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的国际经验及我国改革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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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是优化海上维权执法队伍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需要。目前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尚无明确的模式。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队伍存在海上维权执法队伍中央、地方层面不统一、海上维权执法人员数量大、编制不统一等问题;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尚无统一的专门化、精英化的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院校。本文通过介绍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的海上执法人才培养的培养方式、培养内容等方面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的国际经验,提出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 海上维权 执法 人才培养 国际经验 改革模式

基金项目:2016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w201607)。

作者简介:裴兆斌,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海警学院副教授;王倩颖,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海警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4.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372

海上维权与执法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护国家领土主权的重要保障。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目标要求下,面临当前我国海洋权益与领土主权受到的国际挑战,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队伍亟需优化,需要为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队伍输送和培养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与精神,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势在必行。

一、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队伍、人才培养现状

(一)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队伍现状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规定将原国家海洋局及其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国家海洋局以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①自此,我国海上维权执法力量统一为中国海警局。

由于中国海警局在行政层面尚未完成队伍的整合,存在中央与地方海上执法队伍不统一的问题。中央层面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的主体统一为中国海警局。中国海警局设立3个分局:中国海警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3个海区分局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11个海警总队及其支队。即我国对外进行海上维权与维权执法的主体为中国海警局。但是地方层面我国海上维权执法的队伍和职责尚未整合完毕,地方上仍存在海监、渔政、公安部边防海警等队伍,地方海上执法队伍仍为分散式,而且人员编制复杂、不统一。比如,公安部边防海警的人员为现役军人,海监、渔政等人员编制为公务员。而且,我国海上维权执法队伍人数众多、规模庞大。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13〕52号),中国海警局(中国海警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及11个海警总队及支队)人员现有编制共有16296名人员。②加上各个地方海监、渔政、边防海警、海关总署缉私警察等人员,庞大的海上维权与执法队伍,人数众多,必然导致海上维权与执法人员素质与能力参差不齐,影响我国海上执法效果。

(二)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现状

关于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目前我国尚无明确、完善的针对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模式。我国目前对海警的培训主要通过海警局组建前的公安部下轄的针对公安部边防海警的培训学校和基地,为海警队伍输送人才、培训海警人员。有公安海警学院(公安部直属现役制普通本科院校,主要为公安现役部队和海警队伍培养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③)、武警学院、原公安部海口、广州、威海、海南海警培训基地等。此外,中国海监也设立有训练基地。主要有中国海监蚌埠训练基地(2011年在海军蚌埠士官学校挂牌)、北海维权执法支队体能技能训练基地(2009年5月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是中国海监首个维权体能技能训练基地)等。④根据海警、海监培训基地的训练对象和训练内容可知,我国当前对海上执法人员的培养以对在职尤其刚入职海警人员、海监人员的体能、技能训练为主。比如海警培训基地对新入职的海警新兵进行军事化训练,海监培训基地是对海监人员的体能技能培训。由此可知,当前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的人才培养以训练基地的体能训练为主要形式。公安海警学院针对的是公安部边防海警培养的院校,目前没有对海上执法人才培养普遍适用的涵盖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培训的专门化高等院校。

二、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模式的国际经验介绍

(一)培养方式:设置专门的海上执法人员培训学校

1.美国:美国海岸警卫队学院(US Coast Guard Academy)。美国海岸警卫队是美国统一的综合海上执法机构。美国海洋警卫队学院是专门为美国海岸警卫队培养、输送人才的高等教育机构,同时承担海上执法国际培训的任务。⑤办学目的是为美国海岸培养能胜任初级职责的初级军官。美国海岸警卫队学员隶属于美国联邦政府,是美国四大军事院校之一,办学经费来源于联邦政府,学院为学生提供免费的教育。

2.日本:海上保安学校、海上保安大学。日本海上保安厅是统一的日本海上执法机构。为了加强人才培养,日本海上保安厅专门设置了两所培育海上执法人才的教育机构,分别为海上保安学校和海上保安大学。这海上保安学校1949年设立之初的目的是培训海上保安厅人员。1950年日本修改《海上保安厅法》,以美国的海岸警备队为蓝本,将海上保安学校作为日本海上保安厅中高级人员的培训机构。1951年设立海上保安大学,培养海上保安厅未来干部。分为本科和继续教育两大部门,本科培训新进入海上保安厅的人员,继续教育部培训已进入海上保安厅的人员。⑥这两所学校是日本海上保安厅的附属机构,受海上保安厅管辖。

3.韩国:海洋警察学校。韩国采用相对集中的海上执法体制,海洋警察厅是韩国重要的海上执法力量,由其海岸警备队具体进行海上统一执法工作。为了培养新入伍警察、提拔干部,2004年海洋警察厅专门成立了海洋警察学校,是海洋警察厅对新进警员和在职警员进行专业知识、业务和技能培训,并对拟升职干部进行进修培训的专业化教育机构。而且韩国海洋大学等五所大学设立海洋警察相关本科课程,供学生学习有关的专业知识。在韩国海洋警察逐渐专业化的海上执法队伍的过程中,韩国海洋警察学校及相关课程的设置起了重要的作用。⑦

