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分歧

摘要: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理论体系上存在着深刻的对立和分歧,这种分歧表现在逻辑起点的选择、确立以及不同的学科研究方法等多个方面。对“商品”作为马克思经济理论逻辑起点的抽象特征的认识和把握,有助于澄清对劳动二重性学说的一些误解及质疑。不同于马克思的经济学学说,由于缺乏前半程学科研究的过程,在后半程学科叙述过程中,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将经济学研究对象直接等同于逻辑起点,因此其理论体系的构建只能从研究对象不同层面的假设前提出发,其演绎推理的过程无法构成自洽的逻辑链条。与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深刻认识相比,西方经济学理论对人性的认识表现出抽象过度或抽象不足的现象。

关键词: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逻辑起点;抽象劳动;人的本质

中图分类号:FO-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460(2012)03-0026-08

马克思经济学范式与西方主流经济学范式两大理论体系的对立,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经济学方法论的差别,两种理论体系的差别充分体现在经济学逻辑起点的分歧。只有深入分析这两种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分歧点,充分吸收容纳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合理的基本内容,才能够在西方经济学本土化的重建中寻找到新的研究对象和新的方法论体系,经济学研究才能解决时代所赋予的新问题。

一、经济学逻辑起点的特性:抽象特征和唯一性

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理论体系,每一种体系都有各自的逻辑结构,因而必有一个逻辑起点。理论体系是由一系列概念、范畴、命题等共同构建的完整的结构性知识,逻辑起点作为理论体系中的“元概念”,它不但构成了研究对象中最基本、最抽象的范畴,而且也包含了整个理论体系中最核心的矛盾,对于该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具有直接的影响和基本的制约作用。

关于逻辑起点的特征,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曾提出三条质的规定性:

第一,逻辑起点应是一门学科中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

黑格尔把最简单、最抽象的“纯有”作为逻辑的开端,所谓“纯有”就是对一切事物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它是最简单、最一般的概念,也是最抽象的概念。他指出,“这个概念可以看做是绝对物最初的、最纯粹的,即最抽象的定义”。(1966:59)黑格尔以“纯有”作为逻辑的开端是与他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所分不开的。为了适合由抽象上升到具体这一方法的要求,开端必须是最单纯、最抽象的东西。

第二,逻辑起点应揭示对象的最本质规定,以此作为整个学科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而理论体系的全部发展都包含在这个胚芽中。

黑格尔论述了逻辑学开端所包含的有与无的对立统一性,指出“纯有”是有和无的统一。黑格尔说“开端包含有与无两者,是有与无的统一;——或者说,开端是(同时是有的)非有和(同时是非有的)有”(1966:59)。矛盾在逻辑体系的开端中就已经存在,尽管还处于隐含的、未充分表露的原初状态,但是已经蕴含了整个进程发展的全部基因。

第三,逻辑起点应与它所反映的研究对象在历史上的起点相符合(即逻辑起点应与历史起点相同)。

黑格尔在逻辑史上第一个提出了逻辑和历史一致的思想,他说:“在哲学历史上所表述的思维进展的过程,也同样是在哲学本身里所表述的思维进展的过程,不过在哲学本身里,它是摆脱了那历史的外在性或偶然性,而纯粹从思维的本质去发挥思维进展的逻辑过程罢了。”(1980:55)黑格尔在论述了他的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思想后,接着特别提到了逻辑的开端,他说:“但这里须首先提出的,就是逻辑开始之处实即真正的哲学史开始之处。”(1980:191)

黑格尔认为必须同时满足这三条规定性的范畴才能作为逻辑起点,这也是作为逻辑起点的基本要求。

对比分析黑格尔所提出的关于逻辑起点的三条规定性特征,可以看出,第一条论述的是逻辑起点在学科体系中所处的抽象层次;第二条论述了逻辑起点与研究对象关系的本质抽象一致性,即逻辑起点的抽象性应受它所反映的研究对象的限制——既不可抽象不足,也不应抽象过度;第三条则论述了逻辑起点与研究对象历史的社会关系的一致性,即逻辑起点应与历史起点相同。

