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创新


  [摘要]公安院校加强法律课程体系构建与创新是培养高质量应用型公安人才的需要,同时也是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文章首先论述了法律课程体系在公安职业院校中的重要意义和定位。然后分析了公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体系的现状和不足:法律课程以理论教学为主,忽视实践教学;法律课程不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法律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最后提出了公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教学体系构建与创新策略:分析和研究公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基本特点;完善法律课程内容,增加相应的课时;建设符合公安职业院校特色的法律案例教学模式;加强法律课程师资队伍建设。
  [关键词]公安职业院校 法律课程 人才培养 体系构建
  [作者简介]韩晓恩(1978- ),女,青海西宁人,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讲师,硕士。(青海 西宁 810000)
  [课题项目]本文系青海省法学会2011年度立项研究课题“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构建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青-2011-203)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8)20-0104-04
  近年来,我国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警务人员必须要具备高水平执法能力,这是警务人员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保障,对于提升普通群众对于公权力的印象、满足社会群体的普遍期待以及提升我国执行机关的法律水平都有着重要意义。公安队伍是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力量,当前其正处于职业化进程,这也是社会大众期盼公安队伍具备高水平法律素质的现实要求。公安职业院校要培养出符合社会大众需求的高素质警务人员。公安职业院校与普通高校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决定了公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体系与普通高校有着明显差异,而法律课程教育质量是未来将承担执法工作的学生能否具备合格法律素质的保障。因此,如何构建与创新符合社会大众实际需求的公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体系,成为公安职业院校法律教育工作者必须承担的重任。
  一、法律课程体系在公安职业院校中的重要意义和定位
  我国警察队伍承担着保卫国家和人民安全的重任。警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符合相应法律制度,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执法者,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
  1.法律课程体系在公安职业院校中的重要意义。一般情况下,法律课程在我国普通本科院校是作为一门必修的通识课程来开展的,主要是对大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制教育,使大学生在未来走上社会后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建设者,并具备常用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素质。而在我国公安职业院校中,开设法律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在未来执法过程中具備较高的执法能力,能够知法、懂法,并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公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体系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定位与普通高校有着明显差异,教育工作者要能够通过法律课程培养出高素质的、专业的公安人员。
  2.法律课程体系在公安职业院校中的定位。公安人员工作岗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公安人员在执法工作中的行为依据和办事规则就是法律。因此,公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必须对其他课程起支撑作用,例如,刑事侦查、经济侦查、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户籍管理等专业的学生都需要学习相对应的法律课程。简单来说,法律课程能够为公安职业院校的其他专业课程教育提供法律基础,而其他专业课程教育又是法律课程实践和应用的重要场景。法律课程对于其他专业课程来说具有明显的支撑作用,只有掌握和深入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公安职业院校学生才能顺利地适应以后的工作。
  此外,法律课程的教学任务不仅仅是传授法律知识,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学习法律课程可以促进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的形成,使学生树立依法执法的工作理念,具备合格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因此,可以说法律课程体系在公安人才培养体系中起到基础的立德树人的作用,法律素养是培养合格人民警察的基本前提。法律课程要作为公安职业院校所有专业的通识课程来开设,同时还需根据不同专业来开设对应的专业法律课程,并给予足够的课时和学分。随着依法治国政策的深入推进,法律课程在公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起的作用还将不断加大,法律课程的教育质量直接影响着公安职业院校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公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体系的现状和不足
  在公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虽然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但是笔者在实际的走访和调研中发现,目前公安职业院校的法律课程与普通高校的法学专业课程没有实质性差异。我国公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体系建设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法律课程以理论教学为主,忽视实践教学。我国公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模式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绝大多数教师将法律课程的学习模式简单地理解为考查记忆力,而忽视实践教学和法律知识综合应用,导致学生对法律课程兴趣不大。大部分公安职业院校学生都是采用突击复习的模式来应付法律课程考试,对法律知识不求甚解或只记住了一些常见的法律名词。这种学习心态,只会让学生无法掌握法律知识的内涵,也无法做到法律知识的应用。同时还要注意到,部分法律课程教师还是以“单向宣讲”为主,照本宣科地讲解书本上的内容,与公安热点案例或法律实践过程缺少联系,没有树立“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学生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教学效果不理想。学生往往只是机械地背诵法规条款,而无法解答实习过程中遇到的真实法律问题,可以说教学与实践脱节。
  2.法律课程不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公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还存在着偏重警察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重视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现象。在公安职业院校的教学过程中,专业课程的课时占总课时的比重较大,法律课程的课时占总课时的比重较小。公安职业院校将重点教学任务倾向于相关警察岗位的技术能力培养,而忽视法律知识的教育,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公安职业院校应顺应法治社会潮流,重视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如果学生在未来的执法过程中法律意识淡薄或法律素养不足,是无法达到政府和机关人才需求的。公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体系建设如果不能与执法环境中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期盼相统一,就无法实现有利于法治社会建设的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