4.俄罗斯:多所专业军事院校。俄罗斯海上执法体制为分散式,各涉海部门大都有自己的海上执法力量。如联邦边防局、联邦海关总署、联邦渔业局、联邦运输部等部门均有自己的海上执法队伍。俄罗斯的国家海洋政策明确规定要加大对海洋专业人才的培养,所以设立有专门的培训机构和专业院校,为海上执法机构输送人才。联邦安全局边防学院、联邦安全局国立边防军事医学院、联邦安全局加里宁格勒边防军事学院、联邦安全局库尔干边防军事学院、联邦安全局莫斯科边防军事学院、联邦安全局哈巴罗夫斯克边防军事学院、联邦安全局边防第一中等武备学校等专业军事院校就专门为俄罗斯的边防机构培养高素质的人才。⑧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专门培训学校设置情况可见表1。

(二)培养内容

1.课程设置:理论加实践,既注重相关理论知识的教育,又注重专业技能的培训。

美国海岸警卫队学院其课程设置上分为两类:理论课程和军事训练。理论课程里的科目有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子计算机理论与操作、造船学、海洋环境理论、管理学等;军事训练课程是针对实习生根据其所在的不同年级每年夏天对其组织的不同期限的专项海上执法实战训练。对海岸警卫队人员进行入职前专业化训练和考核。⑨除了海岸警卫队学院,美国海岸警卫队还有六个专门的培训中心对学员进行实践训练。日本海上保安大学学制为五年,学生在前四年的本科教育课程学习保安业务相关的必要知识和技能,然后转入半年的专业教育课程,参加环球远洋航海实习。最后半年为研修教育科目(国际业务课程),主要培养语言应用能力和实践知识。⑩日本海上保安大学将本科理论课程学习与远洋航海实习记忆国际业务课程相结合,先学理论知识再实习与深造,培养模式与课程设置值得借鉴。韩国海洋警察学校的课程设置种类多样,主要分为基本教育、专业教育、新进警员教育、委托教育、网络教育等,囊括了行政学、海洋环境、国际海洋法、海上维权管理等理论课程和搜查、安保业务、海上人民救助等专业技能课程,以及计算机应用课程等网络培训课程。

2.注重人才价值观的培养。美国海岸警卫队学院非常重视学生的军人价值观教育。作为军事院校,美国海岸警卫队致力于将学员培养成优秀的美国海岸警卫队现役军官。通过日常课程、实践训练及入学宣誓等制度上将学院的核心价值观“荣誉、奉献、尊重”时刻体现在对学生的培养与教育中,培养和强化学生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

三、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一)建立专业培养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的综合性院校

通过以上对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海上人才培养现状的介绍可发现,这些国家的海上执法人才培养学校的设置与其本国海上执法体制相一致。美国、日本为集中式的海上执法体制,海上执法机构统一,专门设立海上执法人才的培训学校,且培训学校的数目少,专业性强,专门为海上执法队伍输送和培养人才。韩国为相对集中式的海上执法体制,也设立专门的培训学校。俄罗斯的海上执法体制为分散型,所以其海上人才培养院校为多个院校。而且海上执法人才培训学校的性质与海上执法队伍性质相一致。美国海岸警卫学院是军事性质的院校,与美国海岸警卫队的人员为现役军人相对应。俄罗斯的多所培養海上执法人才的学校性质也为军事院校。虽然我国海上执法队伍尚未整合完毕,但目前我国海上执法体制逐渐由分散式向集中式转变,为了适应我国还上执法体制转变的需要,可借鉴上述国外海上执法人才培训学校设置的经验,在我国国内建立一所综合性的专门进行我国海上执法人才的专业化高等院校。

我国公安海警学院的性质是公安部直属现役制普通院校,武警学院则为军事院校,二者由于设立时间早于国家海洋局重组,其培养对象也不是针对2013年成立的中国海警局海上执法人才。所以,伴随着我国海上执法队伍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的重组、改革,应在现有海上人才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一所专门面向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队伍的,符合我国海上维权执法需要的普通高等院校。并且在学校内建立涵盖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高层次的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国海上执法队伍输送专业化、精英化人才。

(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培养海上执法人才综合素质

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现状同国内其他普通院校类似,忽略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而且海上执法则由于海上情况的复杂性与海上执法、作业的高难度性,对执法人员专业技能要求更高。为此,应在上述专业性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院校的课程设置里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重视实践能力的课程设置模式。