应该看到,黑格尔关于逻辑起点的质的规定性的要求,是基于自身的逻辑学、哲学体系构建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是关于理论体系中逻辑起点的一般性特征的论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体系深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众所周知,马克思就是从“商品”这个最简单、最抽象的逻辑起点出发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利用商品作为逻辑起点展开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论述,论证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全部多样性都以胚芽的形式存在于商品之中,进而建构起经济学全新的理论体系。置于经济学研究的学科体系之下,关于经济学逻辑起点的质的规定性,应该在黑格尔论述的基础上,结合考察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商品”作为逻辑起点进行理论建构的过程及经验,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分析和表述。

关于逻辑起点的确立,马克思认为,学科研究与叙述总体上应遵从“具体——抽象——具体”的逻辑结构。在具体研究中,马克思分别采用了以本质抽象为特征的研究方法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方法,从而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的经济学研究方法。

学科研究应以具体经验为起点,从各个社会历史时期中研究对象的具体形态和丰富的现象出发,抽象出最基本、最抽象的范畴,学科研究的逻辑结构为“具体——抽象”,目标是确定该学科研究的“逻辑起点”;叙述的过程则是从学科研究得出的“逻辑起点”出发,即构建学科理论体系的过程。由此可见,逻辑起点是连接学科研究与著述的枢纽,是整个逻辑结构的关键支点,它是前半程学科研究的目标与后半程叙述的起点的统一。

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出发点,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演绎过程就是一个从逻辑起点开始,通过对学科基本问题及其在各种现实条件下或实践过程中表现出的具体问题进行逐层解答和展开的过程。不难看出,在整个理论体系构建的逻辑链条中,逻辑起点的选择和确定是直接影响到对学科基本问题的解答的关键性元概念。这种关键性同时也是指证其自身理论谱系特征的规定性,也就是说,逻辑起点应当能够将本理论体系和其他的相关研究区别开来,并作为体现本理论体系个性特征的概念存在和发挥作用。

经济学的不同流派其独特性首先就在于所设定的逻辑起点的独特性,可以说,正是逻辑起点的不同导致了各个特定理论逻辑结构的差异。因此所谓关于“逻辑起点是否唯一”的疑问,实际上更多的是关于学科的逻辑起点与该学科某一特定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否一致的问题。

具体而言,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体现概括出来的关于逻辑起点的规定性,是否是经济学该学科逻辑起点的唯一特征?或者如有些学者所宣称的那种超脱国家、集团利益,不受政治影响的纯经济学所研究的“稀缺性”和“资源配置”才唯一符合该学科的逻辑起点的特征?我们认为,对这一问题的终极性回答应该并且只能放在历史进程中考察。离开历史的进程去说明“逻辑起点是否唯一”的问题,只能是把关于逻辑起点的理论研究引向绝对和僵化,并最终导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之物。只有从历史的进程中提出和回答问题,在人类社会的经济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才能使这个问题得到合理的解答。

二、两种经济学范式关于逻辑起点与研究对象关系的分歧

在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上,不同时代、不同学者之间是有分歧的,不同的经济学理论往往拥有不同的经济学研究对象,即使在同一范式下的经济学理论,对于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确认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例如,关于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学界对于如何理解这一规定一直存在着广泛的争论,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地将其研究对象规定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2004:8)马克思又说,“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是财富的特殊社会形式,或者不如说是财富生产的特殊社会形式”。(1979c:383)从马克思的上述规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一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是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同属经济关系。吴易风先生也认为,应当从生产力、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角度才能正确认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1997)。

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在研究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时,不能脱离生产力和实际劳动过程。但是,不能因此把生产力或实际劳动过程作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等所谓纯经济学认为,他们的经济学研究的是“稀缺性”和“资源配置”——即经济资源如何配置才最有效率、才是最优?才能最大限度地发展生产力?众所周知,资源稀缺性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类需要的无限性,因此,基于资源稀缺性前提的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其说是在人的需要无限性条件下稀缺资源的配置问题,不如说是在资源稀缺条件下人类的经济行为;相反,以资源配置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更像是一门资源管理学,而无论其研究过程中使用多么复杂精致的数学化工具。正如马克思所说,“政治经济学不是工艺学”(1979b:23);“正如考察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是商品学的任务一样,研究实际的劳动过程是工艺学的任务。”(1979d:56)

