经营者自律,推动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引导经营者依法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促进消费纠纷的源头解决。
  四是立足构建社会共治消费维权机制,更好的发挥消协组织职能作用。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两只手”的作用,为消协组织依法履责提供有力保障,提升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凝聚力。要支持消协组织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八项公益职责,及时反映消费者呼声,高效解决消费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做消费者利益的忠实代表者。要积极搭建消费维权大平台,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充分注重借助消协组织的社会平台优势,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消协组织、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经营者、消费者的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
  今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整合力量,集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红盾护农、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红盾网剑”、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专项整治行动。
  (编辑/穆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