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教学若干问题研究


  摘 要 案例教学是刑法教学的重要方法,这种教学方式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还能够锻炼学生综合法律运用能力,有利于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在刑法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应该把握好刑事案例的选取、案例的解决和教师点评三个环节,同时,案例教学的运用还需要避免一些误区。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刑法教学 运用
  基金项目:曲靖师范学院“校级优质课程建设项目”(YZKC2016030)。
  作者简介:袁琴武,曲靖市师范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250
  刑法学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核心课程之一。学习和掌握刑法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刑法学是与司法实践紧密相联的具有很强实践性的学科。这就不仅要求学生能掌握刑法的有关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求在学习中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运用能力。因此,学生学习刑法学一方面要求系统的掌握基础理论知识,还需要密切结合刑事案例,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然而,传统的刑法学教学模式是一味的满堂灌的讲授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教师能够将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全面和系统的传授给学生。但是这种教学方式重视理论知识的讲解却忽略了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重视学生课本知识的学习却忽视了学生综合法律素质的培养。因此,刑法教育工作者纷纷探讨刑法学的教学改革问题,以寻求更为科学、合理且有效的课程教学模式。随着案例教学法的提出,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案例教学为刑法的教学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一、刑法案例教学法概述
  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兰德尔教授首次提出案例教学法。我国在刑法的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的讨论已有一段时间。所谓刑法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刑法教学过程中,以刑事案例为依托,通过具体刑事案例将学生带入某种刑事法律情景之下,学生在法律情景之中真实感受案情甚至可以作为案例中角色进入情景,通过小组协作或者个人思考形式追寻解决案例中刑事法律问题的最佳方案。这种教学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一)拟真性
  刑法案例教学法用一个具体的案例将学生带入某个法律情景之中,此时涉及很多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学生在这种情景之下可以把课本上较为抽象的概念和理论同情景之中的具体情节相联系,这样就使得抽象的概念和理论以一种生活化的形式展示给学生,使得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更加真实、具体和直观。
  (二)实践性
  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直观的感受案例,身临其境,结合理论知识,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需要分析案情,动手查阅相关资料,如果是小组完成还需要和组员协作。一个案例的完成可以让学生充分参与到刑法学知识的探索过程之中,在学到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加能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因此,案例教学法具有较强实践性。
  (三)启发性
  在刑法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是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从案例情节的阅读分析,到资料的查阅整理,再到小组的讨论和解决方案制定这些环节教师都只是以引领的形式参与,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学生自主进行,学生是课堂的主角,具有较强的启发性。
  二、案例教学法对刑法教学的意义
  案例教学法对于学生法律运用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热情,相比具有天然的优势。
  (一)案例教学法符合刑法学应用学科的基本定位
  刑法虽然在知识点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但其作为应用学科的地位是无需争议的, 而应用学科的最大特征就是能够解决发生在这个学科后面的具体案例。不同应用学科面对不同的事实和事件, 刑法学作为应用学科面对的基本事实和事件就是每日每时地发生在刑法适用过程中的具体案件之中。刑法案件和刑法案例就成为支撑刑法学科的基点, 作为以这个学科之状况为依据的教学活动就不能离开刑法案例, 这是刑法案例教学客观必然性的理论根据。
  (二)案例教學法有利于提升学生对于刑法学的学习兴趣
  从心理认知的角度来看,学习是一种自由性、自主性的选择行为,只有学习材料使学生有兴趣才能进行有效学习,而案例教学法正好具有这一功能。在案例教学法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再被动的接受刑法抽象理论,而积极主动的分析案例,探索刑法知识并运用其解决案例,这过程学生容易获得自我认同感的同时更加容易对刑法产生学习兴趣,正因为此案例教学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法律素养
  法律综合素养包括对于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条文的掌握、案例法律关系的分析以及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在传统的讲授法过程中,学生始终被动的接受书本知识,更多的是听老师怎么讲授知识点或者分析案例,但他们自身的案例分析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得不到应有的训练和塑造,缺乏实践能力的锻炼。这种单一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法学学生,大多数学生只能纸上谈兵,进入社会后不能致知于行。而案例教学法正好能够弥补讲授法的这一不足之处,教学过程中要求老师督促、引导学生自主分析案例,大胆假设,通过查阅法律资料论证自己的想法,整个案例从法律关系的分析到法律的适用都由学生完成,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都能够得到、很好的锻炼,这些能力都是学生以后成为法律人才所必须的。
  (四)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自学能力是当今社会对法学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是高等教育培养的重要目标。而传统单一讲授知识方式以灌输的形式教给学生现成答案,学生通过机械的记忆所谓标准答案获得知识,这样导致老师教什么学生就只会什么,刑法学这类课程知识复杂,课时却有限,老师能在课堂中讲授的内容始终有限,因此学生课后自学非常重要。案例教学法本质上是教师有一定参与度(如组织、促进和评价等)的学生自学活动,在学生自主分析案情、查阅资料并寻求解决路径的过程中逐渐就培养了自主学习的方法和技能,为庞大的刑事理论知识学习打下能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