作为社会科学的经济学,不仅要研究人与物的关系,同时也要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人的需要是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代西方经济学也有向人的研究复归的倾向和需要。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科斯也认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人……他说:“当代制度经济学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当代制度经济学是‘经济学’本来就应该是的那种经济学。”(1990:255)20世纪以前,人是经济学的主要议题和研究对象,在这方面马克思经济学和其同时代的其他流派的或之前的经济学并没有不同。

在历史和现实中,经济学家之间的争论不仅发生在对“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不同指认上,而且也发生在经济学研究对象能否作为构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这一更为重要的问题上。马克思并未将“人”作为其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研究对象不适于作为理论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其原因在于:

1.虽然研究对象具有不同的侧面和层次性,但是研究对象本身则是相对固定和统一的。如果经济学理论是以研究对象或它的不同侧面作为逻辑起点,从表面上来看,该理论体系的构建是从不同的假设前提开始的,实际上是将研究对象绝对性无限扩大而发展成为公理化的前提条件,这种无差别抽象虽然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数学化、公理化开辟了道路,同时它也就再也不能在自己体系内容纳有关人性、人的需要的研究,剩下的只是人和物关系中的“物”,即对所谓的资源配置的研究。也就是说,研究对象一旦在这样的理论体系中成为公理性前提条件,研究对象就不能作为研究对象而存在。

2.由于研究对象不同侧面之间的关系需要理论来说明,以研究对象作为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其实质是在研究对象某一侧面的假设条件下展开自己的逻辑体系,在逻辑上不可避免会出现用研究对象解释研究对象的循环论证,而且在研究对象的选择和确立时,是以研究者预设的立场和目的为前提的。因此其演绎推理的过程不能构成有效的逻辑链条,研究对象不能成为整合理论体系的线索和逻辑起点。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西方经济学流派的理论分别指向研究对象的不同侧面,是对研究对象的解释和说明。因此,经济学研究上出现分歧、学派是一种常态现象。不过不同的经济学流派在研究对象上并不仅仅是完全不同的是对立性的,它们也可能有某种互补性的关系,这也为不同经济学理论的竞争与融合、发展与创新提供了基础。在西方经济学本土化过程中,只有保留和吸收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合理的基本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寻找到新的研究对象和新的方法论体系,经济学研究才能更好地解决时代所赋予的新问题。

三、从“商品”作为逻辑起点看对劳动二重性的质疑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是把“商品”作为逻辑起点进行理论体系建构的。商品是人们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其二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而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是商品二因素的根源。劳动二重性学说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并加以科学论证的,正是由于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二重性理论,才最终完成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因此,马克思认为,劳动二重性的发现,“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2004:55)。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创立至今,针对劳动二重性学说的质疑就没有中断过。在劳动价值论的众多批评者中,部分学者对马克思的研究方法特别是抽象方法提出了异议,认为马克思过度使用了抽象方法,只是简单地从抽象的定义出发去研究问题,因而使劳动价值论脱离了经济现实。在劳动二重性理论中,核心概念是抽象劳动,因此对抽象劳动的质疑,实际上也是对“商品”这一马克思经济理论逻辑起点的质疑,而这种质疑和反驳只有置于不同逻辑体系的相互映照中才能更深刻地认识问题的实质。

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1972:60)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中央编译局在2004年第二版的译本中对相关的译文所做的修订:

“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

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

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马克思,2004:60)

修订的版本对相关概念的表述更加清晰,更加明确了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是作为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的属性,二者是无法截然分开的;这也就更准确地表达了马克思原著的原意。显然,马克思并未把“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简单地等同于“抽象劳动”,也没有把“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简单地等同于“具体劳动”。“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与“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只是用来说明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之间的同质性与非同质性差异表现,这种同质性与非同质性的差异实际上就是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的差异。

千差万别的劳动的具体形态,只有化为同质的具有可通约性的抽象劳动,才可以在同质异量的基础上相互比较和交换。马克思说,“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2004:57)这种转化是一个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所谓抽象,就是相反的情形,即只含有较少的规定性。这种抽象的过程是把具体事物的某些规定性从众多的规定性中抽取出来了,是认识上的高度概括。