课程设置上,根据海警局的职责与海上执法的内容,开设海上执法法律专业知识课程(包括刑法、国际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海洋法基础理论、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文化、国内外海上执法理论、外语培训等通识理论和专业理论课程。实践课程上设置以海上搜救、海上反恐、海上犯罪打击、海上治安查处等为内容的涉及船艇驾驶、通信指挥、武器使用等全方位、立体化实战训练课程,并且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提升海上执法人员综合技能的培养。尤其海上反恐、海上搜救等执法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多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如海上救助遇险遇难船舶时,需要救助力量掌握防止船舶倾覆、堵漏、灭火、使搁浅船舶脱浅等多种专业操作技能,以及对伤员进行紧急救助与先期治疗的救助技能。 对于海上执法人才实践技能的培养,还可借鉴台湾地区的做法。台湾海上执法机构为台湾海巡署,下设海岸巡防总局和海洋巡防总局。海巡总局的教育训练主要由“台湾地区中央警察大学”水上警察系及台湾地区警察专科学校水警科进行。台湾地区方面对海上执法人员的实战实践技能方面的训练主要靠台湾特勤队。台湾特勤队成立于2004年,人员由海岸巡防总局在辖下四个地区局200多名志愿役士官中遴选体能战技优秀者,送海军陆战队,由海军陆战队进行为期3个月的代训,包括体能耐力及射击、特勤基础训练;之后由宪兵特勤队代训进行精进训练,还要进行海上反恐训练,各个具备“水底往上攻,空中往下攻”的立体作战技能。 我国可在海上执法人才培养院校的实践课程设置上借鉴台湾特勤队的经验,将学生在校内或者送往军队中进行体能、射击、反恐等方面的专业技能训练。

(三)海上执法机构与海洋类院校结合,“校局合作”联合培养

我国大陆地区现有五所海洋类普通高等院校,台湾地区也有海洋类大学。作为培养海洋人才的专业院校,海洋类院校在为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输送和培养方面可依托自身海洋专业的优势,与我国海上执法机构进行合作,联合培养海上执法人才。比如,台湾地区的海洋类大学开设有继续教育项目,定期办理各类航海、轮(电)机、海上搜救及海上执法培训班,对海巡署的在职人员进行培训,同时也积极派人到国外学习。 大连海洋大学作为国内海洋类院校之一,率先开拓了“校局联合育人”的海洋人才培养模式。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海警学院坚持“服务海洋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办学宗旨,围绕海上执法中心工作,面对既往海上执法人才培养教育的缺点,如重视学科标准,忽视行业需求,教学上,重视理论教学,忽视实践环节,因而造成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确,培养过程不科学;教学脱离实战,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不够合理,对职业岗位适应周期较长,动手能力较弱,实战能力不强。以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通过构建实践“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学以致用、战学互促”,以实战化的教学推动海洋执法工作科学发展,努力从源头上育好人,逐步形成了“校局合作联合育人”的海洋执法人才培养模式。“校局合作联合育人”的做法和经验多次受到国内同类院校学习借鉴,获得广泛赞誉,也对我国海洋执法人才教育教学改革起到了良好的辐射示范作用。

四、结论

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直接关乎一国海上执法队伍的优化、完善,对于开展海上维权与维权执法活动以及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具有不容小觑的作用。我国目前统一的海上执法主体为中国海警局,但由于其在行政层面尚未完成队伍的整合,存在中央与地方海上执法队伍不统一的问题。而且人员编制复杂、不统一。目前我国尚无明确、完善的针对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模式。对此可借鉴参考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对海上执法人才培养的培养方式、培养内容方面的经验,比如设置专门的海上执法人员培训学校,课程设置上理论加实践,既注重相关理论知识的教育,又注重专业技能的培训,注重人才价值观的培养等。根据我国当前实际,对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通过建立专业培养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的综合性院校、理论与实践相結合,注重实践,培养海上执法人才综合素质、海上执法机构与海洋类院校结合,“校局合作”联合培养等方式对我国海上维权与执法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渐进式改革,优化我国海上维权与维权执法人才队伍,为我国海上维权与维权执法和海洋强国战略提供人才支持和队伍支撑。

注释: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全文)_2013全国两会_中国网.http:///xxgk/show.aspx?id=67&cid=48.

北海维权执法支队体能训练基地建成.2009年5月5日.来源中国海洋报.中国海洋在线.http:///zfjc/dwjianshe/5743.html.

和国才.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教育.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2).48.

辛崇阳.日本海上保安厅的体制与执法实践//高之国、贾宇主编.海洋法精要.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339-340.

朱建庚.韩国海上执法机制探析.太平洋学报.2009(10).86.

付雪芹.俄罗斯海上执法主体的设置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12.

United States Coast Guard Academy -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https://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Coast_Guard_Academy#Admission.

吴松芝.日本海上执法模式研究.武警学院学报.2012(7).91.

邢建芬.韩国海洋警察学校介绍.海洋开发与管理.2010(8).71.

钱文俊.我国海警部队应对海上恐怖主义管理体制创新研究.复旦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27.

周兰领、宋艳慧.我国域外海洋执法问题研究.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2013.198.

李明杰.台湾地区海洋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