马克思《资本论》1867年第一版序言中说,“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2004:8)这种抽象力主要是逻辑思维能力,是运用历史的、现实的和数量的逻辑进行分析的能力。

马克思的抽象方法与西方经济学家所采用的现象描述方法是有本质区别的,在他看来,外表的过程、经验的事实往往不同于内部的本质的经济关系。不少经济学家在运用理性抽象力方面显得软弱浅薄,突出表现在把抽象仅仅驻足于经济现象的外部的、偶然的、表象的范畴关系,常常把本质与其外部的表现形态混淆起来,或者把它们截然分开。因此,缺乏这种抽象能力的人,在马克思看来要么是一个教条主义者,要么是一个歪曲主义者。

同具体劳动的可感觉的自然性质不同,抽象劳动具有超感觉的社会性质,或者说,劳动社会性正是抽象劳动的性质,而具体劳动则是其自然属性。

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并不等于抽象劳动。如果理解为马克思将抽象劳动以“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的生理耗费来衡量,那么这种生理耗费显然与具体劳动难以区分。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只有抽象意义上的生理学上的耗费才属于抽象劳动。这种抽象的耗费既不是“脑、肌肉、神经、手”的耗费,同时,又是“脑、肌肉、神经、手”的耗费,这样的耗费才是抽象的耗费。因此,把“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等同于“抽象劳动”,把“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等同于“具体劳动”的理解不仅不符合马克思这段话所要表达的原意,在理论上也是错误的。有人提出“马克思已经把劳动的社会性几乎抽象得无影无踪了,只剩下了‘生理学意义上的支出”’(徐祥临,2001),这种认为马克思把人类劳动过度抽象了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误解。

四、逻辑起点的抽象程度与两种经济学体系对人性认识的差异

众所周知,一个范畴或概念的抽象程度是由它的基本属性决定的,要求逻辑起点应与它所反映的研究对象保持一致性,除了要求二者在历史上的起点相符合(即逻辑起点应与历史起点相同),还要求二者有类似的基本属性或内涵。逻辑起点的抽象性应受它所反映的研究对象的限制——既不可抽象不足,也不应抽象过度。但是这种一致性应建立在“具体——抽象”的前半段研究基础之上,而不是将研究对象与逻辑起点的简单等同,否则必定会出现逻辑起点抽象过度或抽象不足两方面的极端。

不同于马克思的经济学学说,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自觉或不自觉地将经济学研究对象等同于逻辑起点,其理论体系的构建是从对研究对象不同的前提假设开始的,因此对人性的认识明显表现出抽象过度或抽象不足的现象。

一方面,建立在还原论基础上抽象出的“经济人假设”,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重要的假设前提和理论基石。作为近代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这种抽象方法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对人的这种绝对的同质化抽象也为经济学的数学形式化、公理化体系建立奠定了基础;但相对于人与社会的复杂性、动态性和差异性而言,这种合理性又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对不同人性的这种绝对的过度化抽象,并借此来说明人性本质的存在是无差别的和无条件的,进而是无限的,实际上是抹杀了一般与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区别。从抽象的人性论角度分析,西方经济学似乎是要建立一个适用于人类任何时候的经济学体系,这种体系是否有意义另当别论;但是,经济人假设却并不能概括人类的一切发展阶段的一切人。

另一方面,作为西方经济学理论的代表性人物,哈耶克将“人”这一经济学研究对象直接作为构建其学说理论体系的前提,并由此形成了内容丰富而富有特色的以经济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哈耶克式的经济理论体系。哈耶克的这种经济个人主义的“个体”抽象分析方法十分明显地表现出抽象不足的特征。

哈耶克是以主客二元的对立性阐释社会关系范畴中所谓客观性事物的不确定性特征的。他认为,客体的特殊性质只是个人神经系统创立的知觉关系,而这种知觉关系是建立在人的主体对客体的觉察、分析之后的抽象结果之上。在他看来,不同于物与物之间的关系,社会的客观性是建立在人与物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的,因此社会科学范畴的事物便无客观性可言。哈耶克认为在社会领域里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他提出,“我们在理解社会现象时没有任何其他方法,只有通过对那些作用于其他人并且由其预期行为所引导的个人活动的理解来理解社会现象”。(1989:6)

哈耶克是用他的知识分散论对他的经济个人主义进行解释和证明的,“所谓整个社会的知识只是一种比喻而已。所有个人知识(the knowledge of all the individuals)的总和,绝不是作为一个整合过的整体知识(an integrated whole)而存在的。这种所有个人的知识的确存在,但却是分散的、不完全的、有时甚至是彼此冲突的信念的形式散存于个人之间的,因此如何能够做到人人都从此种知识中获益,便成了一个我们必须正视的大问题”。(1997:22)也就是说知识只会作为个人的知识而存在。类似的,哈耶克认为经济“规律”不是用归纳法产生的,经济学的研究不适用归纳所谓的整体规则,而应按“人类行为是实现其目的的合理活动”的原则以文字的形式来加以演绎。由于知识的这种个人性、分散性、有限性,哈耶克提出了他的“理性有限”理论。

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问题曾是中世纪唯名论和唯实论争论的基本问题。事实上,经济个人主义的“个体”抽象分析方法起源于中世纪唯实论与唯名论的争论。哈耶克曾引用卡尔·普里巴拉姆的观点,“个人主义是哲学上唯名论的必然结果”(转引自哈耶克,1989:6)。唯实论强调理念的共相性,把理念看成是先于个别存在的“总体”抽象形式,认为一般先于个别。唯名论则强调唯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存在的,共相在理智之外并不存在。但共相也非纯粹的想象物,它作为一种概念产生于个别事物中的某种“共同性”。在方法论上唯名论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个别先于一般而存在,“个别”是一切分析方法的初始点。

唯名论的分析方法在哈耶克那里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并贯穿于他对经济个人主义和他的知识分散论分析当中,成为其独具特色的经济学研究方法。但是经济个人主义假设的“个人”,抛弃了制约个人的种种制度因素和文化因素等社会性本质,只关注“个人”这个狭窄的领域,因此并不是一个“现实的人”。个人主义以个体为起点的微观分析忽略了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中个别之和并不等于总体。一般是众多个别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存在于众多个别之中;人们的认识把握了一般,也就是把握了众多个别的共同性,从而也就对众多的个别进行了抽象地认识。具体与抽象的关系也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哈耶克的经济个人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难免带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式的武断,明显表现出抽象不足的特征。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唯物史观的前提应当是人,但这种人不是任意想象的、抽象化的人,而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1960:23)。这里特别指明了“现实的人”和“抽象的人”的区别。

作为社会特质的人,马克思认为人没有永远共同不变的抽象的本质,“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960:5)。“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样,他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正如他在现实中既作为对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1979a:123)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没有固定不变的人性或人的本质,现实的人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并受社会制度、习俗和观念形态影响的社会的人,既有个性的差异又互相影响。“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1962:734)相反,完全脱离社会而孤立的、完全绝对同质的不变的人是不存在的。

不过,马克思并未否定“人的一般本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说,“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2004:704)对人的一般本性的研究离不开伴随历史时代发生变化而变化了的人性。所以,研究人的需要的经济学,单纯以所谓不变的“人的一般本性”或者单纯以有差别性的“个体的人”为研究对象,都有其片面性。

5、结论

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构建经济学理论体系逻辑结构的关键性元概念,这种关键性是由经济学逻辑起点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的。对“商品”作为马克思经济理论逻辑起点的抽象特征的认识和把握有助于澄清对劳动二重性学说的一些误解及质疑。经济学的不同流派其独特性首先就在于所设定的逻辑起点的独特性,因此逻辑起点的唯一性问题最终可以归结为关于学科及该学科某一特定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否一致的问题。研究对象不适于作为理论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不同于马克思的经济学学说,由于缺乏前半程学科研究的过程,在后半程学科叙述过程中,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将经济学研究对象直接等同于逻辑起点,因此其理论体系的构建只能从研究对象不同层面的假设前提出发,其演绎推理的过程无法构成自洽的逻辑链条。与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深刻认识相比,西方经济学理论对人性的认识明显表现出抽象过度或抽象不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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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颖玫]